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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农大女副教授被掐死案一审判决

之前有发过这个案子过程:
http://www.yayabay.com/forum/thread-275681-1-1.html
后续补充,丈夫故意伤害罪判刑,同时丈夫作为受害人家属原谅公公的杀人行为,并要求公公(死者丈夫父亲)赔偿80万,大奇葩
http://www.yayabay.com/forum/thread-275681-2-1.html

安农大女副教授被掐死案一审判决 公公被判死缓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讯安农大副教授王某某在卧室被公公掐死一案,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 记者了解到,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已经下达。被告人高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民事索赔偿,一审被驳回

  昨天上午,死者王某某的哥哥王林(化名)开车带着父亲、母亲,从蒙城赶到合肥,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拿判决书。一审庭审中,死者的母亲一直泪流满面,父亲更是跪地请求法官判处高某某死刑,并立即执行。

  下午两点半,王林拿到了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书,上面显示:被告人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被告人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高雷(化名,死者儿子)、小高(死者丈夫)、王某某(死者父亲)、陆某某(死者母亲)丧葬费30447元。

  在一审时,小高与儿子高雷曾向被告人高某某提出了80万元的民事索赔。而死者父亲与母亲也向法院提出了相关民事赔偿。对此,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四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是否要上诉,春节后再定

  据悉,案发时,死者王某某因腰部有伤,只能卧床休息,而高某某在明知对方有伤的情况下,仍掐住其颈部,致其死亡。一审时,公诉机关称,被告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

  至于为何判死缓?判决书称,本案发生系因家庭成员内部矛盾激化导致的激情杀人,且被告人犯罪后自首,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拿到判决书后,王林与父母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对于是否上诉,王林表示,他们家人要与律师商量一下,等春节后再做决定。

  错过抗诉期,老母亲病倒

  死者王某某生前曾被丈夫小高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认定小高犯故意伤害罪,于今年1月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目前该案判决书已经生效。

  据了解,小高故意伤害案宣判后,被害人家属曾表示法院量刑过轻,准备上诉。不过,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昨天得知,被害人家属错过了该案抗诉期。

  “妹妹的事已经让我们全家心力交瘁。家里没有钱请律师,所以案子是我们自己辩护的。判决书下来后,我们以为抗诉期和上诉期一样,都是10日。但等到第十天,我那天刚好有事,就让70多岁的父母亲从老家来合肥。等他们赶到检察院时,才得知抗诉期是5日。我们错过了抗诉期。”王林说,那天下着大雪,父母亲还走错了路。

  得知错过抗诉期,王林的母亲伤心不已,回家就病倒了。谈及以后打算,王林说,要把妹妹的孩子照顾好、培养好,其他的事等过完年再说,“小外甥成绩好得很,每门考试都是90多分,现在性格也活泼了一点。”
希望不要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然后年老多病保外就医了
天涯的这个视频,看后一身冷汗
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6813531-1.shtml
他们家上诉极有可能维持原判,那就是死缓变有期,然后保外,他年纪大了,监狱也不愿意收的
其实这种老头就应该在监狱里劳作出一身病,然后放出来,让他儿子来养。。。
死了容易,活着才难呢。。。尤其是没钱有病还是背着这种罪名的老头,等着看他被儿子嫌弃,最后在大街冻死的那天。
真可怜,死者家人居然没有钱请律师,自己辩护,抗诉期多久也没有人告知。
死者丈夫根本就是谋杀从犯,居然只判几个月?
签名被屏蔽
公公一家也是山东人。。。。。对山东的感觉已经非常不好了。。。
个人认为,最起码她丈夫在这个案件没有谅解权,因为他虽然是受害人家属,但他也是犯罪人直系亲属,在原谅不原谅上,他不应该有这个权利,应该回避。可惜我国法律好像没有分得这么细。
重了十斤最大的不同:以前能轻松穿上的码数,现在通通变成了不自量力啊摔
回复 5# nmaverick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
回复 7# 1234567small


以前还有一起常熟婆婆砍儿媳头的案件,那个丈夫也是山东的。现在那个丈夫住着女方家长买的房子,在到处相亲,婆婆也保外就医了。真不是地图炮,但是如果相亲遇到山东的,我还是躲吧
一直不懂为什么常常会出现“家庭成员内部矛盾杀人社会危害性不大所以轻判”这种混账说法,过去曾看过一个女儿为了提早继承遗产以帮助生意失败的情人,而把亲身父母都杀害的案子,也是因这一条判了缓刑,简直TMD让人怒发冲冠!每次看到这种混蛋判决,就觉得中国法律有时就是一滩臭不可闻的狗屎,太多的法律从业者都是吃屎的白痴!
回复 11# wfeelfree


    执法者完全没办法,立法者又处处被制肘,我还记得去听政法大学的讲座的时候教授说我们最近在建议修改这条、这条和这条法律,但是目前看来会批准的内容只有其中的这一点和这一点,然后因为没有全部按这个改,会有之前存在跟现在改了的地方逻辑有不符但不是明显冲突的条文没变,很容易被钻空子,但是没办法,他们只有建议权。
看完之后极度惊恐⋯⋯知道天朝有时法律不太健全,但这样的事情居然还时有发生真是太恐怖了
这种的是不是可以故意谋杀啊,婆婆公公反正不在乎自己的命替儿子杀了儿媳,然后自己儿子签个谅解书,少判几年就能出来。这也太可怕了
不结婚保命啊!
女性的遗产怎么分,分给杀死自己杀人犯的儿子,呃……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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