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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频现翻版彭宇案 网友称社会道德滑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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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为热心司机作证。(图来自网络)

网友热论若没有监控和证人 难以面对道义“罗生门”

前日,武汉一电动车主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认定是撞人者。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准备赔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无独有偶,在江苏如皋,也有监控视频证实,一位被老太认定是在路边撞倒自己的大巴司机,实际上是出手相助的热心人。事后,老人全家内疚之余,为司机送去锦旗。

一方称好心助人为乐,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这样的“罗生门”案件并不罕见。就在几年前,南京“彭宇案”曾引发全国关注,几天前,天津“许云鹤案”二审开庭。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如果没有了监控视频和目击证人,人们还敢做好事吗?

湖北武汉

目击者坚持不能被冤枉


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当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这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电动车主胡师傅介绍,他在经过路口时,看到这位婆婆在避让其他拥挤车辆往后退时,不慎摔倒在地。他见状赶紧扶起婆婆,不料婆婆一口咬定是他的电动车撞倒了她。她的右肘有点破皮,称身上有点痛。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现场的3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他们称胡师傅本来想赔200元了事,但手里没那么多钱。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80元想帮他了结此事,却遭到目击者舒女士的极力反对,她说,明明是婆婆自己摔倒的,胡师傅扶了她反被赖上,怎么能这样冤枉好人,以后年轻人谁还敢做好事?后经多方调查,交警认定这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

江苏如皋

乘客见证司机“不后悔”


在此事发生一天前,由江苏南通开往如皋石庄的车牌号为苏F29171的长途客车上,一群乘客也见证了客车司机殷红彬的“不后悔”行为。

8月27日,江苏如皋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在如皋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面对警方调查,这位家住石庄的石姓老太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接到警方通知,27日下午3时,客车司机赶到石庄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殷红彬所述的则是另一种情形。27日中午12时,他的车开下张黄立交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摆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车上的乘务员和乘客也可以作证。为了避免班车误点,他将老人交给一位刚好经过现场的村民,就开车离开。

调阅录像

老太称自己“一时糊涂”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如殷红彬所述,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摆在路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昨日,著名主持人黄健翔在微博上转发消息称,事情真相大白后,受伤的石老太全家倍感内疚。“昨天,躺在床上养伤的老太不仅对自己的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还让儿子专程给司机和乘务员送锦旗。如皋市已为殷红彬申报南通‘见义勇为好司机’。”

网友评论

好心助人还要靠“幸运”


实际上,近期在福建福州、四川遂宁等地都发生了一方称好心助人为乐,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罗生门”事件。

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网友“时事周刊”说:“殷红彬幸在有铁证——车前摄像头;有人证——乘务员和乘客;没有葫芦法官,得以迅速洗清冤白。但是,以怨报德的人总得不到惩罚,下一次扶起‘她’的人还会这么幸运吗?”

也有网友感慨以后做好事一定要先备好视频和至少3个证人。“这社会现状真让人唏嘘,难道老人都希望看到自己在路边跌倒时,行人都无视之匆匆而过吗?”

广州日报 王丹阳
这样的老人,太让人心寒了,看到这么多例子,以后谁还敢帮他们?让你自生自灭好了,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求救
以后看到有人倒地不起还有“谁敢”上前搀扶?这可是要收费的!为了自我保护与助人为乐之间的平衡,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就算仁至义尽了。救人者伤不起啊!
做好人不容易。
这样的老人,太让人心寒了,看到这么多例子,以后谁还敢帮他们?让你自生自灭好了,最多就是打电话报警求救
阿树 发表于 2011-8-31 03:46

不行的,如果事后没有弄清楚,据说谁报警就是谁的错
总之,现在这样的老人家当然还有年轻人,都是不敢扶的,基本谁扶赖谁
回复 5# 碧萝梦

对啊,就是因为不敢扶,但是又怕老人家出事,所以打电话给警察,让他们来处理
以后谁还敢帮他们?
打电话也不行的,可以根据电话查到是谁报警的,然后还要解释为什么不是你撞的,你还这么好心报警,所以这年头,好人难做啊,如果路边有公共电话可以用公共电话报警
俺只是个无产阶级,没钱,没关系,扶不起啊
宽容未必结出善良之花

驾驶员殷红彬来看到一名老人倒地受伤,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没想到老太被扶起后竟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这才还了他清白。近日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

今天快报对此事刊登了两篇评论。第一篇文章认为,弱者并没有天然的正义,更不能倚仗弱势诬告他人。同情弱者,并不是纵容弱者为所欲为,否则谁都免不了成为受害者。无论是舆论还是司法,都不能因恻隐之心伤害公平正义,而应该讲求最起码的底线——让老人因为诬告他人付出代价。因为法律和道德约束的是每一位公民,其中自然包括老人等弱者。第二篇文章说,宽容老太或许更能体现爱心。文章认为,爱能够传染,爱能够传递。宽容能够唤起更多的爱心,能够拯救更多的糊涂人。因此舆论还是该宽容这位老太。其一,尊敬老人,是我们社会的美德;其二,对老太的宽容表达了社会的爱心。本来救老太,也是爱心的体现;而对于一个犯错的老太,我们原谅她,不是更显爱心吗?

       两篇文章的观点我倾向于前者。很多事情是可以宽容的,但并非一切皆可宽容,否则就不需要法律了。尊重老人、同情弱者和维护公正之间并不冲突,而且当这个老人恶意诬告他人的时候也很难再认为她是弱者了。关于所谓的“一时糊涂”我是不能认同的,也难于被公众原谅。“一时糊涂”造成的后果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的话这个世界必将陷入混乱。那个捅人八刀的药家鑫也说自己是“一时糊涂”,在微博上晒爱马仕和玛莎拉蒂的郭美美也说过类似“一时糊涂”的话,前者法律不原谅他,后者道德不原谅她,因为他们都造成了恶劣的后果。

        什么是恶劣后果?那就是原本已然不高的社会道德水准一降再降。今天中青报的文章回顾说,而摄像头上次“立功”则是在2009年。当时南京的郑先生赶车时扶起一名跌倒的孕妇,却被孕妇咬定是他将其撞倒。一旁的“证人”和赶来的孕妇丈夫都认定是郑先生的责任,并提出2000元钱作赔偿。最终民警用监控录像证明了他的清白。可想而知,如果没有摄像头,殷红彬和南京那位郑先生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像南京的彭宇一样,搀扶起老太却被法院判决赔偿老太,或者像最近天津的许云鹤一样,说不清道不明。

        宽容未必都能结出善良之花,倒是很有可能成为恶劣的示范。2006年发生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轰动全国,引发的讨论至今没有平息。遗憾的是,“彭宇案”之后人们并没有看到某种道德自律的提升,反而看到更多善良的人在帮助他人之后被恶意诬告,当人们帮助别人的时候要冒着随时被诬告的风险的时候,我们很难要求每一个普通人都具备佛一样的情怀。对这件事情我的态度是,不能因为有被诬告的风险我们就不再帮助他人,但诬告者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谴责。

  孟非
报警还要带个IC卡,用公用电话,自个手机打,回头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这年头谁还敢做好人呀。
我记得有人跟我讲过一件事,听了特别寒心。是说一个人,家里很穷,孩子吃喝都没有,别说上学什么了,想让家里生活好些,就想了一个办法,找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在人家车开来的时候,跑出来,被撞死了。然后这户有钱的,为了赔偿,妻离子散,倾家荡产,那户人家的孩子长大了,从父亲的日记里知道了这件事,觉得心里愧疚,去给有钱的这户道歉,那人听了,心里顿时什么滋味都有了。这简直是祸从天降,这年头好人难当呀。。。
地球太难懂,我想回火星
http://174.121.164.186/blog/attachment/201111/18/202028_1321650615oPRz.jpg
可怕的人心呀 倒霉催的
偶尔发表个意见,千万不要理我!
为什么说谎话的不坐牢?提供假证本来就应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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