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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印度法院裁定:发生性关系即为夫妇 不须另一方同意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    时间: 2013-6-21 08:26     标题: 印度法院裁定:发生性关系即为夫妇 不须另一方同意


  一夜风流后就成真正夫妻?!印度有法院裁定,任何男女成年人士发生了性关系即属夫妇,如要跟他人上床须先「离婚」。更甚是,男女间任何一方若能证明曾发生性关系,就可向法院申请註册成为夫妻,毋须另一方同意。
  印度马德拉斯市高等法院裁定,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年龄,即女性满18岁、男性满21岁,曾发生性关系就被视为对双方许下承诺,在法律上已被视为夫妇,註册和婚礼纯属表面形式以获社会认同。
  男女任何一方如果能向家事法庭证明曾发生性关系,就可申请註册成为夫妻;一旦获法庭确认,双方便拥有合法婚姻的权利,申请过程毋须另一方同意。
  这项判决源自一宗女子索取赡养费的案件,较低级的法院裁定这女子未能索取赡养费,因为她没有有效的文件证明两人的婚姻关系,但男方需为两名孩子支付生活费。女方不服上诉,法官认为男方在他们的第二名子女出生证明上签名,已证明两人共同生活,裁定两人有婚姻关系,需每月付女方500卢比(64.8港元)赡养费。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3-6-21 08:33

如果有一方是被迫的怎么办,总不能被强奸了还要嫁给强奸犯啊。
作者: yeyeshengge    时间: 2013-6-21 08:37

难怪印度强奸案子那么多啊。
作者: 阿格莱亚    时间: 2013-6-21 08:45

那要是已婚的怎么办?强奸犯怎么办?
作者: 月已婵娟    时间: 2013-6-21 08:50

啧啧啧,法律果然是人编出来的!
作者: 心若天山雪    时间: 2013-6-21 08:53

阿三是个奇葩的国家。
我已经无力吐槽神马了。
作者: 靡靡的月亮    时间: 2013-6-21 08:55

是因为阿三强奸案太多了么。。。。这算是解决方案么_(:з」∠)_。。。还不如强奸犯通通拉出去爆菊一百遍啊一百遍!
作者: lyke90    时间: 2013-6-21 09:47

阿三世界果然不是常人所能呆的
作者: 晓筑    时间: 2013-6-21 10:03

突然觉得中国好安全啊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3-6-21 10:24

这个要是个老嬷对一高富帅强上?不知道到是不是也行得通的哦
作者: 云行雨施    时间: 2013-6-21 10:26

阿三的世界观果然不是我等可以明白的。
不过,乃们不觉得跟天朝的私生子法案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作者: 芹筱蒿    时间: 2013-6-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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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byho2005    时间: 2013-6-21 11:03

回复 11# 云行雨施


    咦,天朝的私生子法案是神马?
作者: 夜羽小晓    时间: 2013-6-21 11:07

我靠,那印度没有强奸这一个罪名了。
只要发生了关系就是夫妻了,强奸犯,强奸一个,就算是娶一个老婆罢了,根本没有强奸这回事儿啊!
太强大了。
是个女人哪敢去印度啊……
作者: 云行雨施    时间: 2013-6-21 11:07

回复 13# rubyho2005


    不就是私生子同婚生子有同样的权力么。
作者: rubyho2005    时间: 2013-6-21 11:15

回复 15# 云行雨施


    原来如此,谢谢解答。【我都不知道这条法案OTZ⋯⋯难怪中国现在的二奶小三、奸夫淫妇横行无忌啊】
这么一想,大部分的亚洲国家法律制度都很不健全呢
作者: 云行雨施    时间: 2013-6-21 11:26

回复 16# rubyho2005


    9494,新婚姻法的新规定。要不老毛的外孙女生的俩私生子能光明正大地表明身份?还有当年某老帅的私生子神马地怎么办?
天朝的上层人物,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不堪。
作者: 哈比    时间: 2013-6-22 13:37

说起来,老毛的外孙女的脸皮正是厚到天上有,地上无的,当了15年的小三,生了三个娃,硬是说成和奸夫是天作之合,卧薪尝胆由青春少女熬成了黄脸婆。最后还要拖着奸夫去井冈山红军区游荡,还封了个“井冈山女婿”回来,看那照片还有一堆sb围着他们笑,好彩当年的烈士都牺牲了,老毛也不是葬在那里,要不然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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