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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卷宗档案] 【射雕狼人局】桃花岛接待室 --- 执法团办事处 处罚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1 15:08     标题: 【射雕狼人局】桃花岛接待室 --- 执法团办事处 处罚更新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2-1-4 15:17 编辑

值班: 老顽童  黄药师

1、执法团一切公告、警告在此发布

2、对规则有疑问可在此贴提问  但不得发表有关场内的言论

3、请假、投诉、申诉发在此贴



警告规则:

1、版杀马甲在除本次版杀帖外发言者,警告一次。自首者口头警告。以大号ID在版杀贴发言、编辑已发帖者同理。

2、严禁以法官发送的身份信息短信、QQ群记录、与法官的QQ记录作为跳身份的证据。 违者直接判死。

3、每个讨论日要求发8帖或者200字以上,否则警告一次。

4、其他法官认为危害游戏秩序的行为,警告一次,严重者禁言。

4、任何情况下累计2次警告,判死出局。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3 01:13

因为刚开始 大家还没进入状况  有些规则大家不熟悉 所以对有些犯规行为 仅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口头警告:
1. 没有投票    013号 梅超风 007号 王重阳

2. 在投票贴内 灌水  介个就不点名啦  投票贴内不得灌水 天黑以后 给我装哑巴

3. 不点名口头警告裸奔同学

请大家认真阅读主楼文字  有疑问请站短老周和老黄或者私Q俺们俩都行

注意事项 :
八贴防淹
记得投票
多多发言
了解并遵守规则

狼人局有很多跟警匪 医密局不同的规则 请大家注意  


小广告:
有道是人无横财不富。。。。。。出门往南 有小赌怡情 也有掀盖头游戏  欢迎惠顾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4 00:03

根据独孤求败的疑问,做出如下解释:

1.版杀里面,狼人(杀手)可以自杀,这种情况一般不常见,但还是允许的。

2.狼人知道同伙是谁,因为他们是抱团,在一个群里面,讨论要杀谁之类的问题。

3.先知,女巫,爱神各自为政,互不知道彼此身份。


备注:本局只有被票死的人,才会公布身份,其他方法死的(比如被咬死,或是被女巫毒死),都不会公布身份。

      如果普通村民,或特殊村民,或狼人, 3方之中有任何一方,全部死光,游戏结束。前2者死光任何一方,都算狼人胜。
      另有恋人杀光所有人,算恋人胜。

                                                                                             
                                                                                                      ----------------新人们务必要看清楚!!!

其实规则里有些都有说明过,大家要注意主楼的信息。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4 04:07

鉴于本次游戏新人很多,狼人局规则不熟,特此说明:

版杀马甲在除本次版杀帖外发言者,警告一次。自首者口头警告。以大号ID在版杀贴发言、编辑已发帖者同理。
2次口头警告,记为一次正式警告;2次正式警告,为判死出局!



如何同时登陆两个马甲(为了在版杀马甲和大号直接转换困扰的筒子),
请点击同时登录2个马甲方法即只要内核,外核浏览器,各选一个帐号登录,就不会乱啦。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4 04:19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12-24 23:04 编辑

目前,013号 梅超风、 007号 王重阳因在预热贴中没有选村长,各记口头警告一次。

014号傻姑、010号周芷若 马甲掉了,自首,各记口头警告一次。

011号杨过 马甲掉了2次,自首,累计2次口头警告,记为一次正式警告,再不小心,就淹死了哦!!!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4 05:03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12-24 04:24 编辑


关于请假每次不得超过一天(24小时),最多2次 ,且不能连续请假。实在不能对应者,将换替补对应。

关于报备投票:
如确实有网络故障或者其他个人不可逾越原因,可由本人亲自通知执法团成员嗣诫或阿树代投(站短,或QQ留言)。格式同正式投票。执法将在截至投票的前2个小时,公布此人代投信息。即12点截至投票,执法将于10点左右发布此代投信息。代投不得超过2次。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2-24 12:52

法官,请问代投可以要求投票跟高吗?
作者: 猎杀者011    时间: 2011-12-25 00:12

投票贴关了,补充说明一下,理由那一栏因为不小心点错了按键就发出去了,所以没有录进去,跟着补上的。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5 00:29

赵敏同学 虽然不够八贴 字数够200字 但没有投票 警告一次

王重阳  没有投票 警告一次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6 20:06

关于投票格式

投票贴定出格式的目的

1. 列清楚投票人和被票人
2. 给出理由
3 避免水量太大的发言

在这三条符合的情况下  纠结于措辞毫无意义

经执法组讨论 本次射雕狼人局 所有 OO 票 XX 的投票计为有效票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6 20:45

关于投票格式

投票贴定出格式的目的

1. 列清楚投票人和被票人
2. 给出理由
3 避免水量太大的发言
...
嗣诫 发表于 2011-12-26 19:06



    法官大人英明~~~这个“票”实际上是名词活用为动词,这种例子很常见的,比如:

    “襄儿嘴一个法官”

    就是指亲亲的意思啦^_^
作者: 猎杀者014    时间: 2011-12-26 21:53

回复 3# 阿树


    看短消息呢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2-27 00:41

有个问题,需要法官解答。

杨过和郭襄是恋人,毒死了郭襄杨过会殉情而亡。那么救活杨过,郭襄应该无法复生吧?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7 00:43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1-12-27 14:30 编辑

回复 13# 猎杀者008

生则同生 死则同死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7 00:44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12-27 00:10 编辑

经确认,恋人之A死,另一个B殉情。
如果A被女巫救活,那B也会活过来。同生共死。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2-27 01:03

感谢楼上法官和法助的回复。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2-27 01:04

感谢楼上法官和法助的回复。
猎杀者008 发表于 2011-12-27 00:03


提醒下法官,人物状态贴还没更新雕兄之死。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2-27 01:16

俺过来自首了,天黑之后发言原来是要被关小黑屋的~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7 01:18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12-27 01:13 编辑

今天又有2个同学掉马甲了,一个是傻姑,一个是XXY。
傻姑已死,暂不累加;
XXY的口头警告法助会记在小本子上。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7 01:21

回复 18# 猎杀者006

态度不错,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27 02:08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1-12-27 01:16 编辑

截至目前:
梅超风,王重阳(已死),包惜弱,周芷若,口头警告一次;
傻姑(已死):口头警告1次+1;
杨过,赵敏正式警告一次.
XXY口头警告一次.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2-27 14:06

请问什么叫平安夜?狼人主动放弃咬人?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7 14:08

请问什么叫平安夜?狼人主动放弃咬人?
猎杀者006 发表于 2011-12-28 02:06


有各种可能

1. 狼人放弃
2 狼人咬的人 被女巫救活啦
3.。。。。。。。还没想到(武功高强 死里逃生 哈哈 恩 开玩笑的)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2-27 14:17

回复 23# 嗣诫

哦,原来被女巫救活是不明说的啊,晓得了晓得了~ 多谢!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7 21:02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1-12-28 09:59 编辑

Rhopalocera在版杀QQ群中串群无意暴露身份,未暴露角色, 口头警告一次。

马丁在群中讨论版杀相关事宜  口头警告一次 再加上掉马甲一次 两次口头警告并成一次正式警告。。。。。。

另:各种请假 在此一并公布

雕兄 请假一天 (已返)

小龙女 猎杀者003 请假  替补已上

杨过 猎杀者011 请假一天 替补已定 而后回归

赵敏 请假一天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7 21:26

俺自首,掉马甲一次,原帖已删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8 00:29

要申请加快进程的话 请回复俺这个帖子 马甲回复啊 别掉马甲。。。。。

001和006已经同意了。。。。。就不用再回复了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8 00:34

同意
作者: 猎杀者004    时间: 2011-12-28 00:36

举爪同意
作者: 猎杀者008    时间: 2011-12-28 00:50

我直接退出游戏。
马甲密码会在游戏结束后改回初试密码。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8 01:12

我直接退出游戏。
马甲密码会在游戏结束后改回初试密码。
猎杀者008 发表于 2011-12-28 12:50


本来准备天黑之前跟投票结果啥的一并宣布

对于穆念慈退出游戏一事 等本次版杀结束之后 再详细向大家说明前因后果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1-12-28 01:14

本来准备天黑之前跟投票结果啥的一并宣布

对于穆念慈退出游戏一事 等本次版杀结束之后 再详细向大家 ...
嗣诫 发表于 2011-12-28 13:12


为了大家继续游戏,我受一次委屈就算了。
只是对执法团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我已经无话可讲了。
作者: 猎杀者014    时间: 2011-12-28 03:10

看活人的意思吧,俺的忽略。。。。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2-28 03:51

本来准备天黑之前跟投票结果啥的一并宣布

对于穆念慈退出游戏一事 等本次版杀结束之后 再详细向大家 ...
嗣诫 发表于 2011-12-28 00:12


哦。。。那儿媳的身份随之公布吗?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8 05:12

举报,猎杀者011掉马甲一次,如果“自首”晚于这个举报……请法官处理吧
作者: 猎杀者001    时间: 2011-12-28 05:47

俺也举手同意
作者: 猎杀者011    时间: 2011-12-28 06:02

举报,猎杀者011掉马甲一次,如果“自首”晚于这个举报……请法官处理吧
猎杀者015 发表于 2011-12-28 17:12


郭姑娘的本性如何,相信大家都看的分明。此人于人锱铢必较,于己宽松无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尤。若是掉马甲举报了就算数,那么昨晚杨某就该随郭姑娘而去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8 06:38

郭姑娘的本性如何,相信大家都看的分明。此人于人锱铢必较,于己宽松无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尤。若是 ...
猎杀者011 发表于 2011-12-28 05:02



杨大哥别急,举报是正常行为,襄儿一直佩服杨大哥替身披上马甲就开始恶形恶状,脱下马甲就道貌岸然的风姿,简直上马能击胡,下马草军书啊

吵架是不好的行为,杨大哥觉得呢?这个举报有任何不妥吗?
作者: 猎杀者011    时间: 2011-12-28 07:59

杨大哥别急,举报是正常行为,襄儿一直佩服杨大哥替身披上马甲就开始恶形恶状,脱下马甲就道貌岸然的 ...
猎杀者015 发表于 2011-12-28 18:38


任何不妥都没有,法助来给我解释了情况了~
杨某批上马甲以后才没有恶形恶状呢,小襄儿最喜欢诽谤人啦。而杨某的乐趣之一就是把敌人往死里欺负,他们越痛苦我越开心,哦也~~~ 可惜小襄儿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要不我会更开心的,哎。
PS:襄儿肚子里的孩子绝对绝对不是杨某的种,不负责的,绝对不负责!!!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8 13:57

[attach]521244[/attach]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8 14:23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1-12-29 02:32 编辑

法官上来巡帖 。。。。。。看到法官办的帖子 通篇看下来看见011说015“最喜欢诽谤人” 以为015号虚报011掉马甲一事 所以让015上证据 恩 截图已经上了

二 在今天各种贴里 有些不协调的声音 摘一些如下:
015:你楼上挺无聊的,吃错药了,到这来吵架,不知道想讨好谁。
      咦,怎么把你给放出来了?

011:"何况,您真的认为郭姑娘这样的人有心?"
        "女人呦,你的名字叫嘴贱。"
         “此人于人锱铢必较,于己宽松无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尤。”

003:  可惜,我还要看着她,免得她乱吠人~

         总好过某人沒有吃药,走出来这乱吠

具体处理办法 等执法团讨论后再公布决定

游戏是游戏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28 15:26

哦。。。那儿媳的身份随之公布吗?
猎杀者006 发表于 2011-12-28 15:51



    在讨论中。。。。。。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1-12-29 18:18

唔,又一次被指着鼻子讽刺了,虽然正在旅游中,还是忍不住来发个消息。虽然只是替补,我还是来跟执法团说一声,此次游戏我正式退出。不是怕了谁,不是担心输赢,是觉得真的没意思。
其实,哈哈,刚才最后郭襄的几个帖子看到我很想拍案叫绝。她可以把明狼的身份玩到如此正义凛然、明目张胆的使尽阳谋,实在是我辈偶像(这话绝对真心,没有任何讽刺意味,法官明鉴),未来的狼狼们要向郭襄前辈学习。
这次的事闹成这样,起初确实有我用词过分的原因在——因为我在面对明确的敌人的时候,是从不吝于讽刺打击的,特别是看到好好的形式被狼狼们搅到一团乱,不认真把他们一一拍回去,我不确定还能把楼正过来。我今天会觉得又被郭襄讽刺的主要原因是——那天的事我起初真的是在正正经经的版杀,当时发言也完全没有想讽刺她的想法,她就一下子被点爆了一样炸开了到处闹,让我觉得很不可理喻。虽然我确实看不惯她得瑟的样子,但是我没想跟她闹矛盾(这话是真心话,法官明鉴)。不过,现在我突然到是能够理解她那天的感受了,大概是因为我无意的话在她眼里就像在指着她的鼻子骂一样?这人太敏感太小心眼了真没办法交流,我自己说话有时候不过脑子也很无奈。我们两人都是属于玩游戏过于认真的那种,对上了就属于八字不合,哈哈。这事到此为止吧,我也尽量平复心情,还是做局外人吧。局内的平民们还有警察们,我爱你们大家,不管事情发展成怎样,我真心的希望你们能玩的开心!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1-12-29 18:50

哦,差点忘记了,稍微解释一下法官列出的过当发言——说郭襄无心那句确无讽刺之意,本意是在回应李莫愁那句负心汉——因为版杀中郭襄是狼人,她再装痴情也不可能爱先知啊,怎么会有人信?而且同情敌人这种事……呜,我在言情小说里肯定是拆散鸳鸯的坏家长……
后面那两句是后来闹起来之后确实怒气冲心说话过了头了。给法官法助添乱了,真抱歉。我本不该参加的。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1-12-29 19:41

突然想到一些话不吐不快——朋友睡了我没电脑可用,我的手机打不开qq群,就在这里灌水了。〔我的手机能换行的——备注防拍〕

版杀对我来说是一场场非生即死的战争。在我们穿上马甲的时候,那个人物便被灌注了灵魂,活在那个世界里。这就是我总是如此认真的原因。战争没分出胜负的时候总是会很煎熬……以此言共勉。
作者: 猎杀者015    时间: 2011-12-29 19:46

么么,快去猜版杀谜语吧,热腾腾的刚出锅~~~ 我也有错的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1-12-30 08:11

陆展元在第五个讨论日没有8贴防淹,记一次正式警告.
作者: 猎杀者011    时间: 2011-12-30 09:13

回复 44# lilycc


    纳威:你要不参加俺可怎么办,很高兴和你披一个马甲,做为队友你实在是太能让人依靠了,做为敌人,咳,祈祷版杀大神下次版杀能和你在一个阵营。


另:狼左使,就是乃喜欢滴杨过纠到你的狼尾巴滴。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30 12:13

猎杀者011 掉马甲一次 记口头警告一次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1-12-30 22:34

018 欧阳锋 因病请假一天  投票已报备
作者: 猎杀者006    时间: 2011-12-31 06:14

018 欧阳锋 因病请假一天  投票已报备
嗣诫 发表于 2011-12-30 21:34


炸场子啦~~~我要看票!到点了到点了
作者: 猎杀者010    时间: 2011-12-31 08:03

到时间啦啦啦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3 23:56

本帖最后由 马丁 于 2012-1-4 05:53 编辑

最后还是出示个重要证据吧,下面这个图不是我截的,来自其他狼人,当时在QQ对话里存了下来。

说明:当时已经是天黑之后,投票结果已出,先知身份被证实,女巫晚上必须行动,但是女巫的下一步行动有多种可能性。按照规则,看到票死结果之后,女巫必须独立思考并决定行动,于是热心的村民008就到法官办提问来了,下面的截图是她问完之后的感谢贴,已经被她删掉了。

【图1】008在天黑之后到法官办提问的感谢贴 - by 不是我的另外一位狼人
[attach]524254[/attach]

说明一下,由于规则事先没有禁止这种行为,俺们狼人并不曾要求法官对其处罚,不可不教而诛,所以不诛其人只诛诛心,嗯哼……杀品有高下。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3:37

回复 53# 马丁

。。。某人又来了。。。好像自己杀品有多高似的,以前你自己违反规则,硬生生跟法官对着干的事自己已经不记得了是吗。。。远目。每个人都有不小心或者冲动的时候,你也适可而止吧。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3:53

回复 55# 马丁


    洗洗睡吧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4 03:55

回复  马丁


    洗洗睡吧
whdxwd1 发表于 2012-1-4 07:53


嘻嘻,还没刷牙,来亲个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3:58

回复 57# 马丁

都不是什么大事,都退一步,哪个都有脾气,过了就算了,你也别老叨叨了,早点休息了,要不把包王妃的彩头赢过来分我一点?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3:59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4 16:04 编辑
当然记得啊,我假装忘掉都不行啊,有因为版杀所有马甲被禁丫丫全站的么?

即使我大人有大量不计较了 ...
马丁 发表于 2012-1-4 15:50


某人又熬夜了?这都早上了好不?

另外,我记得版杀前咱们讨论过一次了——你会被所有马甲被禁丫丫全站(全站?是Yes版吧?我又记错了吗难道)到底是因为什么——我怎么记得是因为你前面跟CEO她们的矛盾,然后无理由的冻结Yes的账户什么的?那个事在我来这个版的时候就以公告形式挂的高高的啊——当时咱们讨论的时候老盖(月亮)也来回帖说她也记得这事儿的。不管是我们记错了还是你记错了,这事儿都过去好久了,没必要再闹了。我说这个也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挑事儿了,适可而止吧。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4:00

回复 59# lilycc


    纳威别管她了,不理她就可以了,这些旧事就不要再提了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4 04:02

回复  马丁

都不是什么大事,都退一步,哪个都有脾气,过了就算了,你也别老叨叨了,早点休息了,要不把 ...
whdxwd1 发表于 2012-1-4 07:58


你还没去领奖啊,你应该比她多吧?嗯嗯,不提不提……跟版杀似的,轻轻踩踩就够了^_^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4:03

回复 61# 马丁


    9494,想法子赢包王妃去吧,我对你那个赌注很感兴趣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4:06

回复  lilycc


    纳威别管她了,不理她就可以了,这些旧事就不要再提了
whdxwd1 发表于 2012-1-4 16:00


谢谢~ 抱抱~ 哎呀我都已经条件反射了,看到她得瑟着用这种手段欺负我的朋友就忍不住爆掉了。。。囧。。。话说蝶舞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比她了解的多啊,哎。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4:08

回复 63# lilycc


    这些都扯着旧事,别在版面上说了,都有各自的脾气,还是熄火的好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4:18

本帖最后由 lilycc 于 2012-1-4 16:22 编辑

回复 64# whdxwd1

我没想说啊,如果不是为了回她的话——而且我一开始只是提起了以前的版杀,没有提那些旧事吧。总不能让我眼睁睁看着朋友被人泼脏水连个回应的都没有。被新人们看到了误会了怎么办?
已经熄火啦~ 吃饭吃饭~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2-1-4 04:20

回复 65# lilycc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4:25

回复 66# whdxwd1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4 04:51

回复  whdxwd1

我没想说啊,如果不是为了回她的话——而且我一开始只是提起了以前的版杀,没有提那些旧 ...
lilycc 发表于 2012-1-4 08:18



    这是脏水么?俺只是出示了图片,不出示,你们会知道么?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5:49

回复 68# 马丁

囧。。。好长一段看的好头大。你又一次把她们的id弄混了。。。那个时候的事我确实不清楚,于是你和CEO真是因爱生恨,现在还在爱恨纠结喽?

图片的事我后来听阿树说的,据说是法官提醒之后就删掉了的帖子,我是没有看到的。不过我不认为那是故意——因为蝶舞那个倔脾气不会做这种事。

游戏都已经结束了不要翻旧账了。熬夜的家伙赶紧去补眠吧。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4 06:35

回复  马丁

囧。。。好长一段看的好头大。你又一次把她们的id弄混了。。。那个时候的事我确实不清楚,于 ...
lilycc 发表于 2012-1-4 09:49


早就醒了,大早上的。

嗯嗯,蝶舞如果说她不是故意的,俺就信^_^
作者: lilycc    时间: 2012-1-4 06:43

回复 71# 马丁

。。。囧。。。我看她的气还没有消的样子。。。那些话她肯定早就跟执法说过了,你还是安生点儿吧。。。

作者: 阿树    时间: 2012-1-4 22:16

本帖最后由 阿树 于 2012-1-4 21:17 编辑

回复 70# lilycc
回复 69# 马丁
这些事就让它过去吧,游戏已经结束,大家都有些没做好的地方,往事不提了哈
新年呢,大家要high点。恭喜发财,给俺包点红包,鸡蛋也是可以的
算了,鸡蛋还是以后给吧,新年图个好彩头撒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4 23:33

其实你们不如让我出气爽点儿,那这事儿就真算过了,拦拦拦的
人生得意须尽欺负人,有仇人堪折直须折,你们拦人雅兴,其实不利于长远社会安定

俺是明狼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0:15

最后还是出示个重要证据吧,下面这个图不是我截的,来自其他狼人,当时在QQ对话里存了下来。

说明:当时 ...
马丁 发表于 2012-1-4 11:56


看来被狗咬上了,不打它,它还真是不会松口了。

关于这个截图,请和法官去求证。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0:21

谢谢~ 抱抱~ 哎呀我都已经条件反射了,看到她得瑟着用这种手段欺负我的朋友就忍不住爆掉了。。。囧。。 ...
lilycc 发表于 2012-1-4 16:06


抱抱纳威。
谢谢你的仗义执言。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0:24

看来被狗咬上了,不打它,它还真是不会松口了。

关于这个截图,请和法官去求证。
蝶舞翩翩 发表于 2012-1-5 04:15


俺是狼,你才是落水狗,放心,俺只喜欢踢狗入水,打死了就没得玩了

亲,敢正面反驳这张图的真实性吗?来,告诉我你不是故意的,就原谅你哈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0:32

俺是狼,你才是落水狗,放心,俺只喜欢踢狗入水,打死了就没得玩了

亲,敢正面反驳这张图的真实性吗 ...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2:24


马丁,你喜欢对号入座是你的事。但你对我的人身攻击,请道歉。关于截图是怎么回事,我前面已经说过了,请和法官去求证。
此外,我不需要你原谅什么。我也没做什么需要让你原谅的事情。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0:43

马丁,你喜欢对号入座是你的事。但你对我的人身攻击,请道歉。关于截图是怎么回事,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
蝶舞翩翩 发表于 2012-1-5 04:32



    厚厚,不要这么迂回下套么,想来你是没法体会明狼的境界了,种群血统基因,太多难题了,所以狼永远是狼,狗改不了饮食习惯。咳咳,俺道歉。

    不敢否认俺提供的截图的真实性吧,这就行了……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0:57

厚厚,不要这么迂回下套么,想来你是没法体会明狼的境界了,种群血统基因,太多难题了,所以狼永 ...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2:43


我当然无法体会什么狼啊,狗啊的境界呀。毕竟我只是个正常人而已,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可以变身;也不会虚弱到会被什么什么附身。   

至于截图的真实性,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是真的。我还不至于和某些人一样,自己做的事不敢承认,也不敢去承担后果。
但它是怎么被删除的,请和法官求证。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1:04

我当然无法体会什么狼啊,狗啊的境界呀。毕竟我只是个正常人而已,又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可以变身;也不 ...
蝶舞翩翩 发表于 2012-1-5 04:57



    行啊,老实人,认就行,下次小心啊!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2-1-5 01:05

我勒个去啊。。。。本来以为游戏都结束了。。。。。。

在吐槽贴里 有如下说明:

“法官站短008删除有关内容 008马上就删除了”

是俺通知蝶舞改掉的。。。。。。。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1:11

我勒个去啊。。。。本来以为游戏都结束了。。。。。。

在吐槽贴里 有如下说明:

“法官站短008删除有 ...
嗣诫 发表于 2012-1-5 05:05


重心转移。。。俺谴责的是天黑发言的人品问题,又不是天黑删帖。。。
算了,不说了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2-1-5 01:13

重心转移。。。俺谴责的是天黑发言的人品问题,又不是天黑删帖。。。
算了,不说了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3:11


人谁没个犯错的时候。。。。身在游戏中的思维惯性 。。。。扯到什么人品

要是熬夜就去睡觉 要是起床 就去跑步。。。。

搞啥呀。。。。。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1:14

行啊,老实人,认就行,下次小心啊!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3:04


还真是要谢谢你提醒。不过,这个提醒你可以留着自己用,你派上用场的机会比我多多了。
至少,我不会故意去暴露什么的。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1:24

人谁没个犯错的时候。。。。身在游戏中的思维惯性 。。。。扯到什么人品

要是熬夜就去睡觉 要是起床 ...
嗣诫 发表于 2012-1-5 05:13


嗯嗯,知错能认勉强合格,知错能改才是好筒子撒,蝶舞下次好好表现哈!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1:33

还真是要谢谢你提醒。不过,这个提醒你可以留着自己用,你派上用场的机会比我多多了。
至少,我不会故 ...
蝶舞翩翩 发表于 2012-1-5 05:14



    嗷嗷,提到俺的伤心事儿了,看来你也不赞成跳明狼啊……唉,磊落惯了,没办法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1:34

嗯嗯,知错能认勉强合格,知错能改才是好筒子撒,蝶舞下次好好表现哈!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3:24


这句话你留着自己用更合适些。
还有不要动辄就提到我,我很怕的。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1:36

嗷嗷,提到俺的伤心事儿了,看来你也不赞成跳明狼啊……唉,磊落惯了,没办法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3:33


请不要曲解我的意思的。
我没有赞成什么或者不赞成什么。我对你的举动(只要不涉及到我的举动)不发表任何看法。
作者: 马丁    时间: 2012-1-5 01:40

这句话你留着自己用更合适些。
还有不要动辄就提到我,我很怕的。
蝶舞翩翩 发表于 2012-1-5 05:34



    您咋这么谦让呢?就其追诉时效性来讲,肯定再适合你不过了,再跟俺客气俺跟你急哈!
作者: 嗣诫    时间: 2012-1-5 01:45

。。。。。。。。。。

版主出来锁帖吧。。。游戏已经结束了  法官办也没必要再开着了。。。。
作者: 蝶舞翩翩    时间: 2012-1-5 01:57

您咋这么谦让呢?就其追诉时效性来讲,肯定再适合你不过了,再跟俺客气俺跟你急哈!
马丁 发表于 2012-1-5 13:40



你急不急的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不过,我倒是不明白这个和追诉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到追诉,我确是记得你是被禁止进入YES娱乐版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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