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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难道顾客在麦当劳餐厅就餐被打死,麦当劳就不该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ankana    时间: 2014-6-3 22:25     标题: 难道顾客在麦当劳餐厅就餐被打死,麦当劳就不该赔偿?

我不太懂法律,但是我有亲戚在餐厅用餐因为地湿滑倒了,全部医疗费都是餐厅赔偿的,也是在中国,现在怎么换了麦当劳,顾客当着所有员工的面被打死了,我看行凶的人就一个成年男子,剩下就是小男孩,和女人,如果当时麦当劳员工都出来阻拦,我相信顾客也会参与阻拦的,怎么现在不追究餐厅责任,人家是顾客,餐厅要是连来吃饭的人的安全都不能保证,谁还敢去吃饭?

难道因为麦当劳是著名国际企业,有关部门就不让追究责任吗?

那个家庭,肯定经济情况不好,以后那个瘫痪的婆婆和失去母亲的小男孩改多可怜啊
作者: zqqy9999    时间: 2014-6-3 22:59

好象官方看过监控后,说是有个(一个???)女(还是女的。当时好多男同胞都不敢动,女的动了?)员工有制止行为,并为之受伤,所以餐厅已尽到了自己的职责。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屁民从来就不清楚。
作者: seu    时间: 2014-6-3 23:08

但是我有亲戚在餐厅用餐因为地湿滑倒了,全部医疗费都是餐厅赔偿的
-------这明显是餐厅的责任事故——餐厅将没有保持地板洁净导致顾客摔倒,赔偿是应该的。

但是招远的这事儿,还真赖不上麦当劳,只要他们的员工有报警有试图制止,道德的法律的义务就都尽到了,要您这么说各种餐厅,商店不开门做生意了,要不然就给对所有顾客做指纹识别,犯罪背景调查,过扫描仪……恶人只是在麦当劳的餐厅作恶,不是麦当劳作恶。

维权意识有,是好的,但不要太异想天开了……
作者: 曼珠沙華    时间: 2014-6-3 23:10

真相大概不會存在一般人眼裡,
新聞報導很可能也只是側面,
不過,在餐廳裡當場行兇,
這人如果只是普通人,得有多強悍啊~~

難道這世紀就是普通人都會變強犯人的時代QQ
作者: 悦览    时间: 2014-6-3 23:14

麦当劳应该有liability 保险,肯定能够cover 任何意外赔偿。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4 00:39

不认为考虑餐厅承担部分责任,有什么异想天开。
很多人认为警方没有失职,或者认为餐厅该报警的报警,试图阻止的也去试图阻止了,已然尽到责任等等。似乎,他们都没有错漏。但是,这有什么用呢。。。
歹徒手持何种凶器?餐厅的保安人员又在何处?仅仅因为受害者没有呼救吗?
所谓警方和餐厅没有责任这些话,不过是在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旁人,受害者的死亡只因运气不好,遇到歹徒没有保护好自己。以后谁谁遇到这种事儿,可千万别埋怨,因为凶徒一定会被严肃处理。
如果整个从上到下社会气氛都是如此,谁敢说无所谓?冷漠而没有担当,辩解却不自省,真不觉得这是什么好兆头。

09年,成都公交车着火死伤数十人,换来了政府对公共交通的大力投入。如今城区公交出行非常便利,但是,一想到所谓的实惠是来自同胞的牺牲,真心觉得惭愧。
由此想到,也许百姓对于职能部门的希望,比起应对得力来讲,更多的是保障有力吧。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比起事后诸葛,更值得称道。。。
作者: 花开花落2012    时间: 2014-6-4 00:49

上法庭的话,肯定要赔的,不上法庭的话,国际企业本土化装傻必须的。
作者: seu    时间: 2014-6-4 00:57

本帖最后由 seu 于 2014-6-4 01:05 编辑

餐厅就目前新闻所言,报警了,监控了,员工试图阻止了,一个麦当劳在恶行暴力事件中能做的都做了。您认为没用,因为受害人还是死了,但不能据此认为餐厅要承担责任,这是没有道理的。

转一个法律方面人士的看法分析:
餐厅保障义务主要是报警、劝阻、安全监控。其中核心是适当的劝阻。是否适当,则要看事态的严重性以及餐厅本身的安全配置,予以具体认定。通常,在餐厅由第三人引起的纠纷有三种:第一、民事纠纷,譬如顾客之间发生辱骂行为,大声吵闹,不仅侵权,而且扰乱秩序。此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去制止,且可制止。第二、治安纠纷。譬如两人打架,但没持械,只是拳打脚踢。此时餐厅服务应去劝阻,但不一定能制止的了。第三种、是发生了刑事案件,甚至是严重暴力案件。此时的餐厅服务员首先是面临自保,然后报警,以及进行间接非接触的劝阻,譬如隔空喊话,以器械帮助被害人等。总而言之,法律规定安全保障义务,但也不强人所难。

客观的评价派出所和餐厅不是责任人,不是开脱,而是客观阐释一个事实而已,不是所有的恶性事件就一定要找到政府机构或者商业机构的责任。这起恶性暴力事件,起因确实是偶然的不可控不可预知的,最终的源头大家也都说了——邪教。为什么就一定要推到附近的派出所,随后赶到的120,发生地的麦当劳上? 也没人说那位女士有错,倒霉什么的,恶人所恶是没法控制的,这帮人不是那天,也会是以后的某一天作恶,不是那位女士,也可能是一个壮小伙,面对这么一伙暴徒,一个普通人自保谈何容易,没人说风凉话漠不关心受害者。  

仅仅强调一个事实,不要一出事就要怪到各种“非自然人”上——比如派出所,商场,餐厅……

补充一个疑问: 麦当劳有保安吗? 就算有,这种私营单位自己招聘的保安,有法律规定的对经营范围内恶性暴力事件的必须的制止义务吗?

所以指责的火力范围不要太大了。
作者: 三七    时间: 2014-6-4 01:00

就事论事来说,难道每个单位都应该标配保安? 纯粹好奇…… 我以为都是警察蜀黍的责任……
作者: haiyou8023    时间: 2014-6-4 01:07

我刚看了新闻,就刚才中午吃饭的时候。新闻里非常肯定的说餐厅要负部分责任的。(但是具体怎么负责和赔偿新闻里没提)
  然后说了一些国内法律。这些公共餐厅啊公共的影院啊之类的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来的客人的人身安全.(原谅我只记得大概那些法律条目读的太长了。)
  人流量大的餐厅啊,公共娱乐场所啊,商场啊,都是需要配备保安的。
作者: isa    时间: 2014-6-4 01:14

绝对有责任,因为这是发生在麦党劳里面的,
如果在美国早就赔偿了,非常影响名誉的!
作者: 排骨    时间: 2014-6-4 01:59

我也觉得很奇怪,不是应该炮轰那个杀人的人吗?为什麽要怪麦当劳,麦当劳并不需要付全部的责任吧,你不能因为不敢得罪犯罪分子,就拿做生意的人来开刀,人生做个生意也不容易,合法经营,难道因为人家赚钱了,有能力赔偿,就赖人家赔偿吧。麦当劳已经尽了一部分努力。。。事情还是发生了,不跟害人的死抗,跟一个做生意的过不去。。
作者: 排骨    时间: 2014-6-4 02:00

回复 11# isa

你都说美国。。。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6-4 02:09

我确实看到有人说:如果死者是留个电话(哪怕是假的)或者走开,而不是叫凶徒:一边玩去,可能她就不会死了。

当然,上面的言论受到了批评= =,可是我觉得我跟别人说话会更小心些><

现在事后都追究责任什么的,这肯定要,以免下次发生同样的事,但在于死者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

顺说不管是不是M记或其他餐厅,我觉得如果要把他告上法庭,他可能会赔偿一些因为所谓的人道主义责任,但要入罪是不可能的,原因估计我也不用说…………
作者: polaris523    时间: 2014-6-4 02:49

肯定要赔偿!这都不赔偿,麦当劳应该有保安吧!
作者: 习惯了沉默    时间: 2014-6-4 03:10

我们这里的麦当劳没有保安。。。
作者: foxnews2010    时间: 2014-6-4 03:58

没有法律规定餐厅要有保安吧,我好像从来没见过餐厅有保安的,只在珠宝店商场之类的见过。
作者: nanlingxue    时间: 2014-6-4 05:34

楼主,在麦当劳里滑到和这事性质不同好吗?
    滑到和麦当劳里食物烫伤客人一个道理,是麦当劳没有做到提醒的义务条件下,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它已经做到了相关提醒,客人自己烫伤,麦当劳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说得直白一点,不要只关心标题在麦当劳里发生了什么麦当劳赔付了。而是要看具体各方责任根据法律怎么划分,怎么承担。
    这摆明是突发事件,麦当劳的责任在哪?餐厅员工已经有所行动了,而就我所见,不是每家麦当劳都有保安。
    的确,餐厅有保障客人人身安全的责任,但是有两个条件,一是突发事件,无可避免;二要在衡量餐厅能力和尽责与否的基础上。如果所有在餐厅里客人受到什么伤害就要餐厅承担责任,这对企业公平吗?法律有规定吗?有这道理吗?
     说回这件事,麦当劳要承担的责任,大约是发现异样和制止的义务。但是,说到有罪,远远说不上。
     最后要说的是,很多时候企业赔钱不是因为有责任,而是出于人道主义。即是说,我想息事宁人,所以不是我的责任,我也给钱,只要你闭嘴。
作者: at0403799    时间: 2014-6-4 06:31

這跟老人自己跌倒要賴人陪賞一樣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4-6-4 07:17

人家一个快餐店你要人家有保安,过不过分呀
出于情理道义麦当劳可以赔一些,但我真不觉得这有人法律责任
换个地儿,火车站砍人的,有人说要铁道部赔偿没有?这才是正经该有警察的地方呢
作者: 天若雪绯    时间: 2014-6-4 10:01

只能说出于人道主义可能给点经济补偿,但是肯定也是分店付不可能是麦当劳公司付的,分店也是普通生意人开的,人家又不是钱多没处花,没义务负担这么多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4-6-4 11:38

麦当劳的一个女性员工因为制止他们行凶,也被歹徒攻击了,也有报警
如果赔偿,估计也是出于人道主义。
而且受害者的家属,还是蛮理智的,至少不像经常看到的那样,责怪其他人没有出来帮忙,她家里还表示理解其他人没有出手帮忙。
作者: alicelan    时间: 2014-6-4 18:00

关心麦当劳还不如关心这个受害人本身有没有保险,保险公司有没有理赔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5 00:26

本帖最后由 bailan宝宝 于 2014-6-5 02:54 编辑

回复 8# seu


    还是用事实说话吧!咱们就看看麦当劳需不需要负责任。。。

   如果非得认为负责任就是赔钱,那我无话可说。民众要求企业提供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是否合理?
   作为全球知名企业,有对就餐者的遇害公开表示过歉意吗?有诚意地发表过声明吗?我记得麦当劳仅仅对某条事关赔偿的虚假信息做了应对,没见其它什么表示。
   
    是的,麦当劳的员工的确在事发现场说了“几句话”。是否今后遇到这种事儿,也都喊几句话就ok了,剩下的留给警察叔叔解决。往长远看,暴恐这只是刚刚开了个头呐,今后可能会发生更多这种事儿(请原谅我的乌鸦嘴),如果都这样简单处理,是不是会有更多惨剧发生?

请原谅我这样写。只是认为,惨剧发生了一次又一次,除了警方加强安保之外,是否企业和个人也应该加入防暴准备呢,如果大家都有相应的防范意识,悲剧是否不会发生?!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6-5 12:12

本帖最后由 zhoujin 于 2014-6-6 00:28 编辑

楼上,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并不是说负责任等于赔钱,而是除了钱其他的根本拿不到,应该说钱也未必拿得到。

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普通人不会也没精力去谴责一个疑似连带责任的法人。

我们首先是一个法治社会,就如同那个不满12岁爆打男童的女童,除了要求其父母赔钱啥都没有了。再如何,人情都不能绑架法律凌驾法律之上。这个还是已确定责任的。再看这里的麦当劳,它首先不可能有刑事责任(这个应该不用解释吧),那争议在于,它是否需要负民事责任,而这点,需要当事人家属提出诉讼,法院判定而且无上诉才能说他有责任。并不是我们觉得它应该负责就负责的。你可以在道德上谴责它不够尽力,但无法在法律上钉死它有罪。

提到这点,那还有一个争议点:围观的人是否要负见死不救的责任?这其实跟麦当劳的情况是一样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法人一个是自然人。如果一定要讲它,作为一个这么大的企业,应该如何如何,不错,有要求是好的,所以如果家属提,它可能会以人道主义立场给与一定赔偿,无论你觉得是否公平,单指在这件打人事件中,它确实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个人认为,这件事,首先要做的是把那些邪教徒弄死(他们是元凶!)然后道德上谴责(也可以请受害者家属去提民事诉讼,但我觉得家属可能不会提了)麦当劳做得不够多不够好!再谴责围观者没有见义勇为!让全民素质提高。

不过,易地而想,如果我在现场,我能做到什么?答案很让人失望,我是肯定不敢冲上去的,估计也是在旁帮忙报警的货。所以我无法去谴责围观者没有冲上去,除了希望死者安息,生者坚强,凶徒伏法,社会更安定和谐………我能做的就是出门在外自己小心点了……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6 02:47

谢谢楼上亲的回复。我明白也理解你和那位朋友的意思,可能是我想的更多些吧。

近来突发事件层出,百姓也好警方也好,都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前者更是难以招架。
所以,如果,如果,全社会能够做到某些准备,是不是可以扭转这种局面。

另外,我无从责备餐厅员工和旁人没有施以援手,人之常情呐。迄今为止,咱们大家都还没有心理准备去面对暴徒或者恐怖分子。只是认为,作为一个知名企业,在发生了这种恶劣事件之后,应该积极地站起来,仅仅只是表示歉意,且愿意加强员工的安保训练,努力为就餐者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就餐环境。也许会觉得我这样说很矫情,面子功夫有什么用呢?但是,一个社会确实需要一种积极的态度去应对,也许我们阻止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但是可以努力去降低危害。我想,这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每个企业和个人都需要这样去做,一起保护咱们的家园和人身安全。
虽然,我不得不承认现实很骨感,也希望能有变数。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4-6-6 06:20

楼上太想当然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首先如果你是路人,你是员工,你是保安,你敢不敢和歹徒搏斗。我是不敢的,首先,我没这个义务,其次,我受伤以致死亡,不一定会有赔偿。
然后,我是老板,我是舍不得在安保上花这么多钱,就算,我花钱了,我也没权利去要求员工和保安去舍己为人
在中国,枪支和管制刀具监管及其严格,你怎么和持刀歹徒搏斗,就算你雷锋侠附体,胜利克敌,万一,你把歹徒弄死了。那你就过失杀人了,赔钱算小事,十有八九要坐牢
等等情况,你说该怎么办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4-6-6 06:33

我不只一次看到新闻说:看家狗把小偷咬伤或者咬死,狗主人都是要杀狗和赔钱的,因为你没有执法的权利。但是,你的东西被偷了,众所周知,十有八九找不回来,反正,我认识的人中,东西被偷了,没有一个是找回来的,例如车,例如家里的首饰和财物
作者: yfqingl    时间: 2014-6-6 11:13

没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恶头子是那几个歹徒,犯不上扩大化。换你是麦当劳的保安,或者经理,你敢不敢跑去制止发疯的几个恶人???
作者: 可愛喵    时间: 2014-6-6 11:21

赔偿應該是那群兇手赔偿吧....
就像走在路上被瘋子砍死你是要找國家賠嗎?
還是地主賠?不過如果是騎車路面不平而跌傷到是可能申請的到國賠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7 03:51

回复 27# 银花123


    亲,能不能别这么断章取义。我可有指责和埋怨招远麦当劳的员工和旁人?没有好不好!!!麻烦看完写的话啦!!!

我只是认为麦当劳在事后应有相应的表态而已,和赔钱不赔钱没有关系,这只是代表一种社会责任感。话说社会责任感也是一种企业文化好不好?

至于安保问题,当然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的,这个也不用提。谁真能够站着说话不腰疼,拿别人的性命开玩笑啊?!
假如,我是指假如大家都有参与过防暴演练,是不是在面对突发事件能更有准备,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能帮助到别人?从而将危害降到最低。
(额,其实你应该这样回复我:这些应该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面对受害者,我表达的也只是我的一些美好心愿,仅此而已。
作者: bailan宝宝    时间: 2014-6-7 03:52

回复 29# yfqingl


    哎,我真不是这个意思,怎么回复都变成这样了捏?
作者: zhoujin    时间: 2014-6-9 06:44

本帖最后由 zhoujin 于 2014-6-9 18:47 编辑

楼上淡定

其实我明白你的意思,所以我就没回贴了,而且再说下去,我可能就太现实了.

你如果不是一直说麦当劳这么大的企业应该如何,可能会他们回复不会这样,而在你回复后,他们也没有回复了,应该是理解你了吧.其实这和是不是麦当劳真没什么关系,下一次这些邪教是在路边摊打的人呢?我们是不是就不用要求路边摊主去帮人?又或者每个开公司都必须进行防暴训练,?且不说放之全世界也没几个国家有这么做的,我们这政策要如何做?又或者说,麦当劳真的像你说的这么做功课,接着公众形象UP UP UP ,但万一以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他其实做不以他所说的,我们又能咬他?(原因?没有法律支持,就算把这些话录下来以后再放出来,他不认又如何?)所以那个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非硬性要求,如果有是很好,如果没有,也无法去说什么.

这其实是一个全民素质和责任感提高的事,而不是单单某个或某些企业要这么做,像你上面所说的,这确实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让大家了解恐怖主义恐怖袭击恐怖行动以及如何孩预防什么的.

记得昆明砍人事件,我好像看到过有个报导(不知道有没有记串哈)是说一个开面店的小店救了好多人,他们就只是店员和几个路人拿着扫把棍棒等物守在门口而已,而他们要面对的是拿着砍刀丧心病狂的匪徒,是什么让人们站出来守门口?我想不是什么企业文化或社会责任感,估计当时他们根本没想那么多,他们可能就是想着里面人需要他们,所以他们就站出来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这种平凡而坚强的责任感,而非某个企业OR个人的责任感;我们需要的是全民的强大而非依靠某个人的强大......

写到这里,我都感觉我有点太天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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