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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不是说太祖的外孙女转正的事,有人说这就是婚姻法修改的原因。
总之吧,有女儿的一定要给自己娃儿留好房子,将来,肯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的才嫁,不写的没门儿,自家好好的女儿为什么一定要去人家家里冒险?何况就性方面来说,绝对是男人比女人需求更旺盛。而且,生养孩子那么危险又辛苦。避孕做不好,流产也是女人受伤害。动物求偶还知道搭个窝呢,现在男人连个畜牲都不如!而且,有些婆婆也很成问题,上次做出租,谈起公公去世,老公继承房子没写她的名字,就使劲和闹,气的不得了。可是,一谈起儿子要娶媳妇,女方要求加名字,立刻换了一幅嘴脸:反正已经是我儿子的人了,坚决不加,要么就别结婚。听着心里好冷,也为现在的糊涂女孩儿不值,怎么几句话,就被人家哄上了呢?前几天看《我家有喜》最恨编剧居然给了未婚先孕的白欢喜一个好结局,什么价值观嘛!叹,编剧一定是男的,不定想骗哪个小姑娘呢
The worst case is in the rural area, where women marry to men and live man's houses and there is no way for them to buy any properties under the women's name, because even the land is alloted under the men's name.
婚姻法的规定其实是让人明白,女人只能靠自己。在没有得到财产保证的前提下,不能放弃你的事业。 要我做家庭主妇,可以,但是男人需要相应付出吧(比如房子的一半产权)。如果你觉得你挣钱回家已经弥补了我的损失,那不如我出去挣钱我们合力请保姆?别说日本家庭主妇怎样,人家离婚后还要得到前夫的赡养费呢。
  如果有能力,就自己买套小房子,在结婚前。那是你的财产,谁也拿不去。
(其实,不知道是不是太理想主义,我觉得房子就是应该一人出一半的钱,然后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应该共同分担,不管是家务还是照顾孩子。我爸妈就是这么相处的。 我出生在重庆,觉得周围怕老婆,做家务的男人是很多的。这边男女共同出钱买房子也很普遍)
女人结婚后住进男人的房子,不能说这个房子就是女方一半吧。。。
怎么只有我拥护这个新婚姻法呢,想来想去,是因为我姐姐姐夫,现在的方式我姐结婚前买的。这下子不用担心姐夫搞鬼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这个法律保护的是有能力的人。。。但是这不是和法律精神背离了么?
回复 19# 李谦

我觉得吧,你说的也不是理想主义,只是没有新婚姻法之前,很多人都是合力朝好的方向经营小家过日子的,新婚姻法解释一出台,让很多人没法安心过日子,尤其是男女生物属性也决定了男人外遇是很常见的事儿,离婚成本高对他们是一种约束,降低离婚成本等于鼓励他们适时的甩掉黄脸婆。哪个女人不担心自己的未来呢?好多声音说是为了怕以结婚为目的骗钱,男人骗了好抽身,女人骗了好抽身吗?就算现在不讲处女不处女了,年龄大了不占优势是事实吧?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烂茶渣。万一在有了孩子,对女人拖累大还是对男人拖累大?这些都是明摆着的事儿。所以,我根本不信现在有很多女人以结婚骗钱,当然,我不否认有,但就为了那极少数人去损害极大多数人,是法律要维护的公平吗?
http://www.chineseindc.com/forum/thread-222016-1-1.html
这是娱乐八卦版的,石康:中国目前的成功分子...都在通过搞离婚来补课,是中国欠他们,看看这些靠老婆上位的男人的是什么嘴脸就知道某些中国男人,实在不配称男人。尤其出台新婚姻法解释的那些专家们,我诅咒他们不得好死!
回复 20# nmaverick

其实我觉得真心结婚的人谁也不是图谁的一半房子,而是新婚姻法解释一出台,让弱势的更没保障了,男人弱势,就算净身出户受的损失也比女人要少,因为女人结婚后一般总是要生育的,孕产期哺乳期加上带孩子,没个三五年抽不了身,事业势必受影响。所以,男人给女人一个安全的环境是天经地义的。我不是鼓励女人依附,我也觉得女人要自立自强,但是你用法律的手段把女人置之死地就不该了吧?
我有个朋友,本来工作是比男方要好的,但是婚后两年有了孩子,孕期还好,因为她能干,哺乳期也还好,因为国家有政策。结果,出了哺乳期,正常上斑的时候问题来了,孩子谁带?交给保姆不放心,自己也舍不得孩子受苦,换了工作,挣的就比老公少了,先老公还觉得她是为孩子为家庭,但是随着家庭支柱越来越倾斜到老公身上,家庭中的地位就发生微妙改变了。后来,朋友不甘忍受老公的颐指气使,四十多了再换新工作,依然面临孩子问题,老公也不愿意,张口就是你就是出去能比我挣的多吗?挣不过我就老实在家带孩子,你要发展也行,不能耽误了带孩子,你什么时候挣的比我多了再说其他。这不是气死人?  像这吧,也就是吵吵架,如果是依新婚姻法解释,男人这时候要换老婆,净身出户的女人凭什么安家立命呢?房子的价钱好算,这样隐形的付出怎么算呢?
就等于是对女性说:要么单身过,要么瞪大眼睛找男人,找着有良心的算运气好,找个渣就自认倒霉罢…
法律就是一群男人定的
偶尔发表个意见,千万不要理我!
就等于是对女性说:要么单身过,要么瞪大眼睛找男人,找着有良心的算运气好,找个渣就自认倒霉罢…
zyzq990604 发表于 2012-11-2 09:07


而且,还要注意不能付出太多,要生孩子先签协议。可是,如此一来,还有什么情谊呢?
    唉,我的朋友很要强的,要知道她上班一直上到产前最后一天,是在班上送医院待产的。可是,最后,怎么样呢?女人有了孩子,不见得都保不住事业,但是明显男人要占便宜啊。保住事业的女人,有孩子在晋升也很困难的,社会大环境就是这样的。不写了,越写越气!
国内的事儿?
国内的事儿?
thendara 发表于 2012-11-6 15:15



    那必须的啊,嘿嘿,
现在结婚前就要想着离婚事宜了,悲催
飞飞 发表于 2012-10-25 07:21



    人生多变,如果做好婚前防护措施就是”一结婚就想着离婚“所以得出感情不坚的结论的话,那是非常童话式的观念。
   老人说亲兄弟明算账,就是为了避免为了钱影响感情。当然,以前没婚前协议的说法,以前的时代有几个人能离婚啊。
我觉得改姓需双方签字这点无可厚非,楼主的观点我完全不认同,楼主有没有考虑过孩子是不是愿意改姓,改成母 ...
曹尘烟 发表于 2012-10-25 08:34



    这个决定本身就完全没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签字。
    换句话说,孩子想改,父母不签字,不行。孩子不想改,父母签了字,也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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