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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湾渔民被杀事件, 也许你不知道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3-5-14 10:09     标题: 台湾渔民被杀事件, 也许你不知道的

攻击地点是北纬19.58度, 并非台菲重叠海域。 渔船当时稍微越过南界限1.8海里, 进入菲律宾水域。

Untitled.jpg

我并不是为菲律宾辩护, 但是我觉得媒体对于这件事有很多误导的报道。 今天看到一篇社论, 也是觉得反应过度损己利人。 菲律宾这件事, 对渔民开火纵然是菲律宾的错, 事后态度轻佻也是绝对的, 但并不代表媒体就有资格一味的歪曲事实。 希望大家冷静看待这件事。

图片附件: Untitled.jpg (2013-5-14 10:10, 69.14 KB) / 下载次数 26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679437&k=0603e17a8a6d052bac93ffa1abd6ea29&t=1726888499&sid=PIEAt6


作者: saipopo    时间: 2013-5-14 11:06

不要說的不清不楚.................
請你畫出經濟海域範圍圖好嗎!!!!!
台灣經濟海域範圍在哪你知道嗎!!!!
台灣不只是只有本島好嗎!!!
台灣在南海也有島好嗎!!!!
不要說的南海都是菲律賓的!!!!!

你放這張圖好像 台灣漁民 故意"越區"好嗎!!!!!!

MD ,
1.8海里 (1海里=1,852公尺),
"遠洋漁業".............哪個不是越區..........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3-5-14 11:08

錯了!
第一次遇到槍擊時還在台灣海域的!!
是被菲軍追逐了一個多小時後才超過線的!
是因為逃亡才超過了!
所以從一開始就是菲律賓的問題!國際間也站不住腳!
她是在台灣海域對台灣漁民開槍掃射 並且追逐一個多小時! 期間還有遇到第二艘菲軍!

另外~LZ知道菲律賓一直對台灣漁民做海盜的事嗎?
由軍方搶截綁住漁民  要求提供贖金 這種海盜行為不知凡幾
隨以開槍致台灣漁民死亡 這三十年來已經至少將近三十例

他們本身就是強盜行為!!!!
在別人海域裡射殺沒越線的漁民還有理?! 狗屎! 不過看人好欺負!!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3-5-14 11:13

況且對著手無寸鐵的漁民 一見面就開槍掃射這行為就是對的?!
還追著漁民一兩個小時不斷開槍
根本就是把人當老鼠 逗著玩的!!
可恥可恨可惡卑劣至極!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3-5-14 11: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11:26

我是比較想了解你的圖是哪來的 還有所謂的1.8是怎麼標的
你這圖片感覺跟我在家看的新聞不太一樣
其實過界不過界應該是通訊那邊能了解 目前已知是沒有過界 不過被追殺好幾小時是真的
我對今天的一位菲籍女記者很感冒 她微笑說:我們跟台灣很好 所以不必道歉
所以因為這原因又看到你的文 很遺憾 我想丟你雞蛋...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3-5-14 11:27

回复 5# vielleicht


杀人本身就是不对的, 我从来就不觉得菲律宾是对的。 我这个帖子是根据新加坡联早报的社论的基础上, 自己查阅资料google map 出来的。 只是想让大家冷静一下。 渔民越界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 菲律宾政府也没有权利枪杀渔民, 但是这件事, 貌似这个媒体的舆论都是在突出菲律宾的野蛮, 而且其中很多报道都是选择性的报道。 我只是想劝说大家冷静。

从楼上的评论我发现, 貌似有些事情, 人只会相信自己想相信的那部分。 所以我觉得我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3-5-14 11:30

回复 6# kelly0420


看一下我楼上的回复。 我从来没有说菲律宾是对的。 而且渔民越界本就正常, 任何地方枪杀渔民都是不对的。我也说过菲律宾的行径的确是野蛮, 事后处理非常轻佻。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3-5-14 11:36

本帖最后由 肚子饿了 于 2013-5-14 11:41 编辑

回复 6# kelly0420


    你送的鸡蛋我吃了。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冷静一下, 毕竟有时候太过激动反而会让自己处于谈判的劣势。 现在整个事件已经有种妖魔化的倾向的, 让我有一种前些时候大陆反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11:40

本帖最后由 kelly0420 于 2013-5-14 11:59 编辑

你的文字已經透露出來了---
1-標題"台湾渔民被杀事件, 也许你不知道的"
2-"我从来没有说菲律宾是对的。 而且渔民越界本就正常"

重點是本來就沒有越界 看的人不了解會被你誤導成原來是越界所以被開槍情有可原..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3-5-14 11:49

從樓上的評論我發現, 貌似有些事情, 人只會相信自己想相信的那部分。 所以我覺得我就不想繼續這個話題了。

這句話送還給你~貌似你也是本身也是這樣的行為不是嗎?現在說出這句話又是以怎樣的角度再看待大家的評論呢?
再來  先闡明
1.漁民沒越界!
   是在台灣海域遇到菲軍  直接槍支掃射  連警告對空鳴槍都沒有 直接掃射
2.追著毫無武裝的漁民船隻幾個小時  期間有第二艘菲軍船支  不斷開槍
   船隻回來檢驗過了  開槍位子集中在駕駛艙 油箱差點爆炸
   這種惡意謀殺味道很濃烈了吧?
3.菲律賓一直有綁架槍殺台灣漁民的事發生!由軍方當海盜 綁走船隻要求贖金才放人
   期間甚至是會虐待船員!
4.菲律賓不過看台灣好欺負  從事情發生到現在 他什麼時候有做過讓人感覺想好好解決事情   
   的態度?!
5.你的海域位子標錯不正確  台灣南海也是有小島的好嗎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3-5-14 11:57

回复 10# kelly0420


我看到的报道, 捕鱼的地方的确是北纬19.58、东经122.52, 过南界线。 我再重申一下, 即使渔民越界, 菲律宾也不应该向渔民开枪。 这是其野蛮的证明。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3-5-14 12:01

本帖最后由 唯心 于 2013-5-14 12:09 编辑

我們也要在重申一下
漁民沒有越界!!! 在台灣海域被菲律賓軍方槍枝掃射

你看到的報導是錯誤的! 中間有逃亡幾個小時  是逃亡途中才不小心越界!!

你的標題誤導人  漁民沒越界!!


不要只看了一篇不全面的報導就上來PO 一篇 標題叫你也許不知道的
請好好看完全面正確的報導再來PO一篇  要告訴別人真相的文!
不然這樣的行為 叫做誤導

台灣一開始報導也是說越界
重點是期間菲律賓一直不配合 還謊話連連(官方)
說是漁民故意挑釁 故意撞它們的船(兩艘船差很多好吧?)
稱開槍是為了自衛(掃射一艘毫無武力的漁船叫做自衛)
後來鑑定出來了
沒 有 越 界
菲律賓官方謊話連篇


不要說大家都不冷靜
就是夠冷靜 從頭到尾了解真相
才那麼憤怒!


請不要自以為我們失去理智好嘛!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12:10

其實民眾氣憤也是有些原因的 小馬太軟了
因為這不是個案 而官方採取的是搓湯圓那類的
至於會鬧大則是最近沒有大新聞 而這起新聞是目前最吸引眼球的最能激起目前民眾怒火的
至於後續我不是很看好 谁讓那些討海人沒法子攜槍呢 有槍搞不好還能反抗一下
作者: iamfennel    时间: 2013-5-14 12:15

本帖最后由 iamfennel 于 2013-5-14 12:45 编辑

W020130510496887524057.jpg

如果從樓主的孤狗MAP看,那就更明確是在”重疊”經濟海域中了
事實上有認真查看資料就會發現
台灣跟菲律賓經濟海域那區幾乎是重疊的
但台灣政府頂多在越界時驅逐,而沒有過追殺加射殺這種事情發生

图片附件: W020130510496887524057.jpg (2013-5-14 12:14, 59.33 KB) / 下载次数 19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679457&k=f4505e304d268d60b63bf1fd8d95cd26&t=1726888499&sid=PIEAt6


作者: iamfennel    时间: 2013-5-14 12:18

回复 14# kelly0420
這時後就要說年代新聞真是太猛了
他直接說最糟糕的就是”馬英九震怒”這五個字….
因為震怒也只會到這樣=  =
(直接拒絕菲籍勞工就好了啊!!!我家這邊的工廠也只喜歡用泰國跟印尼人…顧主多不愛菲籍勞工雖然我不贊成有人因為這樣對目前在台菲籍勞工行歧視行為,但我贊成遣返)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12:26

本帖最后由 kelly0420 于 2013-5-14 12:34 编辑


恩...都啥時代了 就這幾個字能做啥
若是改成雍正震怒 我會比較能腦補很多東西
以下是駭客留給菲國的文字:
「匿名者-台灣分部」聲明譯文:

菲律賓人聽好

我們是匿名者

菲律賓海巡濫殺手無寸鐵的台灣漁民,此舉不公不義,無可原諒

菲律賓政府袒護兇手的作法更讓人無法接受

你們必須道歉,並立即逮捕兇手

否則我們不會罷手

「PIN0Y V3NDETTA」你這個魯蛇,多行不義必自斃

我們是匿名者

我們是一個軍團

我們從不原諒

我們從不善忘

我們從不善忘

作者: iamfennel    时间: 2013-5-14 12:35

回复 17# kelly0420

前一陣子看清穿砲灰女配….果然雍正震怒很讓人有遐想空間XD

一般來說不要說在經濟海域內大家都選擇不動作
就算是稍微越界也只會驅逐
菲律賓這次真令我希望他們軍隊+政府死光算了
追殺漁民!對毫無武裝的漁民做這種事!!
根本是缺乏人性!
又不是海盜!目前國際公約來說只有海盜可以這樣追啊!!!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12:49

恩...原來你也有看清穿砲灰女配
其實我是比較希望不再引進菲勞 至於原本在台的菲勞就等簽約時間到再遣返
畢竟不是少數 人數應該有10萬up 通通遣返對於資方影響太大 除非能馬上補齊人手
哎~說實在的 咱是小老百姓也只能發發牢騷
作者: 老鬼    时间: 2013-5-14 12:57

楼主自己都搞不清事实就来PO这样的文。你也是不冷静啊!
作者: teresawu    时间: 2013-5-14 20:24

典型的欺软怕硬啊
当初中国被美国欺负,还炸过驻南斯拉夫使馆,死了几个人呢?
政府只会谴责谴责再谴责,看的我们一肚子的火,没骨气。
希望你们小马同志能硬一点,不就一菲律宾嘛,有什么怕的!
作者: kelly0420    时间: 2013-5-14 20:36

今天早上吃早餐的時候看著新聞報導很感慨
因為昨晚的駐菲大使館擠滿了申請來台的菲民 深怕12點到了會申請不到
而今天早上機場也是好多已經抵台的菲籍勞工....
感覺是吃定了已經來的不會遣返 反正事件會很快落幕
雖然今早菲國已經坦承是故意殺人不過我卻沒看到小馬的態度 所以大概又是搓湯圓了
這年頭的官都是只想當平安官 咱小百姓就是要有淡定的技能
作者: redpoppy1213    时间: 2013-5-14 20:49

所以樓主是以一知半解來看待這事,然後下結論????
那真說…樓主你是多麼冷靜丫~~~
ps.好想丟雞蛋…但是不會丟XD…
作者: nmsyqsb    时间: 2013-5-14 21:16

其实我一直好奇怪
按理说 猴子已经在跟兔子掐了
干嘛还要两线开战呢?
它到底想怎样啊?
你看人家脚盆 多会弄
跟兔子吼的那个大声哦
然后说欢迎台湾渔船去钓岛附近捕鱼
人家就知道盯着一个打 拉拢周围的
猴子真是 .......无语
作者: linhuifeng    时间: 2013-5-14 21:31

随便开枪杀人就是不对的。我觉得大陆和台湾要联合起来一起强硬点儿解决这件事,不要搞得随便谁想欺负一下就欺负下,谁想挠下就挠一下。还有那个小日本,最近嚣张得不得了!看到那个供奉战犯的XXX社,就有种冲动想去给炸毁!
作者: azimao    时间: 2013-5-14 22:01

媒体报导很清楚啊,是重叠经济海领域。无论如何射杀普通渔民,又不是战争中,都是犯罪吧。这等于直接不宣而战了,真希望台湾直接打过去。这种时候最感觉大陆台湾分开很无奈,大陆都没名义帮忙打架,只能老百姓喊喊。一个流氓耍无赖,讲道理的人还不能把他怎样,徒惹一身骚。中国人被大国欺负,连小国也可以在家门口耀武扬威,悲哀。经济再发达有什么用?
作者: azimao    时间: 2013-5-14 22:26

小马哥决定冻结菲劳工申请了,太好了。总算有点具体措施回击。其实,如果香港能采取同样措施拒绝菲佣,菲律宾经济就完蛋了。这个早有分析的。可惜,自己家人都不齐心,难怪被人欺上门。生活中一家人分家了,别人欺负都能聚集家族力量打回去呢,变成政治就束手无策束手束脚,真是悲哀。
作者: Arielbaby    时间: 2013-5-14 22:48

  昨天看海峡两岸:“两岸合作可能性很低”
作者: 蘋果丹丹    时间: 2013-5-14 23:43

本帖最后由 蘋果丹丹 于 2013-5-14 23:45 编辑

我是台灣人,我對馬政府的無能也非常的生氣震怒。
這次菲律賓射殺台灣漁民的事件真的不是第一起啊。
自己家人被欺負成這樣,還要給他們的人有飯吃,天理何在啊!!!

樓主,我不想口出惡言,但是,我可以無視你。
作者: lizbaby    时间: 2013-5-14 23:45

哎~我也希望我們小馬能硬一點,不要變成軟小受!那菲律賓跟本就是故意的,不要忘了之前香港人被殺的事了~最後咧???菲律賓有怎麼樣的表達或作為嗎?
作者: emily810614    时间: 2013-5-14 23:58

對馬政府失望…
根本就是在看美國的臉色行事
作者: flying    时间: 2013-5-15 08:49

不由自主想起當年震驚全球的人質事件, 阿基諾三世那流氓地痞的形象。 連堂堂一國總統都是這樣的角色, 你還該對這個國家懷著什麼希望?

就算菲基金賺到笑我都不會買, 美麗過天堂我都不會去, 雖然是小事, 個人影響微不足道, 不過我有權表達匹夫之怒。
作者: iamfennel    时间: 2013-5-15 10:01

忘了補充,樓主開篇第一句話就已經錯了喔
因為台灣的領土包含南海上的島(譬如東西南北沙群島等等)
所以經濟海域不是從本島開始算的200海浬
是要從最南邊的小島開始算200海浬(其實我想樓主應該知道吧ORZ)
不然日本也不會要死要活的也要有釣魚台了!!
作者: buttery    时间: 2013-5-15 10:18

很难过这件事情
中国人太软弱,一直被人欺负
毛泽东出卖了外蒙古与大兴安岭还有三年饥饿中的无数人命才与美国打一架,现在北朝人民多么可怜,接着中印之战白白丢掉大片领地,给达赖也好啊,达赖的追随者被印度人奴役至死的不知道有多少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5-15 11:31

本帖最后由 昕雨 于 2013-5-15 11:33 编辑

今天....老師上課 突然提到這件事
說美菲有協防條約...就算想開打也不可能 菲在落後也有美在後面
被佔領的那七個小島 也不曉得什麼時候能拿回來....
P.S 家裡有菲傭菲勞的..別拿球棒去打他....這樣還要賠他們錢捏 更何況確實跟他們是沒啥關係

老師很可愛-.- 說現在再抗議的都是老弱 青壯年都跑去捕黑鮪魚XD
說今年跑那麼遠 一定鮪魚會豐收阿  哈哈哈XDDD
作者: chendd    时间: 2013-5-15 11:37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chendd 于 2013-5-18 10:00 编辑

按樓主意思各国都可掃射百姓了,不管这百姓在做啥?各国穿上執法者的衣服都可以先殺再說?只要不爽谁到老子画的海域或領土一見到就未審先判立刻乱打你五十几槍,打死了再來論你死的理由,那不天下大乱! 何況这是小渔船又不是備有核子彈的,惡質!
(我丟樓主鳮蛋的原因是,菲律賓一直说谎,老是殺完就跑,乱殺人已不是第一次,從头到尾只说自己不小心.偶然殺了人,这掃射耶?乱开国際玩笑,当別人是白痴在耍)
作者: azimao    时间: 2013-5-16 02:06

今天....老師上課 突然提到這件事
說美菲有協防條約...就算想開打也不可能 菲在落後也有美在後面
被佔領的 ...
昕雨 发表于 2013-5-15 11:31


那台湾与美国没有类似条约吗?台湾也算美国盟友啊,应该有类似的。1996年大陆台湾关系紧张的时候,记得美国还派航母过来。美国是故意帮菲猴吧,目的还是针对中国。
作者: happysky    时间: 2013-5-16 10:05

很佩服大家怎么这么有知识啊
作者: 昕雨    时间: 2013-5-17 13:31

本帖最后由 昕雨 于 2013-5-18 15:14 编辑

回复 37# azimao

那時候駐軍在台海是特事特辦(因台海危機)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應說此條約一直存在 但是前年美國哪個官員說 已不干涉)  美菲是後來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簽訂美菲共同防禦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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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沒有這次的危機 我不會知道我有多無能

補充 美菲協防條約:第四條第五條
第四條
任一方皆承認:對任一方太平洋區域之武裝攻擊,將危及另一方自身和平與安全;任一方並聲明將基於各自憲法之程序應付此共同危險
任何此類武裝攻擊,以及武裝攻擊後之任何手段,應立即回報聯合國安理會。在安理會採取必要措施以回復或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之後,前述手段應終止。

ARTICLE IV.
Each Party recognizes that an armed attack in the Pacific area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would be dangerous to its own peace and safety and declares that it would act to meet the common dangers in accordance with its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be immediately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of the United Nations.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第五條
為第四條之目的,對任一方之武裝攻擊視為包括對於任一方國內領土,或對於其管轄下之太平洋島嶼領土之武裝攻擊,以及對於在太平洋之武裝軍隊、公用船舶與飛行器之武裝攻擊。

ARTICLE V.
For purposes of ARTICLE IV, an armed attack on either of the Parties is deemed to include an armed attack on the metropolitan territory of either of the Parties, or on the island territor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in the Pacific Ocean, its armed forces, public vessels or aircraft in the Pacific.
作者: molie78313    时间: 2013-5-19 00:45

一篇我在FB上看的文...

【為什麼菲律賓殺人擄船昨天才被重視?】
(文長但請看完,救救漁民請幫忙分享!!)
PTT八卦版作者:kokone(取得原po同意)
Sat May 11 2013

小弟是鍵盤東港人,看到網友的討論實在覺得很驚訝。我看到新聞的時候,其實有預料到網路上會討論,只是沒想這麼熱烈。說實話,我看到新聞直接反應是:嗯.又來了啊。不過看到電視畫面罹難者家屬哭喊著討海人很艱苦的樣子,其實蠻能感同身受的。我老家以前昰討海的,當初我爸、我三叔、我四叔在國中畢業後都是被我阿嬤安排去討海的。不過我老爸上船學不會游泳,被人家拒絕,算是逃過ㄧ劫。後來家中有在討海的,只剩我三叔、四叔跟我大姑丈。不過存活到今天的只有我三叔,我四叔跟大姑丈都死於海難。

其實討海人除了惡劣的海象,其實另一個最大的危險就是菲律賓跟印尼。在東港黑鮪魚還沒有成名之前,我小時候幾乎看到東港上新聞都是被菲律賓、印尼擄船、開槍的新聞。這種事每年必定發生,不過偶爾才上一下新聞,比今天這事件更嚴重的還一堆。我找出以前高中看到的一篇文章,寫作年代大約就是民國70年左右,也是我四叔過世的那個年代。其實裡面的內容跟今天的情況一樣,幾乎沒太大改變。節錄一些內容:
--------------------------------------------
所謂漁船被扣補,船員遭屠殺情事,是從1968年7月20日,東港漁船連春財號被菲律賓扣補開始,隨後各國紛紛宣布200浬經濟海域後,台灣漁船大量遭難,幾無礁類。據陳冠學先生統計,自1968年7月至1982年1月的12年半間,被扣漁船約在千艘以上,漁民被押當超出三千人,而漁船被焚毀,漁民被殘殺,當有數十艘、數十人。漁船只要被菲律賓、印尼軍艦扣補,船員生不如死,而且要是扣補不成,即開砲轟擊,人船屍骨無存,例如小琉球建和志號漁船,於1981年8月,被菲律賓海軍擊碎,五名船員葬身海底。1984年2月小琉球海成號五名船員遭扣返國,他們表示,在被菲律賓海軍洗劫後,必須花費一百餘萬贖金才得回國,但菲國軍方變本加厲,索賠當初開砲捕船所花的軍火費。回顧不平等條約下的百年國恥,亦無甚於此。漁船落入這兩國手中,船員必須集中在甲板上列隊受檢,稍有反抗動作,則遭開槍射殺,如吉盛一號的王保生和新慶旺號的的李杞璜等。輕微的用槍托重擊,尤其以船長和大副為然。

靠了岸,陸軍便接管。船上所有設備,漁獲所得洗劫一空,船員上岸身上所有也搜劫無遺,而且免不得又會遭毒打、污辱、用香菸燙爛嘴唇、罰勞役、作苦工等,受到慘無人道的私刑。

菲印等國設有重重關卡,凡是台灣漁民家屬前往營救被扣船員,則層層剝削,敲取重利,某些受託的華僑更落井下石,藉機設局詐騙勒索,直接找上台灣船公司騙取活動費,充當司法黃牛,等到錢到手了,卻逃之夭夭,毫無下文。

船員曾向政府建議,當武裝漁船,返航再於港口繳還武器,但政府不肯,至於所謂派艦護漁,只是虛應故事,與漁民合照一番而已,遇我漁船被人追殺,竟袖手旁觀,不加保護。

枋寮的船員接受訪問時表示,他有兩次被印尼軍艦追殺的經驗,某次在先鋒十一號船上,看到印尼船,立刻丟下已撒下的拖網,倉惶逃命。當時是在晚上,船上漁火全熄,全船船員跪在甲板上,向預先帶去的土地公神像膜拜祈禱,船長和大副全身發抖,因為萬一被抓,他們要負逃亡之責。...十幾年來,他上船十餘趟,每趟回來,都好像拾回一條小命,尤其來回經過印尼把守的『
地獄海』,和靠菲律賓當關的『鬼門關』,人人無不下跪向神像訴求平安渡過,全船無不發抖顫慄。一旦被發現,即全力逃命,惶惶如喪家之犬,恐怖至極。

洪田俊,拉番上船 遠洋漁船的黑暗地獄,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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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故事在我小時候常常會聽大人說起,但看板上的反應,似乎是好像今天才知道有回事,其實蠻感嘆的。小時候很喜歡去東港東隆宮或是其他廟宇玩,有時候會看到有些人眼眶泛紅去到廟裡,跪著跟溫王爺訴說什麼,有時聲淚俱下。以前搞不清楚會什麼拜拜要這麼激動,很後來才知道,這些人都是漁民的家屬。

當船公司通知家屬漁船出事後,其實家屬是很無助的。在這類擄船殺人案中,唯一能夠求助的除了船公司跟漁會外,剩下的就只有神明。有人會問說政府,政府?那是什麼?可以吃嗎?這類的事件都是船公司或是漁會去尋找可以跟菲律賓接洽的人,看價碼談判,付錢放人。所以也才有前面說的司法黃牛。中華民國外交部或是中華民國海軍在這類事件中都是不存在的。比起政府,船上的神明還比較可靠。政府能做的,可能就是在死不見屍的情況下,要你等七年,然後給你一張死亡證明書。所以看到電視畫面中,罹難者老婆喊的討海人間艱苦,想到以前討海回來會帶我去買玩具的四叔,心有戚戚焉。看到祂女兒喊著政府沒幫忙,其實正是東港漁民幾十年來的寫照。說真的,政府這幾十年來,做過什麼?以前也有漁民找立委陳情,開記者會。但依舊什麼也沒改變。這次的罹難者家屬算幸運了,有媒體關照。有多少漁民家屬只能在暗夜中哭泣。

每當有朋友問我為什麼東港對信仰這麼虔誠,我都用捕魚的說法。看看他們的處境,除了祈求王爺保佑,還能做什麼呢?就像文中的漁民。這類事情我聽過的程序就是找船東聯絡找人談判,接著看價碼討價還價,四處籌錢,借錢,接著上廟裡去求神明。這幾乎是標準SOP。找政府不如找神明可靠多了。

這麼多年來,我總有ㄧ種感覺,似乎台灣所謂的漁業糾紛只存在於那個叫做釣魚台的地方。直到昨天,媒體似乎才知道國境之南還有個更殘暴的對手。其實感概的原因有兩個:這麼多年來,其實什麼也沒改變,除了以前找原住民上船,現在找外勞。另一個就是這些事這麼多年來居然沒什麼人知道的樣子。我其實問了我三叔有沒有被菲律賓追的經驗,但他只是這樣說:為什麼叫做討海不叫抓魚,因為魚不是我們去抓的,是跟海分的,是跟海討來的。

其實有了這次事件也好,這麼多年,枉死在菲律賓的漁民也不少,能讓更多人關注到漁民的處境。關於釣魚台的文總是大家愛吵的話題,但相較釣魚台,台灣漁民枉死在菲律賓槍下的冤魂和其多,付給他們的贖金也不知多少。這些發生在身邊真實的故事卻總是被掩蓋在那個虛無飄渺的小島下,真是很感概。

最後,希望小琉球的觀音媽能夠帶著亡者一路好走。也感謝各位對此事的關注。
作者: 蘋果丹丹    时间: 2013-5-19 12:38

台灣政府的無能,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弱勢,都是台灣人心中深沉的痛與無奈。
作者: abaddon0748    时间: 2013-5-19 13:18

台湾政府实在是太软弱了,既然台湾渔民常受他国船只欺负,那为何不在一开始就有所作为呢?而是一再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让他国更得寸进尺,觉得台湾人好欺负...若是一开始就有所"积极"作为,就不会有后续的"问题"发生了!

就好比你第一次被人勒索时,若是默默的交钱了事,那么对方就会觉得你好欺负,下次还会变本加厉的勒索你;但若你一开始就奋力抵抗,表明绝不妥协的决心,让对方也得不到好处,那么他就会有所警惕,在下次想再勒索时就不会在耗时间在你身上,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儿"了!

希望这次台湾政府能"表明决心",有'积极作为",别到最后"不了了之"
~加油~
作者: shiershao    时间: 2013-5-20 10:45

我不明白楼主发这个帖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chendd    时间: 2013-5-21 22:42

本帖最后由 chendd 于 2013-5-22 02:03 编辑

这帖子太囧了8...自古以來官(or有錢權势的)殺了老百姓就是用錢權势摆平...乱殺百姓跟领域沒関係...,(在菲律賓官商覺得不过殺了捕渔的賤民用錢權很簡單就能压下,討什麼公道?),而馬英9(不会私下收賄)不幇忙菲律賓压下这事,阿基諾絕对会見笑转生氣,不擇手段也要把馬英9修理的金光閃閃瑞氣千條...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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