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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思议 加拿大人可能要交电视税

京港台时间:2009/11/17  消息来源: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人已看过「电视税」的广告战,接下来是真的斗争。

  周一起,电视业代表要用2周时间争辩有线电视播放传统电视节目时应不应该付钱。

  过去3年,广播业为了最没品味的理由已争吵3次,因为牵涉的是有线及卫星电视公司可能要付3.5亿元给购买或制作节目的电视网。收看有线及卫星电视的观众也可能因传输讯号费用的缘故,每月要多付2-10元。

  广告互相攻讦 观众不知该信谁

  广告战如火如荼,但加拿大广播之友(Friends of Canadian Broadcasting)的摩里逊(Ian Morriosn)指出,广告只是互相攻讦,观众不知应该相信谁。公共利益倡导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y Centre)的贾尼甘(Michael Janigan)表示同意说,加拿大电台电视暨电讯委员会(CRTC)监管的公司花费数以百万计,想让委员会蒙受公众压力,真是前所未见。

  宣传Stop the TV Tax的业者声称,使用天线者可免费观看电视,如果它们传输同样讯号要付费时,就要向有线或卫星电视顾客收取每月10元的额外费用。不过独立观察家指出,每月增加的费用大约是2-3元。它们呈交CRTC的文件还指责CTV及Global电视网的商业决策错误,例如花费过多购买热门美国影集CSI或 Desperate Housewives。

  但CTV、Global、CBC等传统电视公司不甘示弱推出Local TV Matters广告,强调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之际,传输讯号业者不花任何钱就利用它们的节目获利。它们去年才获利800万元,但罗渣士及韶氏传讯等有线电视公司盈利却以亿计。

  比较支持传统广播业的摩里逊说,双方面临迫切情势,一方将没顶,另一方则希望维持现况。不过身为监管机构的CRTC要衡量诸多因素,例如多达500 个频道的情势是否令传统广播业者身陷绝对不利地位而必需有改正措施。CRTC如果确认情势如此,就必需决定双方应该如何谈判讯号的市场价值。

  罗渣士曾委託卡加利大学经济学家闵茨(Jack Mintz)研究,有关报告指出,由于CRTC规定有线及卫星电视传输广播讯号,所以谈判讯号价值时会处于不利地位。美国也有此类谈判,但它的有线及卫星电视业者不需涵盖特定频道。

  加拿大还有有线电视拥有电视台的例子,收费问题会较复杂。而且祖裔部在夏天命令CRTC,公开聆讯传输讯号费用对消费者的冲击,12月才要进行。

  有些观察家认为,有线电视公司已有可观盈利,不应对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但卫星电视盈利没那么好,应该另外处理。可能方案之一是,CRTC规定有线及卫星电视提供基本服务,并收取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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