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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威力:写在2012诺贝尔文学奖颁发之际

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1日19时,瑞典诺贝尔委员会宣布201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莫言。消息传来,举国欢庆。各大媒体头条报道,专家学者第一时间点评、回应。高兴者有之,意外者更多。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早就说过,如果让他来选,莫言理当获此殊荣。但国外的博彩网之前普遍认为这次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胜算更大。也许正如《纽约时报》所说,评选委员会一贯喜欢故弄玄虚,宣布结果前总要制造悬念,让外界无法确定最终花落谁家。

一百年来,同胞们时常纠结:“为什么中国作家得不到诺贝尔奖?”如今的问题却换成了:“为什么莫言能够获奖”?

诺贝尔奖的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遗嘱中曾说过,文学奖要颁给“在文学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in the field of literature the most outstanding work in an ideal direction”)。可瑞典语中 idealisk 有“理想的”或“理想主义的”两个意思。1901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布以来,因为对该词的诠释不同还引发了不少争议。二十世纪早期,评委会就字论字,偏重直译,结果错过了许多世界公认的文学大师:列夫·托尔斯泰、易卜生、契诃夫、卡夫卡、乔伊斯、普鲁斯特。近年来,他们对这个词的释义有所放宽,一般推崇那些“作品拥有长久文学价值,同时又在某个重要层面上宣传理想,特别是广义的人权”的作品。姑且不论诺贝尔文学奖的政治倾向是否太浓,但毋庸置疑,这个奖项和所有的大奖一样,其实更多反映了评委会的爱憎和判断标准。

这次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宣布结果时的官方措辞是:“莫言混用幻想、现实、历史和社会的各种视角,创造了让人联想到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复杂世界,但同时他的作品也和中国的古老(old)文学和口述(oral)文学的传统有别”。

莫言本人推想获奖原因时说:“我想最主要的是我的作品中的文学素质。这是一个文学奖,授予的理由就是文学。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也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 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一直是站在人的角度上,一直是写人,我想这样的作品就超越了地区、种族、族 群的局限”。

他的同行苏童、龙应台等人评论,“实至名归”,“乡土的最国际”。新浪网的评论家、文化学者张颐武则表示,“莫言获奖也是诺贝尔委员会的一个大战略,”“是诺贝尔委员会对中国崛起的肯定,是对中华文明、中国成就的肯定”。

网上的帖子,除了出来和莫言攀亲道故,说自己是他族中兄弟的,另一个理所当然的问题是:评奖委员会看的是英文版本吗?他们怎么评判?

本届文学奖的评委都是精通四五国外文的饱学之士,包括一位汉学家,瑞典的马悦然 (Goran Malmqvist,1924-)。他是瑞典最有影响的汉学家高本汉(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  1889—1978 )的学生,瑞典文学院院士、欧洲汉学协会会长。去年,马悦然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中国作家应该更自信,挖掘更多自己的内在力量,而不应太看重国外的标准。

但好的作品还要遇到好的翻译。莫言作品的英译本,大多出自美国人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之手。葛氏过去是科罗拉多大学的中国文学教授,提前退休陪夫人去了美国名校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工作,目前在那里担任研究教授。除了在美国创建 《现代中国文学》杂志(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他最为人所知的成就就是对莫言作品长达二十年的翻译和出版。以下是英汉对照的清单:

1993:Red Sorghum(《红高粱家族》)
1995:The Garlic Ballads (《天堂蒜苔之歌》)
1996:Big Breasts and Wide Hips (《丰乳肥臀》)
2001:The Republic of Wine (《酒国》)
2001:Shifu, You’ll Do Anything for a Laugh ( 《师傅越来越幽默》)
2006:Life and Death are Wearing Me Out(《生死疲劳》)

2013年据说还要出版他翻译的Sandalwood Death(《檀香刑》)。

我在美国大学教授中国现当代文学,用的课本都是葛氏出品。美国学生觉得莫言作品中的人物“疯狂”神奇,情节魔幻眩目,讨论起来津津有味,比起鲁迅的沉郁,巴金的直白,郁达夫的感伤,或丁玲早期作品的“小资”,《红高粱》更能调动他们的想象,激发他们的热情。当然,张艺谋导演的同名电影在国外家喻户晓,对学生的接受大有影响,莫言作品本身的意象和象征也别有一功。但他们阅读英文文本, 中文语言的微妙之处难免“失落于翻译之中”,这就需要借助译者的弥补了。美国当代大学生能够和莫言作品发生共鸣,可见葛氏的翻译贴近美国人的审美情趣,引人入胜。我印象最深的另一桩轶事,是葛浩文在翻译《天堂蒜苔之歌》时,觉得原著结尾太过悲观,不合美国人的口味,和作者莫言沟通之后,居然说服对方修改, 小说用英文发表时因此以另一面貌出现。翻译做到这个地步,也可称得上是“权柄风光”了。

我对诺贝尔文学奖素无研究,对得奖者的作品也没有都读过,这次提到的福克纳和马尔克斯的作品却略有涉及。莫言的作品在不通中文的外国人看来,可能就和我看福克纳与马尔克斯一样,充满了“异国情调”。虽说一个写美国南方,另一个写拉美,这两位前文学奖得主的作品和莫言的真有共通之处:颠覆常理,骚动不安,充满张力,震撼人心。不过,“乡土”之所以能成为“国际”,不光因为作品“超越了地区、种族、族 群的局限”,代表了普世价值,更因为翻译翻云覆雨,让原来的文本超越语言的局限而扣人心弦,发人深省。

那么读者获得的究竟是原著的微言大义,还是翻译者的独特诠释呢?这点我倒也不担心。根据阐释学的说法,读者接受的作品涵义本就是不同的视角和认知碰撞、融合的结果,最终解释权不在作者,也不在译者。无论有意还是无意,每位读者都自有本人独特的“翻译”框架和套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他的作品我一本也没度过,只看过电影。所以不好说到底怎样。不过从书名来看还是蛮有意思的,会抽时间看一看。一个翻译的好坏确实能影响一部作品的被理解程度。不过诺贝尔评审大部分都不是英文母语吧,他们看的对照作品是什么语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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