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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调查显示4成未成年犯曾恨过父母



恨父母原因

中国青年报记者 王俊秀

    小静今年刚20岁,但她的青春年华却要在高墙里度过。3年前,她因杀人被判刑15年。

  3岁时,小静父母离异,她从小由外婆带大。母亲改嫁后生了弟弟,比她小10岁。初二便辍学的小静,每天上网,跟一帮“哥们儿”鬼混,为帮朋友出气,最后竟闹出人命。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近日发布《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统计结果显示,家庭残缺、家庭关系不好和家庭教育不当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未成年犯父母对孩子的关心程度远远低于普通未成年人父母,平均的比较关心程度只有30%左右。有近41%的未成年犯选择恨过父母。

  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人员与中国青年报记者赴北京、天津、黑龙江、河南、山东、浙江、江苏、陕西、湖南、云南等10个省、直辖市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开展调研,同时对上述10个省、直辖市的初中学生进行抽样调查研究,在家庭情况、学校生活、社区环境、媒介使用等方面与未成年犯进行了比较分析。还对30名未成年犯的父母、老师和同伴进行了深度访谈。

  近一半未成年犯没跟父母住一起

  调查发现,家庭的健全度对于犯罪未成年人的影响相当显著。许多未成年犯在单亲家庭的环境下长大,或者长期留守乡村,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在“长期生活对象”的调查中,未成年犯亲生父母的选择率仅为55~56%。不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原因,主要是父母离异、父母感情不好、父母因工作原因离开自己(留守现象)。

  高达四成以上的未成年犯表示,曾经恨过父母,原因主要是父母不够理解、不关心自己的心理感受、不让做自己想做的事。父母在孩子心理、业余爱好等发展型需求上缺乏关心,使得他们与未成年犯之间的沟通出现了严重的“代沟”。这种沟通不畅甚至造成未成年犯对父母产生了恨意。

  小静15岁起就自己在外面租房住,她说自己在外面自由,出去玩方便。问及父母,小静的回答都是“不清楚”、“不知道”,显然带着敌意。父亲一个月给她打一次电话,给她生活费,而母亲改嫁后根本就管不了她。“她管不了我。”小静扬着头说。

  浙江未成年人管教所民警江汉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学校、家庭、社会,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尤其重要,管教所里的未成年犯30%左右是家庭不健全的。最让他感慨的是小刚,由于杀人被判无期徒刑。

  小刚一岁时,爸爸上山砍柴摔死了,妈妈改嫁。在他7岁那年,妈妈难产死亡,后来跟着叔叔一起生活。婶婶对他很不好,动不动就打他,后来他离家出走,10岁就出来混,到处找事情做。但一般地方都不敢用童工,有的地方用了也不给钱。由于长期缺乏家庭温暖,小刚的心理变得越来越畸形。一次因为一点小纠纷,就对人捅刀子,捅了21刀,致人流血过多死亡。“孩子才17岁,以后的日子又要在高墙里度过。像这种家庭不幸的孩子,如果社会能够及时关心他,本来悲剧不应该发生。”江汉叹道。

  小慧跟小静一样,也是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跟爸爸住。爸爸是一个送货工人,经常一天到晚都不在家,对小慧管得很少。虽然小慧不像小静那么叛逆,但缺少父母关爱的小慧总是感觉寂寞,就和一些同学经常出去上网,而且很早就交了男朋友,并有了性体验。

  看上去很文静、内向的小慧,令人很难相信她因强迫卖淫被判刑4年。当时,小慧的一个朋友说有人欠她钱,小慧便给她出主意,说“把那个欠钱的人卖了”。她们骗出来“卖掉”的那个女孩,后来被强迫卖淫,受尽折磨。小慧根本没有想过,卖淫对于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她说当时那么做“就是为了好玩”。

  和小慧对话时,正好那天她爸爸来看她。说起女儿,这名皮肤黝黑的农村汉子捶胸叹道:“都是我不好,没有好好管她!”他说平时只顾干活挣钱,忽略了对女儿的教育,才使女儿走上了歧途。

  小慧偶尔也会去妈妈那儿住几天,但那个家显然不属于自己。小慧不知道父母为什么离婚,有时候也会想,如果当初妈妈不离开会怎样,但不恨她。说到这里,小慧的泪水夺眶而出。

  这次调查显示,20%的未成年犯认为,人生最大的幸福是有一个温暖的家。

  “父母总是不理解我”

  小明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被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当成掌上明珠。对于家人的宠爱,小明并不买账。他说自己跟父母关系都不好,“因为他们都不理解我,我做什么事都怀疑我”。

  他说,妈妈对他管教特别严格,经常打他。“我基本上充当一个出气筒的角色。”小明说,他经常跟父母对着干,父母越打他,他越是要这么做,后来父母拿他也没办法。到初一时,基本上管不了他了,这时才开始用商量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他说,那时“已经晚了”。

  小明7岁时,就在表哥的影响下,经常去网吧玩游戏、聊天。他曾多次离家出走,最早的一次是8岁时,被妈妈打骂过后,跑到哥哥的同学家待了十几天,妈妈才找到他。13岁时,由于多次和父母发生冲突,便报复性地不回家,整天呆在网吧里,父母无奈,只好答应让他自己住。

  小明读到初二时辍学,后来,父母把他送到河南的一所武术学校,他觉得那里太苦,就请假回家了。父母又给他联系了一家技校,但没读多久,他就因抢劫进了未成年犯管教所。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管他,打也不是,哄也不是,最后弄成这样。”小明的妈妈叹了口气说。她说,小明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中考时凭自己的能力考到湖南衡阳三中的重点班。家里人一直很重视他的教育,认为他是读大学的料。

  小明妈妈认为,“棍棒之下出孝子”,但小明爸爸不认同,两人在教育儿子的问题上分歧很大。小明爸爸总是埋怨她把儿子管得太严厉,导致了后来的结果;而小明妈妈认为,是小明爸爸过于放纵孩子的原因。

  在“导致不良行为走向犯罪主要原因”的抽样调查中,未成年犯选择“家庭关系差”(21.58%)、家庭残缺(17.79%)、家庭经济困难(15.18%)、家庭教育方式不当(10.66%)都有一定比例,可见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影响。

  在“家里人对自己态度如何”(家庭氛围)的调查中,超过55%的未成年犯认为,家庭成员“很疼爱我”,“大部分事情都顺着我”,而同时又有近20%的未成年犯同时选择“要求非常严格、事事都管”。同样的问题,普通未成年人选择率最高的为“家里人很疼爱”,占82%以上;其次为“要求非常严格”,达34.6%;第三为“大部分事情都顺着你”,达30%左右。“未成年犯家庭成员在某些时候是溺爱的,而在某些时候又过分地严格管教。这种矛盾的家庭氛围和教育方式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极为不利,很难让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认知与判断。”参与调研的南开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王星博士说。

  通过调查发现,未成年犯的家庭普遍存在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残缺破裂的情况,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对未成年犯的关心仅集中在基本生活层面,对于其心理情绪、技能发展等都比较漠视,与未成年犯出现沟通与交流不畅。再加上教育方法上出现偏差,溺爱与严加管教相结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使得大多数未成年犯没有从家庭得到应该有的温暖。无法从家庭生活中形成对社会正确而客观的认知和行为,是导致未成年犯走向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之一。

  调查显示,对未成年犯“影响最大的人”,45.6%的未成年犯选择“校外朋友”,其次是“父亲”和“网络人物”,约各占10%左右。相比于普通未成年人,未成年犯认为父亲是负面人物的比重相当高。“这说明,在未成年犯身边,缺乏正面角色的引导。”王星说。

  在对父母教育方式的调查中,可以看出,父母对于未成年犯的教育方式基本是趋同的,随着行为由不良行为逐渐过渡到犯罪行为(说谎被揭露、学习成绩不好、通宵上网、夜不归宿、欺负同学、抢别人财物、盗窃、与违法人员结交、因违法被劳教、因违法被判刑),父母的教育方式也呈现由说服教育为主(40%~60%),加上打骂(稳定在20%左右),到说服教育比重逐渐减少(20%)、打骂比重逐渐增高(25%),再到出现打骂比重急剧减少(不到5%)而说服教育又逐渐回升(40%~50%)的情况。

  “总被老师批评,所以我不喜欢上学”

  小强今年18岁,爸爸妈妈在杭州打工,他和奶奶在江苏老家住。自从父母离家后,小强的学习成绩逐渐下降。因为学习不好,总被老师批评,他便越来越讨厌上学,经常旷课。尤其是每个周五,他基本上没上过课,而是去打篮球。由于他是住校,家里人不知道他在学校经常旷课。回忆起学校的课程,他说喜欢语文,对数学和英语不感兴趣。

  初一那年暑假,小强到杭州找爸爸妈妈,后来就不想回去了,父母拗不过他,只好同意。开始,爸爸想让他学门手艺,让他去饭店做过学徒,想以后当个厨师。由于他不满18岁,也没身份证,被有关部门认为是违法用工,饭店也不敢再让他去了。

  后来,父母以让他回去办身份证的名义,把他送回老家上学,但他没上多长时间,就又逃学来了杭州。父母也拿他没办法。后来,小强便一直待在家里无所事事,经常出去上上网,打台球,看电视。2009年7月9日,小强因诈骗罪被判刑。

  抽样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缺乏有效的干预和及时的引导,问题未成年人对学校和老师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现象。在与未成年犯的选择比较中,未成年犯对学校教育的认可度大大低于未犯罪的青少年。

  高达46.06%的未成年犯经常逃学旷课,原因有“想出去玩”(近65.6%)、“想上网”(占46.86%)、厌恶学习(占36.62%)。

  这些未成年人旷课后,大部分去了网吧(占71.14%),还有的是和朋友在社会上混(占53.76%),还有闲逛(44.21%)、睡觉(33.4%)等。这说明未成年犯在逃学和旷课后几乎处于游离状态,没有固定的生活目标和正常的生活方式,成了“社会游民”。

  调查组认为,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如果未成年人对学校教育是认可并接受的,他们在不良环境中习得的一些不良行为就没有转化为犯罪行为倾向的机会。但从调查来看,“阻止犯罪行为的有效对象”,“家长”的选择率为55.24%,朋友为35.76%,专业人士为23.24%,而老师的选择率不到10%。

  “目前有些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忽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法制意识的教育,使得未成年人在学校层面出现的认知与行为偏差,得不到有效的矫正。未成年犯对家庭和学校缺乏归属感,只能通过逃学和旷课的方式逃避,成为社会边缘群体。再加上自身心智机能的不成熟,与违法犯罪对象接触和认识的概率大大增加,最终导致了犯罪行为。”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为博士说。

  (文中未成年人均系化名)
其實我常看大陸網站的網路小說
在裡面學校通常是以反面角色出現
其中老師 校長 各處主任也都是一個個骯髒反叛的形象
令我感到疑惑的是 中國學校裡的老師是真的如此不堪還是作者描寫問題
能说是教育的失败吗?我看到标题,想想自己的小时候有恨过父母吗?应该不到恨,只能说怨,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很过分。因为父母其实对我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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