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aturnschnee 于 2012-7-5 23:54 编辑
回复 34# wxf1972
我老了心軟是自我調侃,果然沒被看懂啊,怪不得總被人說我講冷笑話......
我前面的疑問你一直沒回答我,我的意思你一直不甚明白,所以我再重複一下吧
先回答你:
我從未同情犯罪者,只是對貪污罪的量刑有異議,我也說如果國家"修法",關犯罪的父母20年或是判死刑也無所謂......
又如我前面所說,犯罪處罰罪犯,胎兒沒有行為,不能犯罪,因為他無罪所以無辜,我不是用同情為出發點回答你,而你一直弄不清我的點在哪-->犯罪的是超生父母和違規墮胎的公務員,不是胎兒,該處罰的也是他們不是胎兒,我何來同情犯罪一說?!
縱上,我沒有雙重標準,我的點在於有犯罪該處罰,沒犯罪不該處罰,而犯罪裡面,侵犯越重要法益處罰應該越重,而一切以法律有規定為前提......
請回答我:
你對吃胎兒肉喝胎兒湯的人感覺如何?!無動於衷嗎?!就像銀貨兩訖下的物嗎?!
你對違反國家規定(網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来,省人口计生委始终"明令禁止不得大月份引产")將大月份胎兒墮胎的公務員感想為何,他們和超生父母一樣,知法犯法,而侵害國家法益,試批判之......還是你覺得人民犯法是犯法,公務員犯法值得"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