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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夫妻离婚后前夫隐瞒2岁女儿走丢消息18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11 08:09     标题: 夫妻离婚后前夫隐瞒2岁女儿走丢消息18年



小魏林失踪前最后一张相片(摄于1993年7月29日)

罗水芳与女儿魏林.jpg

罗水芳与女儿魏林 罗水芳 供图

  “女儿,你在哪里,妈妈好想你。”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接到罗女士求助,19年前,女儿才一岁,她离婚后,女儿由前夫抚养。19年来,每次她提出看女儿,都没有实现,前夫一直告诉她“女儿生活得很好”,还劝她最好不要打扰。

  而就在上个月,在她的一再追问下,前夫竟然告诉她,早在18年前,女儿就走丢了,至今都没找到。

  重庆晚报记者 吴显佳

  一段失败的婚姻 19年前离婚 女儿由前夫抚养


  “每次看到别人母女俩手挽手从身边经过,心里都觉得特别难过,好希望也能和她们一样。”前天中午,重庆晚报记者见到了这位焦急万分的母亲。

  她叫罗水芳,48岁家住江北区福宁村。采访过程中,她数度哽咽,难过得开不了口。

  故事要从1987年说起。那一年经人介绍,罗水芳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魏四(前夫小名)。二人于1990年结婚,次年4月28日,女儿魏林出世了。

  本以为一家三口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1992年9月22日,罗水芳与魏四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女儿由前夫抚养。

  罗水芳说,离婚时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精神状况非常不好,不希望孩子被人取笑是“没爹的孩子”,于是放弃了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1993年7月,罗水芳将女儿送到婆婆身边,没想到这一别,就是18年。

  一个漫长的骗局 见女儿遭拒 被欺骗了18年

  1994年下半年,罗水芳在菜园坝偶遇前夫。罗水芳说,在她一再要求下,前夫让她第二年春节回老家看女儿。1995年农历新年,回到老家的罗水芳失望了,前夫和女儿都没出现。

  罗水芳说,从那以后,她经常去魏家看看,一直都没有找到前夫。但从魏家亲戚朋友那里打听到女儿的消息,“他(指前夫)屋头的人都给我说,女儿现在很好,过得很幸福。”

  今年3月,罗水芳四方查找,终于找到前夫。罗水芳说,前夫又说女儿在福建读大学。“4月份是女儿生日,我想寄点钱给女儿,他让我别去打扰女儿正常的学习生活,等女儿回重庆再说。”

  7月,罗水芳再次找到前夫询问女儿情况,“他说女儿不知道有我这个妈,需要时间和女儿沟通。”7月23日,罗水芳再三追问,前夫才坦白———女儿早在18年前就走丢了。

  一次迟到的寻找 现在才报案 想和女儿见一面

  罗水芳说,前夫讲述了女儿失踪的经过:

  1993年11月17日晚,当时家住上新街的魏四带着两岁多的女儿逛解放碑。当晚10点左右,逛到较场口时,他让女儿站在石灰市农贸市场附近,他去给女儿买水和零食,六七分钟回到原地,发现女儿已没了踪影。经过几天的寻找,不断扩大范围,仍未找到女儿,最终放弃。

  罗水芳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女儿失踪,前夫居然没去派出所报案。得知女儿失踪后,罗水芳立即到渝中区大阳沟派出所报了案。重庆晚报记者从大阳沟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对罗水芳夫妇采集血样备案,由于事隔18年之久,找到孩子的希望不大。

  连日来,罗水芳和前夫奔走于街道办事处、市儿童福利院和民政部门,都毫无线索。据魏四介绍,女儿走丢时,上身穿蓝色毛衣,身高六七十公分。“如果女儿还活着,今年都20岁了,都不知道她长啥样,可能从我身边走过,也不认识。”这位执著的母亲说,“但我真的希望能和女儿再见上一面。”

  请知情者与罗水芳联系,电话:13635466194

  问母亲

  19年不见女儿

  怎么能做得到


  重庆晚报记者(以下简称“记”):19年不见女儿,不怕女儿不认你吗?

  罗水芳(以下简称“罗”):我当时以为女儿和前夫一家生活在一起,很幸福美满。当时觉得,只要女儿快乐,认不认她都无关紧要。

  记:平时你会想女儿吗?

  罗:我一直把女儿的相册带在身边。父母不忍心让我活在孩子的回忆里,曾让我再生一个。我说,我要做一个孝顺的女儿,更要做一个负责任的妈妈。

  记:孩子不见了这么久,如果已经学坏了怎么办?

  罗:那是我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更需要我去教导她。孩子的路还长,我会扶着她走出困境。

  问父亲

  两岁孩子丢了

  为何不去报警


  重庆晚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丢了孩子,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报案?

  魏四(以下简称“魏”):我是从农村出来的,什么都不懂,娃儿丢了就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身边也没个出主意的人。我现在想起来也气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傻,不向派出所寻求帮助,只知道自己在大街上瞎找。

  记:走丢时,孩子才两岁,那么小,为何把她一个人留在街上?

  魏:我当时太年轻了,二十七八岁,没想到那么多。觉得自己就是去买个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要是早知道娃儿会弄丢,我说什么也会牵着她不放手的。

  记:为什么欺瞒前妻18年?

  魏:我怕她去法院告我,我这人比较好面子,娃儿走丢这件事我对所有亲戚朋友都是瞒着的,没告诉过任何人。

  记:为什么现在又说出实情了?

  魏:她(指罗水芳)不停地逼问我,我看实在是瞒不住了才告诉她的。

  记:如果能找到女儿,你想说什么?

  魏:对不起。如果女儿现在生活很幸福,我会远远地祝福她;如果她过得不好,我会尽我所能地去照顾她,补偿她。

图片附件: 罗水芳与女儿魏林.jpg (2011-8-11 08:08, 36.17 KB) / 下载次数 58
http://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412196&k=c55975a41da2dbb5c787e2f1b396ff94&t=1732789029&sid=kg6wM3


作者: pennyru    时间: 2011-8-11 08:18

本帖最后由 pennyru 于 2011-8-11 08:20 编辑

二十七八岁还年轻!?估计是个文盲加法盲,又胆小怕事的家伙,难怪会离婚,可苦了孩子,才那么大大人本就应该随身带着,怎么可以放在一边不找熟人看护一下就去做事了,当妈的也真没用,本来孩子还小又是女儿就该母亲来带,见不着,你不会偷偷来看么,不会找熟人打听么?真是的,什么一家子,小孩就是被这样的父母害惨的。
作者: 楊樂多    时间: 2011-8-11 08:23

這男的去死吧!!不要臉
作者: shimizu    时间: 2011-8-11 08:32

诶,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不过,这个难道都不要求见孩子咩,18年后才发现也蛮奇怪滴
作者: 云行雨施    时间: 2011-8-11 08:47

这家的父母都不是东西。
即使前夫不让你打扰孩子的生活,你就那么相信他的话?
18年未见,当妈的也真忍心。
1993年,即使弱智也知道报警的吧。

没准孩子被他们给卖掉了吧。
作者: zhaoyebai    时间: 2011-8-11 08:50

看了一新闻:一母亲在桥墩洗衣服,俩孩子跟随在河边耍水,后下河游泳,双双溺水生亡。
法院判决:母亲不制止孩子下水负全责

套用法院的判决:其父魏四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意识到她一个人留在街上的危险并带在身边,但他却没有及时补救。因此,魏四作为魏林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之责,应对其走失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这老爹好意思瞒了十几年,没人性!!!!!!!!!!!!!!!!!!!!
作者: kittymay1121    时间: 2011-8-11 09:03

这事能瞒18年太奇怪了,父母亲都有问题的。
作者: daaaa    时间: 2011-8-11 09:04

能瞒这么久?妈妈一点责任没有吗?
作者: buttery    时间: 2011-8-11 09:11

可能想再婚嫌孩子是拖油瓶
卖掉了
作者: lauyuenyu    时间: 2011-8-11 09:12

我覺得不止父親有問題,母親也有~
作者: pingguo01    时间: 2011-8-11 09:41

这老妈当的也真是不敬业啊,十八年没见女儿这事都能发生
作者: yhy880401    时间: 2011-8-11 09:52

这种事情都做得出来
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作者: 是龙猫啊    时间: 2011-8-11 10:02

这人不会是故意将孩子遗弃的吧,强烈怀疑!
作者: jennycuiau    时间: 2011-8-11 10:07

他们离婚时孩子才2岁,这么小的孩子肯定是跟妈比较合适。这个女人就为了怕别人说她女儿是没爹的孩子,就把这么小的孩子给前夫带了,她脑子一定被枪打过了。这个孩子投胎有这样的父母真不幸。
作者: dansy    时间: 2011-8-11 10:26

这是一对多么不负责任滴父母啊ORZ
作者: asdferlk    时间: 2011-8-11 11:21

這男的去死吧!!不要臉
作者: fangzaier    时间: 2011-8-12 01:14

我当时太年轻了,二十七八岁,没想到那么多。觉得自己就是去买个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要是早知道娃儿会弄丢,我说什么也会牵着她不放手的。

哎,无语了,二十八岁太年轻,骗人呢。只是可怜了孩子~~
作者: gcn28909    时间: 2011-8-12 01:18

扯翻了!
这父母也太不负责了吧...
小孩何其無辜
作者: untilifindu    时间: 2011-8-13 06:18

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孩子被卖了吧?
虽然这揣测有点儿恶意,但是真的不是没可能!
作者: marthar1111    时间: 2011-9-14 09:15

这一对父母太神奇了。。一个18年后才知道,一个没有报警
作者: retriver    时间: 2011-9-15 16:46

孩子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抛弃了
作者: 2008080808    时间: 2011-9-15 21:17

这男的  怎么这样呢
作者: 随便坐坐    时间: 2011-9-15 21:25

两边都有责任,孩子父亲的做法更让人心寒。。。。
作者: helen07    时间: 2011-11-18 09:37

罗水芳说,离婚时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精神状况非常不好,不希望孩子被人取笑是“没爹的孩子”,于是放弃了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她为什么不担心孩子被人取笑是“没妈的孩子”?
作者: jiabaobao    时间: 2011-11-20 21:51

有点小怀疑,不会是那男的把他女儿卖了吧。
作者: 心情底片    时间: 2011-11-21 06:48

会不会是这男的故意把孩子丢了或者卖了。
作者: freefree2010    时间: 2011-11-23 10:42

每次看到新闻说双亲要去买东西,把幼儿临时放在一边出事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是哪家超市有规定说不许带小孩子进去购物的,一会儿就出事,这种事情大人怎么可以做得出来的?
作者: jjww18    时间: 2011-11-24 09: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jun019    时间: 2012-10-19 10:44

回复 2# pennyru


    同意,这对父母真令人无语~~不负责任
作者: 蓝岚澜    时间: 2012-10-19 10:53

应该是故意遗弃!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不能让两岁的孩子单独留下,希望小姑娘到了好人家。
作者: huizhihuiyi    时间: 2012-10-19 10:57

确定了是走丢不是被这个当爹的卖给人贩子了或者是杀了?
作者: shilan11    时间: 2012-10-19 11:19

第一个反应就是,真的是走丢的吗?不会是被当爹的给卖了吧。好吧,我黑暗了
作者: weiw019    时间: 2013-6-7 08:48

这。。。女儿失踪十八年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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