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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記者揭露洛陽性奴案被指“侵犯國家機密” [打印本页]

作者: iamcarrieok    时间: 2011-9-23 00:36     标题: 記者揭露洛陽性奴案被指“侵犯國家機密”

  河南洛陽警方近日破獲一起案件,公職人員李浩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地窖中囚禁為性奴。9月初,洛陽警方成功解救出4名歌廳女,同時,還找到兩具屍體……該 新聞9月22日見報後成為焦點。誰知當天中午,發出這一報道的南方都市報記者紀許光就在微博稱,他在洛陽的酒店內遭到質問,追查“洛陽性奴的稿子誰跟我報 的料。說我侵犯‘國家機密’!”該微博被大量轉載,網友說:“不法幹部養性奴,這算哪門子國家機密?”



男子挖地窖囚禁6名歌廳女子為性奴

  事件還原

  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當性奴

  洛陽刑警鄭勝利說,本月初,23歲的女子小晴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剛剛從“大哥”為她構建的一個地窖中逃離。在過去的很長一段 時間裏,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誘騙綁架後,淪為“大哥”的性奴。“其間,‘大哥’還殺了兩個人。”小晴的話很快引起洛陽警方重視。隨後,警方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陸續挖出兩具屍體。

  案發僅48小時後,洛陽警方成功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李浩現年34歲,幾年前從消防部隊轉業分配安置在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經警方調查,李浩已婚,且與其妻子育有一子。“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裏,分別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到洛陽市西工區凱旋路附近的 小區。將這些女子綁架,並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並進行性侵害。”一名不願具名的當地警方人士介紹說。

    李浩用于作案的場所表面看是一間隱藏于居 民樓中的地下室。由于面積不足20平方米,在長達1年多的時間裏,李浩在地下4米處挖了地窖。地窖共分為4個部分,首先是一個直徑大約為60厘米的洞口。 在下到洞口之後,向左即是一條僅夠一人爬行穿過的隧道,爬過隧道之後,裏面是兩間小房子。

    讓民警驚訝的是,被囚禁的女孩子身邊還配備了電腦,但沒上網,供她們打遊戲,看影碟。警方偵查後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將6名女子誘騙、囚禁之後,強行與這些女子發生性關係,且平時對這些女孩“調教有方”,女孩子們不僅毫無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

  “大約1年前的一個晚上,其中一名女子與另一被囚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鬥。李浩協助後者將前者打死之後,將屍體就地掩埋。在此之前,為了“殺一儆百”,李浩將一名“不聽話”的女子芳芳打死後,也掩埋在女孩們居住的“房間”角落裏。



  記者求助

  微博稱被指“侵犯國家機密”

  9月22日,南方都市報刊發了這一新聞後引發轟動,採寫該新聞的記者紀許光在微博中爆料稱遭遇官員質問。22 日11:20,紀許光寫道:“河南洛陽:入住的酒店內遭質問‘洛陽性奴’的稿子誰跟我報的料。說我侵犯‘國家機密’!技監局執法幹部李浩2年時間地窖內囚 禁、性侵坐臺女,並殺害2人。一個典型的關係到民眾知情權的刑案。算哪門子‘國家機密’?看架勢,稍後恐被帶走。請圍觀、解救。”微博中附上了一張有些模 糊的照片,照片中兩名男子坐在沙發上像在等人。

  此微博一出,讓這條原本就備受關注的新聞開始轉向,而這一次聚焦的是寫這條新聞記者的安全問題。網友們不解,這樣的一條新聞為何 會上升成為“國家機密”?網友“十年砍柴”寫道:“當地政府如此緊張,讓我不厚道地懷疑有案中案。”更多的網友認為:“這種事都成國家機密,那國家機密太 多了。”

    還有一位網友說:“洛陽市大怒,正嚴查誰是內鬼。據傳,此案告破時,當地統一封口,禁止媒體得知和報道。因案件主角是一公務員,當地認為有損當地 形象。”網友“護花狼”說:“國家機密是誰定的?怎麼館陶縣縣長的簡歷是國家機密,一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也是國家機密,什麼都成了機密,都藏著掖著是要幹什 麼?我看這一次根本不是機密,是政績。”

  此微博也引起了眾多新聞從業者的關注,在譴責“侵犯國家機密”這一說法的同時,有的開始關心紀許光:“已經六個小時沒有更新了,博主還好嗎?”網友“洛神飛雪”說:“問題是,他們怎麼知道你住在那裏?怎麼找到你的?國家機密就扯淡吧,一個刑事案件,至于嗎?”



  當地回應

  對記者被質問一事並不知情

  截至9月22日晚9點,該微博被轉發近萬次,2000多名網友進行了評論。

  22日下午4點,記者電話聯係到了南都記者紀許光。他說,得知電話是信報打來的有些激動,“我感到心中一暖,我是青島平度人”。

  紀許光說:“這個稿子是南方都市報獨家發表的,在此之前這一事件在當地保密得非常嚴格。我是在採訪洛陽電視臺記者李翔遇害時無意 得知了此事,並且也得到了當地警方的支持。公眾有知情權,作為新聞記者,我只想把客觀的新聞事實傳達給公眾,畢竟有些事件靠捂蓋是掩蓋不了的。”

  “22日上午,有兩名自稱是洛陽市委的男子找到我,也就是微博所附照片中的那兩個人,他們對我說這條新聞侵犯了國家機密。作為記 者我無法理解,這樣的一篇新聞怎麼會侵犯國家機密?我的職責是告訴公眾事實,採訪期間也沒有給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造成不便,對于他們的語氣和態度我感到很 難過。”紀許光說。

  紀許光認為,洛陽政府應該有一個開放的態度,而不應該採取遮掩的方法。“這篇新聞的出發點是在肯定警方的破案能力。我發出這一條微博,是對公眾的告知,也是對我自己的一個保護。”紀許光說。

  接受採訪時,紀許光說“國家機密”的矛盾暫時平息,自己也暫時沒有受到威脅。紀許光表示自己目前仍在洛陽,“這件事我會繼續做下去,不會放棄的”。

  22日下午,本報記者就此事聯係了洛陽市委宣傳部,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紀許光所報道的事件已經引起廣泛關注,至于他自稱“被兩名男子質問侵犯國家機密”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情,也不便發表評論。(城市信報)



  新京報評論:“性奴案”算“國家機密”?

  日前,河南洛陽警方破獲離奇大案,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在購買的地下室內開挖地窖,先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被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為兩年,有兩名女子被殘忍殺害。

  洛陽警方在接到報案48小時後,將試圖外逃的李浩抓獲,辦案效率頗高,但報道此案的記者卻發微博稱,他遭相關人士質問是誰爆的料,並稱他侵犯了“國家機密”。按道理說,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來當地政府該做的事會很簡單,嚴懲犯罪嫌疑人,告知公眾真相,平息公眾不安心理;現在,將李浩案與“國家機密”聯係在一起,真讓人疑惑:這算什麼“國家機密”?

  這樁刑事案還牽出了一個涉及面更廣的話題,即誰來關心邊緣人群的生存與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為李浩通過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而來,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受困地窖兩年,受害人數之多,作案時間之長,都突破了人們的想象。在6名女子長期失蹤後,她們所服務的場所,難道沒有因擔憂和懷疑而報案?是什麼切斷了她們與社會、家庭的聯係,成為任人宰割的“羔羊”?

  顯然,對邊緣人群的冷漠與忽視,使她們處在“陽光”照不到的陰暗地帶。但願“性奴案”在刺痛公眾神經的同時,也能刺痛管理者,為邊緣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該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審理、判決,嚴懲犯罪嫌疑人;二是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眾發布必要的信息,確保公眾知情權;四是加強娛樂場的監督和管理,不要讓更多邊緣人群受害。



  
2011年09月23日 08:54:12   來源: 大眾網    作者:山石(職員)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 ... /23/c_122076447.htm
作者: wubell    时间: 2011-9-23 00:53

这样也算国家机密,那国家机密也太多了吧
作者: 若水年华    时间: 2011-9-23 02:40

感觉洛阳真是多事之秋,可惜当年的任长霞呀!
作者: aimiliya    时间: 2011-9-23 02:49

难道以为称“国家机密”,就不会有人敢报道了?真是NC。
这种NC货竟然是公务员,国家都让它们折腾成什么样了?
作者: 暮下之研    时间: 2011-9-23 03:18

这都是国家机密,那还有什么不是。
这是社会丑闻

作者: vielleicht    时间: 2011-9-24 19:12

因为是公务员的关系吧,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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