在香港,为了保证所谓的“司法独立”,大法官至今仍可以由外国籍担任。香港的司法届包括律师工会的大律师们,大部分持外籍,而不是中国籍。换句话说,他们在政治认同上根本就不是中国人。所以律师界向来反对要求大法官爱港爱国!因为他们的国家不是中国,凭什么这么要求他?而这个要求在他们来看就是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
而这样的情况,正发生在香港。所以,我认为占中反应的,不是香港民主的进步。而是香港民众认对民主的无知。一个任由外国人随意参与香港政治,发动所谓公民抗命的社会,肯定是一个畸形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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