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东大汉 于 2012-8-21 08:32 编辑
从国共条约对比,管窥二战后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
bigwolf
(原发UDN博客,需用代理)
管窥中華民國的国际地位
管窥中華民國的国际地位(续)
PS:本文本来是回应台湾天下纵横谈的YST的某些观点的,起先没有打算发到河里,不过在回复中提到一些。后应一些河友的要求,将本人这篇回应文章略作修改后发出,以体现解放前后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 为了让大家明白所针对的观点,还是把那位台湾统派的文章段落列在下面。 YST:
1945年,聯合國憲章用明確的文字把中華民國列入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這個擁有一票否決權的中華民國就此進入國際政治的最高權力圈,這可不是抽象的「尊重」,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國際政治權力,是中國的國際地位獲得全球推崇最具體的事實。
中國人說:「飲水思源」;台灣人說:「吃果子拜樹頭」。 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吃了「中華民國」的好果子還大罵中華民國?
这有点意思。类似的观点也有,都是为了争夺“中国什么时候站起来”的问题。到底是TG还是KMT让中国站起来的?貌似中国在二战胜利之后真是站起来了,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一票否决权,这个半殖民地国家顿时一飞冲天,快到大家都想不到。哼哼,可是实际怎么样呢?拿到五大国的席位就了不起了?美苏眼里把你这个中华民国当葱还是当蒜啊?
在下说了不少废话,现在进入正题,看看美苏两大巨头怎样推崇中华民国的。
1945年6月27日,中华民国政府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偕外交次长胡士泽以及沈鸿烈、钱昌照、张福运、卜道明、刘泽荣等人和蒋介石特派随员蒋经国,由重庆前往苏联首都莫斯科,为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苏共领导人斯大林进行谈判。双方经过十次会谈,8月1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宋子文已辞去外交部长职务)和苏联政府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正式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 《关于大连之协定》﹑ 《关于旅顺口之协定》﹑《关于中苏此次共同对日作战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后苏联军总司令与中国行政当局关系之协定》等附件,并互换了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照会等。
(先说明,文章里引用的资料限于篇幅,不是那么完全,无关的头尾等略去,但是没有断章取义及曲解原文,要看全文的点连接自便)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
《关于大连之协定》 《关于旅顺口之协定》
没少签。可签的都是什么东西呢?中苏同为联合国五大国之一,以下就是苏联对“中华民国”的推崇。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换文 (二):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照会部长阁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莫洛托夫部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照会部长阁下: 接准阁下照会内开: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业经奉悉,表示满意,兹并声明苏联政府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 (外蒙))之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 本部长顺向贵部长表示崇高之敬意。 此照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王部长世杰
外蒙独立的条约就是这个。
别的《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什么的更糟,如下:
《关于大连之协定》
。。。。为保证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对大连为其货物进出口之利益获得保障起见,中华民国同意:
三、大连之行政权属于中国。港口主任由中国长春铁路局局长在苏籍人员中遴选于征得大连市长同意后派充之,港口副主任应照上开手续在华籍人员中遴选派充之。 五、由国外进入该自由港经中国长春铁路直运苏联领土之货物,与由苏联领土经上开铁路运经该自由港出口之货物或由苏联运入为该港港口设备所需之器材,均免除关税。以上货物均应用加封车辆运输。 六、本协议期限定为三十年。。。。
《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
第一条、满州里至绥芬河由哈尔滨至大连旅顺之干线合并成为一铁路定名为中国长春铁路,应归中华民国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共同所有,并共同经营。
第一○条、上开铁路仅得于对日本作战时期供运输苏联军队之用,苏联政府有权在上开铁路用加封车辆运输过境之军需品,免除海关查验。。。。。 第一一条、经上开铁路由一苏联车站至另一苏联车站过境运输,以及由苏联领土至大连旅顺二港口往返直运之货物,应免中国关税或其他任何捐税。。。。。 第一七条、本协议期限为三十年。。。。
这两条怎样?还算好的,最狠最要命的是这个。
《关于旅顺口之协定》:
第一条、为加强中苏两国之安全以防制日本再事侵略起见,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两缔约国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
第五条、该区域内之民事行政属于中国。中国政府,对于主要民政人员之委派,将顾及苏联在该区域内之利益。旅顺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员之任免,由中国政府征得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之同意为之。在该区域内之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为保障安全与防卫起见向中国行政当局所作之建议,该行政当局予以实行;如有争议,则此类事件应提请中苏军事委员会审议决定之。 第六条、苏联政府在第二条所述之地区内,有权驻扎陆海空军,并决定其驻扎地点。 第九条、本协议期限定为三十年。。。。
怎样啊?苏联根本无视你中华民国主权存在,签了一大堆条约,白送人家一条铁路一个军港,外带附送旅顺市,一送三十年!真够大方的。看看这个,“旅顺市主要民事行政人员之任免”还得"由中国政府征得苏联军事指挥当局之同意为之"!还得“顾及苏联在该区域内之利益”!推崇?人家这么个推崇法?中华民国倒真是把苏联推崇的不错,他一直想要太平洋出海口呢,您送他一个现成的,外带军事基地+铁路线!还有外蒙,公投完,外蒙果然独立了。
KMT要是打赢了,这个条约就该实施了吧?幸好KMT被TG打的一败涂地,条约不算。最可恨的是,在KMT败退到台湾之后,1953年宣布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不承认外蒙独立事实。靠,你这个中国总裁在位的时候签合同把外蒙分公司给卖了,卖完被轰下台到台湾分公司窝着,倒不认账宣布此合同作废,还倒打一耙让接位中国总裁的人背黑锅,有这样的吗?
接下来的问题各位请看美国与中国民国签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以及苏联和TG的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