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说不定以后房地产更赚了,女方没有安全感那也去买套房,这样男方一套房,女方一套房
很多女方出的是装修、电器之类的,都是难以证明价值的。而且在没有对离婚过错方进行有效和长期的惩罚措施的时候,法律解释说不能分割房产真的很欺负弱势方。
其实很多小姑娘都还相信浪漫的、永不背叛的爱情和婚姻,不肯睁开眼看看残酷的现实。我只担心在这样的法律、这样的社会下等到她们真的从梦幻里醒过来得时候就已经赔得太惨、跌得太重,不知道还有没有余力再站起来了。

而现实就是:新婚姻法关于房子的条款绝对是完全站在男性既得利益者的立场上制定的。不要说它表面上的公平,中国现在的“男方首付,女方装修,双方还贷”的社会现状使得它的结果完全不公平。

再加上只有四类人(不包括婚内出轨,仅包括重婚和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同居,也就是说只要那男的不是长期不回家妻子就不能以此控诉)的配偶可以离婚时多获财产的条款。

还有婚前协议所有关于婚后出轨净身出户之类的协议条款无效的规定。另外法律上取证困难、执行不力等等现状(不要小看这两个问题对女性的危害,中国法律使得你用跟踪、偷拍手段得来的证据和QQ聊天之类不太正式的证据通通无效,经济体系的不完善使得男方很容易转移财产。而执行不力会导致原本应该分给你的补偿,只要他不给,你就没办法。就拿房产举例,按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房子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的月供以及合理的补偿应该还给妻子。但是法律又规定债权不能抵抗产权,也就是说只要男方拉下脸皮说我就是没钱,把钱转移到父母或者小三那儿不还女方钱,女方也不能要他把房子卖了还钱,实际上也就是没有任何办法。)

这只会导致占有较多社会资源的人在任何时候都处于有利地位。而法律原本应该更多的是保护弱者的。

这套婚姻法完全是强迫女性觉醒,强行将女性从婚姻家庭中解脱出来,因为女性本身先天所处的弱势地位加上婚姻法导致的马太效应,使得女性一旦涉入婚姻,赔本的可能性就占到了一半以上。

虽然说起来非常可悲,但是我觉得这也是好事。中国的女性太逆来顺受了,只有这种会把人逼到墙角的法律才有可能导致中国自己的女权运动,我们的利益才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得到真正的保障。不然永远指望着靠男人制定法律或者“凭良心”来保障女人的利益,我只能说这简直和乞讨没什么两样。
1

评分人数

东方卫视报道,事发深圳,一户婆媳关系紧张的家庭,一次吵架之后,媳妇被婆婆凶狠的赶了出来,婆婆对媳妇说,婚姻法难道你不知道,这房子是我的,没有你的份。
婆媳关系自古就是难以处理,而新婚姻法给本来就难处理的婆媳关系又加上一道法律保护。婆婆的地位在家庭中明显上升,在上述新闻里,甚至有权决定媳妇的去留。
女性在社会上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家庭对女性的要求高,做家务,带孩子,有的甚至要照顾公婆,别以为这是简单的活,有多少男人能站出来说他每天都按时回家做饭带孩子的?从另一方面讲,房产权也可以看做是女性对家庭付出的补偿。
新的婚姻法出台,意味着以后家庭夫妻更倾向于AA制,那么男人还有什么权利要求女人在家相夫教子,女人需要更多的时间为自己积攒财富、享受生活。新婚姻法对现今的婚姻家庭模式必将形成一种冲击。现在的家庭观仍是男主外女主内,那么将来呢?如果“男女平等”,那么谁来烧饭?谁来洗衣?谁来带孩子?
其实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部分很好解决,婚前公证就可以了,但其中蕴含的意义就非同一般了,这是否是以后婚姻法的趋势?谁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女人是否要回到“二十年媳妇熬成婆”的时代?
1

评分人数

唉,走婚好了,也不要孩子,计划生育也不担心啦。
再次证明了靠人不如靠已。
妇女权益保护是把不属于你的钱判给你吗?

--------------------------------------------
这位朋友也行还没结婚吧?大概也还没孩子?有了的话,就说不出这种话了.男女平等,不能要求男女干同样的活儿,男女天生就存在差异,女人包括雌性动物,天生就有不安全感,因为她们要过"生产"这一关,还要担负起育儿这一关,这些时候是雌性最弱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力量来保护她.----我觉得这个政策真是太符合计划生育的要求了,以后都不用强制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儿,晚婚啥的了.有这一条,足够了,这么严酷的现实,谁敢生?!
回复 7# wujing
女人当然要自强,但自强不代表就该受人欺负。女人当然要因爱而嫁人,但也要找到值得爱的那个人。一个拼命怂恿你自强的男人,通常是想欺负你。而借着爱情名义让你做出牺牲的男人,通常是不爱你的。。。爱你的男人一定会疼你,这是常识。谁一边欺负你一边还敢说爱,就让他马不停蹄的滚蛋!#陆琪的大实话#

刚在微博上看到的,特别想到了你的话,就转过来了,希望你深思。
1

评分人数

本帖最后由 wujing 于 2011-8-23 21:23 编辑

回复 23# 后知后觉


    我也赞同你的说法,女人要自强,不受欺负。但是我只是不赞同去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女人要自强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 自强不是应男人的要求。
以后还是不要做家庭主妇,而且千万不能单纯为爱而结婚.
回复 24# wujing

但是这个新婚姻法确确实实在在欺负弱者啊,我不赞成人为钱为房结婚,但是法律应该更多的保护弱者,也许你是个强有力的女子,但也要想到,这世上还有很多弱势的女子,他们需要法律的保护。南京一个正在进行的案子,就非常让人无语,一个男人骗了女人结婚,自己又外遇,有一个小三还生了孩子,明显是过错方,8月8号的庭审,女人还可以得到一半房产做补偿呢,新婚姻法解释一出来,男方立刻嚣张的让人女人滚蛋,房子没一毛钱是她的。你自己去搜一下这个案例看吧,新浪新闻里的。希望你看后能互相交流一下看法。不能指望女人怀孕产子期间也要拼命去挣奶粉钱吧?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被人骗吧?
本帖最后由 wujing 于 2011-8-24 03:44 编辑

回复 26# 后知后觉


    是啊,我也同意你说的很不公平。新婚法出来很多人都觉得不公平,但女人为何不反思自己为何落到这样的地位?恩格斯说母系社会的终结是女人具有历史意义的失败。林黛玉说但凡家庭之事, 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这话也适用于男女之间地位的转变,我们从母系社会到了父系社会。权利是争来的,施舍的从来就不叫权利。强调自己的不足与弱势,等着人家把含在嘴里的肉吐出来我看跟天上掉馅饼的机会也差不多。女人自己该反思了。如果觉得自己不行那就认命,没人会给乞丐尊重。不认,就要自己变强,不公就打到公平为止。
1

评分人数

回复 27# wujing


    我爸常说一句话,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血脉相连的人还有个例外呢,更何况是老公?不要白白弯曲了自己靠在别人身上。如果碰到个良心好的会在离开时给你个棍不让你直接倒地上,没良心的估计直接走人才不管你摔成什么样,懒得理你!让自己长成棵树,别做树下那棵草。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要三做三不做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今天听电台,有专家说新婚姻法对于那些有事业的女强人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那些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断付出的女性,就有失公平了!
房子谁贷款都买得起,人都嫁了还看啥房子?法律保护的是强势群体,欺压的是弱势人群!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