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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与恐怖主义活动的关系探析

当今国际社会,邪教问题和恐怖主义问题都是世界所有国家共同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有学者在国际问题学术讨论会上就称:“邪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恐怖主义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突出公害,这两者都是目前国际社会必须应对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另外,尽管二者在学理上有质的区别,但是其在对社会生活的危害性上,二者不分仲伯,并无太多差异。同时,一些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二者还常常是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共同制造事端,迫害民众、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国外习惯上称之为膜拜团体)譬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法轮功、韩国的“统一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运动”等,不但到处妖言惑众,蛊惑人心,蒙蔽信众,扰乱社会秩序,而且都曾经制造过震惊世界的恐怖主义恶性事件,残害信徒及无辜民众,给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伤害。因此,研究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之间的关系对于防控邪教蔓延和恐怖主义的破坏都有十分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1.邪教与恐怖主义都有反政府、反社会的特性

  邪教和恐怖主义对待正常社会的态度基本一致,二者对正常的社会状态都深怀不满,仇视现实社会。邪教文化作为人类社会亚文化体系中的“邪恶之花”,其理论主张、价值观念基本上与正常社会规范,伦理道德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所有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政者都绝不会允许邪教组织公开存在于现存体制之中,都会对其采取打压管控的态度。所以,邪教组织对现实社会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敌视和仇恨,特别是当邪教组织形成一定规模,实力坐大后,其反社会心理就开始露出端倪,他们开始藐视一切人间法律,传统道德和文化。同时,随着其势力壮大,教主的野心也会随之膨胀,对公权力的觊觎也开始逐渐变现出来,往往会采取极端行动,与政府、社会公然对抗,图谋颠覆政府,或者破坏社会安宁。恐怖主义更是如此,几乎所有的恐怖主义都是宣称对现存政权和社会制度的不满,使用公开的暴力手段反抗现实社会制度,此类公开挑衅,必然会遭到当政者更加猛烈的打击,因此,不可避免也会导致恐怖主义对社会的敌视。所以,邪教组织和恐怖组织反社会本性决定了二者随时可能勾结起来,危害社会。

  2.邪教与恐怖主义都有反人类、藐视生命价值的特性

  邪教组织,大多是披着宗教外衣“伪宗教”组织。为了迷惑信众,邪教组织可能口头上会宣称是为了“造福民众,拯救人类”。但实际上,为了教主及少数骨干分子和小团体的利益和邪恶目标,邪教在本质上是否定生命,泯灭人性的。譬如,由美国人罗恩·哈伯德创建、在法德等欧洲国家迷惑众多追随者的邪教组织“科学神教”《荣誉法典》的第12条规定:“为了正义的事业,你永远不要害怕给他人造成伤害”。肯尼亚一个名叫穆恩斯克的邪教组织,其誓词中这样写道:“本人时刻准备为穆恩斯克教献身,全身心捍卫圣教,哪怕是砍掉兄弟姐妹乃至父母的脑袋也在所不惜”。

  恐怖主义更是公然藐视人的生命价值,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伊就说过,“恐怖主义是闯入人类社会的妖魔,所有人类文明对这个妖魔来说都一文不值”。譬如近年来国内外多次发生的动辄伤亡几十人、数百人的汽车冲撞人群,飞机爆炸,人体炸弹,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砍杀等恐怖事件,基本上就是恐怖分子或者恐怖组织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根本不分对象、无差别的滥杀无辜。也可以说,藐视他人生命价值,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就是恐怖主义活动的主要特点。

  3.邪教是恐怖主义诞生的温床

  邪教和恐怖主义的共同特征,就造成了邪教与恐怖主义密切相关,特别是某些邪教组织一旦坐大,实力增强后,如果以欺骗,蒙蔽的方式无法实现其目标,或者在受到执政者强力制裁,其生存发展受到威胁后,最终就会采取恐怖主义的手段——暴力对抗政府,报复社会,这成了其不二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日本的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1995年,当教主麻原彰幌在听说政府将对其罪行进行调查时,便疯狂地制造了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造成12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14人终身残废的人间惨剧。

  有研究者就曾指出“邪教是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和温床,邪教的膨胀、恶变,必然导致恐怖主义;而恐怖主义的滋生、蔓延,则往往先从邪教开始,它是邪教恶性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邪教的最后归宿。”这是因为,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本身都具有的反社会、反人类的特征及神化教主、搞教主崇拜,对内封闭高压,对外极端狂热的行为模式,这个共性决定了邪教组织与恐怖组织之间不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邪教组织随时都有可能滑入恐怖主义的泥潭。

  在中国,随着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出现,一种新的恐怖活动形式产生了——“软暴力恐怖”。法轮功宣扬“世界末日”论和“圆满”、“升天”,论,通过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以护法名义,迫使信徒采用自焚、自杀等软暴力活动要挟政府,用信徒的生命威胁政府屈服。据不完全统计,这已导致2000多人死亡。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显示了以恐怖方式对抗社会、对抗政府、残害无辜的倾向。

  事实上,邪教组织的本性及其行为模式,注定了邪教最终走向恐怖主义。这不仅是一种可能,而且也是一种必然。应当说,邪教走向恐怖主义,都有一个过程。但邪教的本性及其组织行为模式的上述特点,随着邪教组织的膨胀、恶变,注定了邪教恐怖行为的最终发生。

  4.恐怖主义活动都能看到邪教的影子

  “冷战”结束后,在国际国内,各地发生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恐怖事件,如果深入研究,发现都能够看到邪教组织的影子。其制造的恐怖主义破坏活动,或多或少都带有某种宗教色彩,或者借某种宗教之名,或者以某一宗教问题为借口。例如,最令中国政府头疼的“东突”恐怖势力其实就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结合体,民族分裂是其目的,宗教问题是其旗号、暴力恐怖是其手段,因此,“东突”恐怖势力又被称为“三股势力”。“藏独”恐怖势力,从其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到实施恐怖活动的策略、手段,都打着“藏传佛教”、“维护宗教纯洁”的旗号。

  国际恐怖势力,许多本身就是由极端宗教组织演变而来。令各国政府防不胜防邪教不仅出现在中国,在世界许多国家也普遍存在,都通过制造政治恐慌、社会恐慌以及精神控制等方法实现其个人的目的和政治野心。

  总之,当代恐怖主义与邪教已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方面,邪教组织正逐渐向恐怖主义滑行,逐渐癌变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已成为邪教组织壮大后的最终归宿;另一方面,恐怖组织也经常以“宗教”或者其他“合法”的名义为幌子,欺骗世人,博取同情,逃避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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