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江西农大原副校长酒驾致2死4伤被判缓刑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2-12-4 10:00     标题: 江西农大原副校长酒驾致2死4伤被判缓刑

2012-12-04 19:41: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胡锦武


摘要:法院认定被告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终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因饮酒驾车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3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1年3月5日,廖为明酒后驾驶本田越野车,在行驶至江西财经大学西门口时,撞上从公交车上下来的行人,致使2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23岁的死者杨菲是江西财经大学的研究生。案发后,廖为明与死者家属及伤者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廖为明共支付被害人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09.88万元。

  同年10月19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驳回了死者杨菲的父母杨维国夫妇提出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杨维国夫妇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并再次提出了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被告廖为明也提出上诉,要求改判为缓刑。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廖为明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http://ndnews.oeeee.com/html/201212/04/6539.html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2-12-4 10:04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2-12-4 10:09 编辑

高校副校长酒驾致2死获缓刑 法院称其系人才


2012年12月04日12:08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girl.jpg
死者杨菲 (图为受访者提供)


driver.jpg
廖为明 图来自网络



  农大原副校长酒驾撞人案宣判

  昨日下午3时15分许,江西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廖为明饮酒驾车酿成2死4伤一案在南昌经开区法院二审宣判。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赔偿独 视频:江西农大副校长在校园驾车撞死学生 来源:南海网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元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了一审法院关于廖为明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最终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死者杨菲的父母杨维国、蔡丽当庭以不起立的方式进行抗议。


  【事件】饮酒驾车致二死四伤

  去年3月5日下午3时15分许,时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的廖为明于当天中午饮酒后驾车到南昌市区接人,经经开区庐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行至江西财经大学西门路段时,廖为明驾驶的汽车在超越正在进站上下客的公交车时,先碰到一名撑伞行人后,车头左前方又碰撞到该辆公交车右后角。随后,廖为明驾驶的汽车失控冲出东侧路外,碰撞到在路旁行走的唐红兵、杨菲等4名行人,造成唐红兵、杨菲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贾伟强、余泽辉、郑礼文、黄田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鉴定,廖为明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55.38mg/ml。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廖为明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善后】共赔偿209.88万元

  案发后,经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大队主持调解,廖为明与死者唐红兵、杨菲的家属及4名伤者就民事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廖为明支付死者杨菲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88.15万元。支付死者唐红兵家属等各项费用73.44万元。并支付了伤者贾伟强、黄田、郑礼文、余泽辉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费用。经计算,廖为明共支付了被害人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09.88万元。赔偿后,死者杨菲的父亲杨维国、死者唐红兵的妻子吴某及其弟唐某某、伤者贾伟强、黄田、郑礼文、余泽辉均出具了谅解书,对廖为明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廖为明从轻处罚。


  【一审】犯交通肇事罪判刑3年

  这起严重的车祸因为肇事者、死伤者身份特殊而成为舆论焦点。廖为明,1963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出事前,他曾担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兼任江西农业大学园林花业公司总经理等多个职务。

  23岁的死者杨菲是江西财经大学的研究生,是杨维国、蔡丽夫妇的独生女儿。失去独生子女的杨维国夫妇曾提出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诉讼请求,但被一审法庭驳回。

  去年10月19日,经开区法院一审宣判,廖为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廖为明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候交警处理,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了死伤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杨维国夫妇去年11月2日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并再次提出了1元钱“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诉讼请求。被告廖为明也提出上诉,廖要求改判为缓刑。


  【二审】南昌市中院不开庭审理

  杨维国夫妇在“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提出几个疑点,即一审廖为明案发时所驾驶车辆的车速没有确定,伤者贾伟强、余泽辉、郑礼文及黄田未进行法医鉴定。他们还认为,该案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廖为明定罪处罚。他们认为一审法院量刑“过轻”。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二审判决书上说,关于杨维国、蔡丽所提上诉理由及其代理人所提代理意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评析如下:杨维国、蔡丽请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廖为明刑事责任的诉请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范围;关于肇事时车速未查清的问题,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大队出具了书面回复,并在一审庭审质证,即“无法对肇事车辆肇事时的车速测定”;廖为明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造成2死4伤的犯罪事实有经原审质证的证据证实。

  原审判决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廖为明的认罪态度,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并无不当;杨维国、蔡丽与廖为明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应予确认,杨维国、蔡丽要求廖为明再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于法无据。综上,杨维国、蔡丽所提上诉理由,法院不予支持;其代理人所提代理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宣判】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关于廖为明所提要求改判缓刑的上诉请求,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廖为明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且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法院根据廖为明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示,认为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故对其上诉请求,予以支持。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应予改判。最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维国、蔡丽要求被告人廖为明赔偿独生子女死亡赔偿金人民币1元的诉讼请求;撤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洪经刑初字第3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人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上诉人廖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相关链接

  2011年7月,廖为明被开除党籍;9月,案件一审开庭,但未当庭判决。

  2011年10月,经开区法院一审宣判,廖为明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2年1月,江西省政府发布通知,宣布解聘廖为明的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文/记者何柳斌 龚汉斌 实习生邱媛 宋博

http://news.sina.com.cn/c/2012-12-04/120825727207.shtml

图片附件: driver.jpg (2012-12-4 10:06, 14.86 KB) / 下载次数 64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652201&k=3f6603e5d9f125b56d455ecf3ff982cd&t=1732963078&sid=5R10LU



图片附件: girl.jpg (2012-12-4 10:06, 14.3 KB) / 下载次数 54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652202&k=6f958375cc2839986bfba81d3422a041&t=1732963078&sid=5R10LU


作者: 1067208903    时间: 2012-12-4 11:30

哎~~~这个世道啊~~~如果是普通人酒驾肯定不止判这几年,还缓刑,切~~~
作者: KUAILEDE    时间: 2012-12-4 11:55

我就是在江西读书的,发生的事,就离我校不远。听我们学校的老师说,情节不是一般的严重。听说那个校长还想让他的博士研究生顶罪。我就想不明白死了那么多人,还判那么轻,是不是“人才”就有特权啊。
作者: 等爱的狐狸    时间: 2012-12-4 12:26

人才就可以酒驾 人才就可以酒驾撞死人缓刑
那是不是说  人才就可以拿刀杀人也和一般人判刑不一样啊
什么世道啊
作者: janetpipi    时间: 2012-12-4 14:42

难道科学家犯法就不与民同罪吗?
作者: bluesky2003us    时间: 2012-12-4 15:10

廖为明共支付了被害人及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09.88万元 - where did he get the $?!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2-12-4 16:06

本帖最后由 肚子饿了 于 2012-12-4 16:10 编辑

被害家属如果要加重刑罚, 就不应该庭外和解。 要是我的家人出事, 我一分钱也不要, 只要肇事者死。现在即使判决书再怎么荒唐, 被害人父母再往上吿也是没底气呀。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2-12-4 16:08

回复 7# bluesky2003us


    我同学的爸妈是教授, 每月个人单工资加补助就有几万, 这年头搞学术的都不是清苦的。
作者: starstmo    时间: 2012-12-4 21:48

本帖最后由 starstmo 于 2012-12-4 21:57 编辑

这很正常,科学家这类人才待遇肯定是不同的,我同事的爸爸就是属于这类人才(具体什么人才没问),我们上海可以属于国内数一数二的城市吧,他们家2000前就在黄金地段买好别墅,家里人手一辆车,关键是我们这里计划生育规定的很严格,但是对人才都是假的,我同事是84年的,因为他爸是属于人才,所以计划办允许他们家可以再生一个(他爸妈不是独生子女),所以她还有一个妹妹是86年的(上海79年以后都是独生子女,当时抓的很严超生单位就开除,所以基本你看不到家里有生两个孩子的),我这才知道原来人才生孩子是真的享有特权的,不是网上瞎说的,别的其实都可以理解,是他们自己努力得来的,就是有一点觉得有点怪怪的,难道人才就可以比我们普通人享有优越的生育权吗?他们生的孩子就一定也很聪明吗?就是因为他们是人才可以生两个,普通人只能生一个,原来普通人和人才连生孩都不能平等的,说实话我看我同事和她妹也没多聪明,也都只读了个大专毕业嘛,工作能力那就不谈了。
作者: isa    时间: 2012-12-4 22:37

不是共产的嘛,人才就不共啦,只共我们这些老百姓的钱啊?
作者: susayoko    时间: 2012-12-5 00:37

本帖最后由 susayoko 于 2012-12-5 00:39 编辑

谁叫人家有‘路’了啊~别人的生命不重要哇~就他的才能重要呢~~
作者: 肚子饿了    时间: 2012-12-5 04:18

回复 10# starstmo


    有生生育权貌似还真有, 我印象中好像是爸妈都是博士就可以生两个。囧。。。
作者: waiwaimaggie    时间: 2012-12-5 06:40

这些人渣,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可以用钱,权去衡量,现在又可以用知识衡量了么?法律是摆设么。拥护资本主义。
作者: jjwxc    时间: 2012-12-5 07:27

对高级人才可以让他在监狱里服刑时做科研,但在监狱这样的环境里时刻提醒他自己做错过什么。
作者: yeyin    时间: 2012-12-5 09:30

中国的法律还是看人来定罪的!
长见识了
这种体制真有前途。。。。。
作者: csh    时间: 2012-12-5 10:14

太荒唐!!!!
作者: 曹尘烟    时间: 2012-12-5 10:38

死了两人居然只判三年,还缓刑,这还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的副校长,若是更位高权重的人,是不是就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啊。
作者: 玛门不在家    时间: 2012-12-8 11:12

人渣。。。人才咋了,难道不是人,特权都是混蛋。。。。。
那些亲属也很奇怪。有些拿了钱就不追究了。。。杨菲的父母拿了钱,都和解了又上诉要求加赔偿钱,好吧,这就怪不得为什么钱总是能买到人命了。。。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yayabay.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