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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目相看:感冒药危害不小!

有公告称,治疗咳嗽和感冒的综合药物成分之一的“右美沙芬”服用不当,可能造成死亡或者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大脑损伤、心律失常、失去意识等。美国有5名少年因过量或滥用纯粉的右美沙芬制成的胶囊造成死亡。

  公告一发,举世瞩目。尤其让人关心的是,公告中提到的“右美沙芬”是许多治感冒的非处方药品中的主要成分。这样一来,得上感冒,人们恐怕就不敢像过去一样自己去药店选点儿非处方药——吃完了事。潜在的危害,让人对这“右美沙芬”刮目相看。

  这“右美沙芬”是什么东西?

  右美沙芬,英文是dextromethorphan,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它“是取代可待因的一种镇咳药”,美国、英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先后将其收入药典,1956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将其列入非处方药。该药1988年在我国注册,1990年批准生产。

  右美沙芬的治病机理为口服给药后由胃肠道吸收,在肝脏代谢,然后以药物原形或代谢物经肾脏排出,它通过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枢产生止咳效果,长期服用不上瘾,不抑制呼吸,作用快。

  含有右美沙芬的常见药品有白加黑感冒片、美可、普西兰片、帕尔克、丽珠咳乐、泰诺、日夜百服宁等。

  因为右美沙芬,许多感冒药成为众矢之的。

  这感冒药怎么这么容易“感冒”?

  上次“感冒”差点让感冒药自己死掉,即便没死,也让制造“康泰克”的中美史克公司损失了几个亿收入。当时引起“病变”的物质名字叫苯丙醇胺(phenylpropanolamine),有个小名叫PPA。这PPA是一种拟交感神经药物,一种收缩血管和使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的药物,对交感神经受体有直接的促进作用。

  当时的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也发布了公告,那个公告说PPA是引起血性中风、脑卒中的危险因素。中国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监测报告表明,含PPA的药物服用后易引起过敏、心律失常、急性肾衰、失眠等。随后国家药监局要求所有药品生产厂家不得销售和推广含有PPA的药品,实际上是判了含有PPA药物的死刑,以致于后来的好多感冒药广告中特别注明“不含PPA”,劫后重生的“新康泰克”也有这个字样。

  可以说,这感冒药经过这一次“感冒”,身体虚得很,没等“康复”,就又一次“感冒”了。

  这次“感冒”,国家药监局并没有立刻作出反应——该局药品安全监管司一官员称,右美沙芬在正常剂量下按照正常方法服用是安全有效的,没必要大惊小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不良反应数据查询,并未发现在正常服用时产生的脑损伤、心律失常等现象,出现的主要不良反应是皮疹,且治疗后效果很好。通常用量为口服每次15~30毫克,一日3~4次,按此剂量使用,可镇咳且安全。

  针对感冒药的两次“感冒”,为何国家药监局作出不同的反应呢——上一次痛下杀手,本次却温柔有加呢?

  原来,在我国,在右美沙芬的使用上,含有该成分的药物多为复方制剂,而美国则使用的多是纯粉状右美沙芬,发生对身体损害的几率必然要大。另外,美国的公告中有两个十分重要的字样是“滥用”,别说右美沙芬,任何药物超大剂量、反复使用都会产生危害。控制用法用量,右美沙芬没有像苯丙醇胺那样对人体产生药害?故此,二者命运不同。

  感冒药作为常用的非处方药,每“感冒”一次就引起一阵恐慌,不知下次还会不会“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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