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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道德(sportsmanship)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传教士来华,带来了《圣经》的同时,也带来了西式学堂和教科书。那时要学的代数几何、化学物理、英文音乐等等对中国学子来说固然是闻所未闻,就是今天想来无足轻重的体育课,当年也掀起过轩然大波。传教士留下来的文字,众口一词,都说是中国读书人受儒家思想影响深重,信奉“君子动口不动手”,上体育课时甚至向西方教师提出是否可以花钱雇几个苦力来代做。至于开展篮球足球之类的体育比赛,其艰难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传教士们愤愤然评价说:“中国人缺乏运动道德(sportsmanship)。”

“运动道德”究竟是什么,从当年西方人的描述中大体可以看出他们指的是参赛者遵守规则,“公平竞争(fairplay),胜者宽容大度,败者也不灰心气馁等等品德。西方传教士对中国“国民性”的评价,也得到过一些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回应。比方说,梁实秋(1903-1987)在《运动》(1971)一文中讲了关于李鸿章的一个老笑话:李氏造访英国,某皇族亲自下场表演网球,完毕后问中国大使观感如何,李鸿章深表同情地说:“好是好,只是太辛苦了。为什么不雇两个人来打呢?”梁大师引用这个可能是张冠李戴的笑话,关键是要说明中国人“喜欢站在一个安逸的地方看别人斗争……摔跤的,比武的,那是江湖卖艺者流,士君子所不取。”梁氏在文中还说,“中国人夙来不好运动,可是一运动起来就很容易口咬足踢连骂带打”,毫无运动道德可言。

梁实秋是曾经在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学和哈佛大学深造的老留学生,难免用西方体育精神和运动规范作为模式来看待国人。他对中国人的评价基于半个多世纪之前的模糊印象,也可能未曾与时俱进。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体育运动发生的巨大变化,从最近刚刚闭幕的冬奥会上、从人们日常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可以明显看出。那么我们今天再来谈这个问题,又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每个民族的国民性在变化。无论是“丑陋”的美国人、日本人、还是中国人,他们的族群内部可能分享共同的“丑陋”,但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他们各自在风俗习惯、礼仪教养等方面毕竟还是有历史变化的,“居移体,养移气”嘛。中国现代文学文化史上的大家每多振聋发聩之言,但我们也不必迷信盲从,言必称“我的朋友胡适”。其次,西方传教士的描述不无偏颇之词。这不是说他们说的现象不存在,而是说他们囿于静止、片面的视角,结论不免以偏概全。比如,从我对民国时期教会女校校友的访谈中就可以看出,虽然最初有些学生对于参加体育运动感到羞缩不安,但后来越来越多的女生热情万丈地投入舞蹈、体操的学习和竞技比赛的参与。以至于日后回忆起来,她们引以为豪的不一定是当年学到了什么特别的学科知识,而是因为学校对健身的重视和姿态的训练,让她们“走在街上,人家一看就知道是XX大学的学生”。

另外,即使西方人提倡的运动道德如今在世界各地通行,它们也有自己的历史文化渊源,并不是绝对、静止的真理。梁实秋在文中说西方人蛮性未脱,“比赛凶猛”,连啦啦队都是“如中疯魔生龙活虎一般”可能是滑稽之语,可是他们的运动道德是从多年血淋淋的争斗中逐步总结建立的事实当无可置疑。再说,传教士在中国教授体育也是“别有用心”的。特别是在男校,体育课是训练“肉体上的基督精神”(Muscular Christianity)的有效措施,因为运动操练除了强健体魄,还可以培养服从命令、尊重权威的习惯。

至于当年的中国学生在竞争失败后的反应,让传教士大不以为然的,也不是国人专有,在我看来未可厚非。例如,学生输了比赛一连几天情绪低落,传教士认为太“傻乎乎”(silly)了,今天的美国大学生也是如此。而当年两队比赛,一方落后时,领先的一方马上要求两方对调比分,继续比赛的做法,既保全了双方的面子,又发挥了重在参与、分享快乐的原则,今天看来简直是“中国式的智慧”,是解决国际纷争、创建和谐社会的不二法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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