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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啃老”:游移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11-12 10:03     标题: “啃老”:游移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本帖最后由 iamcarrieok 于 2011-11-12 09:04 编辑

2011年3月1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然而,仅靠法律法规能否解决社会普遍存在的“啃老”现象,人们看法不一。

    调查表明,我国逾六成家庭存在“啃老”现象。立法禁止“啃老”,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还是立法的泛化?赞成者认为,当道德不再约束“缺德”时,依法治理就是必然。反对者表示,立法限制“啃老”没有可操作性,啃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日前,结婚多年却一直懒在家里与父母同住,并经常与老人发生纠纷的小李夫妻,终于被法院判决限期搬出父母的居所。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克俭夫妇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房屋。法院遂依法判决这对结婚近10年的小夫妻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搬出父母的房屋。



  “啃老”已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今年73岁的李克俭是河南洛阳市一家工厂的退休工人,妻子没有工作,夫妻俩有一个儿子,李克俭在单位家属院里有一套房子,面积不大。

  2001年,儿子小李结婚后,儿媳自然也搬了进来。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儿子已是40岁的人,结婚后却一直没有另立门户。儿子再生儿子,多年来,李克俭一家五口人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在一起生活消耗的水、电等费用,全部由李克俭老人承担。

  小李夫妻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入,但水电费等生活开销却依靠李克俭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这让老两口感到难以维持。为此,李克俭多次让儿子、儿媳到外面租房生活,但儿子儿媳总是不理不睬。

  住房给他们提供,生活费全都“报销”,但还是达不到儿子、儿媳的要求,为此,儿媳经常和李克俭夫妇争吵不断。2009年9月29日,儿媳与李克俭夫妇因接送孩子上学问题再发争执,扭打中,李克俭胳膊多处受伤。李克俭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小李夫妇在2009年10月15日之前搬出这所房子。

      但事后,小李夫妇拒不执行协议。2009年10月19日凌晨,儿媳又发脾气,竟然一脚把客厅门踹开……李克俭夫妇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儿子、儿媳搬出房屋,另行租房居住。

  洛阳市涧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克俭夫妇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房屋。法院遂依法判决小李夫妇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搬出父母房屋。儿子和儿媳终于被“请”出了家门。

  李克俭的“房屋”官司只是一个普通的“啃老”案例。

  还有一个事件在当前很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荒唐的“啃老”事件——

  2011年7月,河北石家庄电视台《情感密码》栏目曾播出了一期节目“我给儿子当孙子”。当事人是一对身强力壮的夫妻,大学毕业后闲在家里看电视、打电脑,全靠当搬运工的父亲过日子,一日三餐要靠父亲,连儿媳的内衣也要父亲洗。节目引起众多网友热议。可怜的老父亲无依无靠,还得伺候儿子和儿媳,网友们纷纷指责儿子的不孝。也有网友称这都是父亲一味纵容的结果。

  当前,“啃老族”已成为一种社会常态。



  六成以上家庭存在“啃老”

  两年前,卢静从郑州一所专科学校毕业,父母托关系让她进入当地一家私营企业,但干了不长时间,卢静觉得工资太低,也没有发展前途,就辞了这份工作。在随后半年多时间里,她先后换了四五家企业,一直处于漂泊不定的状态,每月工资就1000多元。如今,她不仅没有一点积蓄,还从父母那里先后拿了近5000元钱。卢静说,自己一直在很努力找工作,但像她这种普通院校毕业的大学生,也就混成这个样,完全自立很难。

  杨超今年24岁,河南开封人。郑州某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刚毕业时,还能到电脑公司干一阵子,工资1000多元。后来杨超谈了个女友,经济上就常常捉襟见肘。和女友分手后又丢了工作,只好向父母伸手。杨超说,“啃老”有时的确很无奈,但父母的积蓄是他不得不依靠的经济来源。

  如今,像杨超、卢静这样的年轻人不在少数,“啃老族”正成为一个逐步庞大的群体。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以上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啃老族”中,有些结婚新房靠父母全付或者首付,有些常年在父母家中“蹭吃蹭喝”,有些生下孩子后让父母帮助带,费用全由父母贴补……



  立法禁止“啃老”是否行得通

  “啃老族”,给老年父母带来了沉重的生活和精神负担。2011年3月1日,《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意味着拒绝被“啃”是老年人的权利,老年人有权拒绝被“啃”,当然也有权接受被“啃”。

  然而,对于此项立法,社会各界却褒贬不一,肯定者有之,反对者更占大多数。

  肯定者认为,立法是必要的,尤其对于不肯吃苦、不求上进的年轻人。在竞争和工作压力大的时代,年轻人生存虽然不容易,但不能成为“啃老”的借口。他们说,一些年轻人认为自己手中有张“牌”:你不把钱给我,等你老了,那钱还不全是我的?肯定者认为,当民间的道德规范不能再约束那些“缺德”的人们时,依法治理就是必然的了。

  另一方是反对的声音。反对者认为,立法限制“啃老”没有可操作性,什么叫“独立生活能力”?啃到什么程度算违法?适用什么样的刑罚?这些,法律并没明确界定。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啃老族”恰恰是以“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名义啃老的。父母也往往把为儿女做饭、买房、照看孩子等当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立法表面上看来,是在保障老年人的一些权益,提倡年轻人自立自强的精神,纠正社会的一些不良习气,实则是一种立法泛化。

  有学者甚至指出,“啃老”涉及到的是一种家庭教育和伦理问题,用法律约束“啃老”,显然有剥离亲情的味道,看似在保护老年人的权益,实则是让单纯的律法来充当道德底线,把伦理亲情推向两难境地。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家庭说服教育和帮助来解决,不需要也不应动用法律工具来调整。

      事实上子女“啃老”,一方面是子女不孝和不争气的表现,另一方面更多的是社会问题。“啃老”的问题根本在于民生,当下的民生压力,逼着许多年轻人必须“啃老”。

  一些社会学家研究的结果也表明,除了极少数的人以外,一般人成年之后,都不愿意坐在家中吃闲饭,更不愿意坐在家中“啃老”。造成啃老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大多有一个前提,就是被“啃”的老人大多有比较固定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年轻人的生活条件不如老人好。

      对于被“啃”的许多父母来说,他们都希望子女过得好一点,愿意帮子女分担一些生活负担,过上共同幸福的日子。生活中出现的极端案例,不能代表多数老年人对待子女“啃老”的态度。因此,他们认为,用立法的形式来处理“啃老”问题,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也不符合中国现实国情。



  解决“啃老”需要多方努力

  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单纯的经济利益关系,更涉及到复杂的血缘、情感等的纠葛,所以,纵然发生“啃老”事件,多数情况下,老年人不会通过诉诸法律寻找解决办法。

      更为重要的是,许多老年人还会有后顾之忧,自己毕竟有体弱多病的那一天,还有身后事要子女料理。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一万条法律规定,老年人也不会因此有底气,年轻人也不会因此没了“勇气”。因此,《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后在社会上产生争议,也就在所难免。

  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静认为,解决老年人被“啃”的问题需要多方努力,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只有在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时候,在老人没有子女照料也能得到国家、社会很好照顾时候,老年人才有可能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静同时认为,现实中,消极、恶意的“啃老族”也是少数。更多的“啃老”现象有其背后的成因。就业难、收入不公、公民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都是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现在年轻人收入低,压力大,是有目共睹的事。在一些家庭,年轻人的工资收入不敌退休父母退休金的有许多,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问题。因此要解决‘啃老’问题,一味地去指责年轻人也不公平,还要从社会分配着手,要增加工薪阶层的收入所得。

      当然,对年轻人教育缺失问题也不能忽视,过去一段时间,许多家庭不重视对孩子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精神的培养,致使孩子长成人后不但不追求自立,不以“啃老”为耻,反以为荣,贪图不劳而获、骄奢安逸的生活。对于这部分年轻人,应该加强对其道德和法制的双重教育,帮助他们懂得生活的意义。



  解决“啃老”难题要靠系统工程

  啃老虽然发生在个体身上,却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是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缓解啃老难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作努力,需要政策的联动机制。

  伴随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养老”相伴的“啃老”成了新热词。从最初的“啃吃啃穿”逐步升级为“啃房啃车”。辛苦了一辈子的父母不仅要分担成年子女的生活成本,还要透支养老金,帮助孩子们买房、购车,有的甚至连孙辈的奶粉、教育费用都要管。有人戏言,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是“养儿啃老”。

  客观看,我国劳动力资源已经呈相对饱和趋势,总量供大于求,结构性矛盾突出。由于专业设置不合理,人才供给和需求的比例失衡,许多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先在家“啃”父母。

  此外,啃老也与我国的传统文化以及养老模式有关。我国长期以来以家庭养老为主,沿袭着“反哺”式养老传统,父母与子女很难像西方国家那样分得清清楚楚。尤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后,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些都让“被啃”的父母和啃老的子女觉得“啃”得当然。

      而且,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421”的家庭结构使子女无暇顾及对老人的照顾,一些老人反而希望“被啃”,愿意和子女住在一起,与子女共同承担生活压力。

  可以说,啃老是现阶段我国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缓解啃老难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个人等多方面的协作,需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立公共政策、社会政策的联动机制。




2011年11月12日 11:10:59   来源: 工人日报  (通讯员 吴怀杰)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1/12/c_122270194.htm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11-12 10:26

让孩子搬出家,居然要动用法律强制执行,真是悲哀……
作者: 云幻无心    时间: 2011-11-12 10:35

今天把人撵走,总有一天要花十倍甚至百倍的代价把人请回来╮(╯▽╰)╭
作者: sanshengshi    时间: 2011-11-12 11:12

我家唯一弟弟,算是典型啃老族,结婚、生子、买房,都要父母出钱,连前女友借钱,也是他写着借条把钱从自己亲爸手中拿走的,两人崩了,钱也就飞了……十年前就对他说不要把父母当作银行提款机,结果十年后,他自己不停换工作,自己的房子出租,跟着老婆住在父母的房子里,他们的儿子则丢给父母,最后与我们住在一起,不用交费用。而老爸还对我威胁性地说:侄儿的事,你再也不要提,与你无关——啃老族,是被纵容的结果,但我们这样,又算什么?
作者: sanshengshi    时间: 2011-11-12 11:13

问题在于,二老也不过两普通退休老职工,养老人养孩子的,是我们。实在可悲又可笑
作者: aa651064717    时间: 2011-11-12 11:21

啃老是一种现象,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我们似乎应该知道当今的年轻人是否在有能力工作的时候努力去寻求机会,而不是呆在家里上网,聊天。
作者: leelee8809    时间: 2011-11-13 07:57

我觉得这种现象一多半责任在父母,
小时候没教育好小孩子要有责任心要承担自己的义务,
小孩子长大也不能及时放手,把成年人当成小孩子来对待
只能自己吃苦果
作者: 七色的猫    时间: 2011-11-14 03:00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理说不清。
作者: jiabaobao    时间: 2011-11-16 04:24

我想大多数人还是不想啃老的,问题在于他没这个能力养活自己,找不到一个好工作
作者: 小狐1230    时间: 2011-11-16 10:30

不能赡养父母已经是不孝了,还要“啃老”真是时代的悲哀啊!
作者: mimikiki    时间: 2011-11-16 10:36

回复 9# jiabaobao


    我觉得不是有没有能力的问题,是想不想工作的问题,大多是眼高手低吧
作者: lailaolan    时间: 2011-11-16 13:52

partially, that's parents fault.  if they always think they need to relie on the kids when they are old, they will never cut their kids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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