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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清末铁路强人盛宣怀倒台始末

盛宣怀,中国近代实业界巨人。1911年,升为邮传部尚书,主张铁路收归国有,触犯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既得利益者挟“民意”而发起保路运动。盛宣怀遭各方弹劾,并不得不为最终不可收拾之局付出代价,被清廷革职,永不叙用,后逃亡日本。

    盛宣怀有功于清政府,是为“功狗”,但最终却不得不为一个乱局做了牺牲品。

    铁路一律收归国有

    从1911年初刚刚上任邮传部尚书到被革职,盛宣怀在位正好10个月。

    这个自视甚高又久被压抑的人,在握上向往已久的印把子后,便以雷霆手段开展工作,刀锋首先指向的便是他所熟悉的铁路。当时全国17家“商办”铁路公司,虽然政府放手不干预,并且给予各种特殊政策,包括准许他们通过征收特别税的方式收集股本金,实际上就是用公权力做保障,在民众中强行集资。但是,这17家公司却比之前的国有企业更为不如,家家腐败丛生、问题成堆,铁路建设毫无推进,巨额资金倒是不见了踪迹,实际上已经没有一家能够继续维系,不仅大大影响了作为国家战略布局的铁路网建设,而且弄得民怨沸腾。

    盛宣怀及中央一众官员急于挽回这种被动局面,在他的主持下,中央最终宣布将铁路一律收归国有,对商办公司或给予经济补偿、或换发国家铁路公司的股票。

    广东、湖南、湖北三省的商办铁路公司,因为完成集资额巨大,高管们实际上在其中已有巨大利益,一旦国有,其利益必将受损,而且之前的花账、坏账、烂账也将在审计中曝光,因此竭力反对。除此之外,铁路国有赢得了绝大多数为路所困、切盼中央出手“救市”的省份一片喝彩。而亏损最为严重的川汉铁路四川公司(简称川路公司),其高管在欢呼国有的同时,提出一个附带要求:希望中央财政为他们在上海违规炒股而亏损的350万两白银埋单。

    盛宣怀自然拒绝了这一要求,他把话说得很堂皇、也很绝:中央财政的钱来自全国人民,政府没有权力动用它去为企业高管的违规行为填窟窿。川路公司高管们丧气之余,恼羞成怒,加入了广东、湖南、湖北三省商办铁路既得利益者的行列,开始猛攻铁路国有政策、猛攻盛宣怀本人。一时间,帽子满天飞、棍子遍地打。

    要不要引进外资?

    不久,一个极好的“抓手”出现了:国有诏书发布后11天,中央与美、英、法、德四国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引进1,000万英镑的巨额外资,投入铁路建设。几家商办铁路公司的高管欣喜若狂:这下子可以上升到“爱国”还是“卖国”的高度,来和中央讨价还价。

    这笔外资的引进,是张之洞生前未能完成的任务。此时,盛宣怀接过了接力棒,这也注定了他日后“卖国贼”的命运。为了改变商办铁路大量占用和耗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朝野的主流思路,这一谈判被大大加快。

    盛宣怀无论对内对外,都是个强势的人,在他的主持下,“磋商数月,会晤将及二十次,辩论不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盛宣怀坚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三年内就能全线接通,十年内可以开始还本。

    但是,这一完全平等签订的借款协议,立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攻击政府的依据,“卖国”、“贪赃”的罪名几乎成为盛宣怀及其邮传部的代名词。

    在中央的竭力化解下,湖南、湖北、广东三省的“保路运动”见好就收。但四川却因为炒股亏损实在过于庞大,只能选择与中央死磕,并且越演越烈。各级政府官员,利用民众运动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革命党则希望趁乱推翻清廷在四川的统治。这三种力量,最后导致保路运动失控而成为颠覆大局的风暴潮,而盛宣怀成为矛盾的原点和焦点。

    盛宣怀在四川迅速成为人人喊打的典型,各种各样的“保路同志会”,都把他作为四川人的公敌,批倒批臭。

    随着四川各地暴动纷起,连遥远的南京也在9月份出现写给盛宣怀的恐吓信。这封署名为“革命右军雷行”的匿名信,洋溢着“革命英雄主义”的酷烈寒光。

    显然,能写出如此檄文的“革命右军”,绝不可能是被租股所困多年的贫困川民,就算他们认为自己的血汗钱被人剥夺,需要拼命,也会更为直接地找遍及各乡的属于川路公司的“租股局”算账,而不是遥远的京城中一个他们毫无所知的大官。只有那些“重大利益”受损的人,或者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才会把靶子确定在一个履行工作职责的高级干部身上。

    盛宣怀对此,保持了充分的自知之明。9月30日,他在发给岑春煊、解释川路国有补偿方案的电报中,就说自己“于此事,已为众矢之的,即牺牲身命,何裨丝毫?”

    随即,武昌城头一声枪响,天下烽烟四起。大清政权为了救命,再也顾不得坚持基本原则了,试图从铁路国有的政策上后撤。而把责任推给办实事的盛宣怀,成为最为简捷有效的卸责方式。

    乱局的牺牲品


    来自国家议会(资政院)的攻击,是给予盛宣怀致命的一击。

    10月25日,资政院第二次会议,盛宣怀成为会议讨论的主题。

    议员牟琳、易宗夔、刘荣勋、籍忠寅、黎尚雯将盛宣怀的罪状总结为四条:违宪之罪、变乱成法之罪、激成兵变之罪、侵夺君上大权之罪,这几条罪,“按律当绞”。这引起了议员们的极大共鸣,纷纷跟进,表态支持。

    至此,议员牟琳请求先付表决。在议员易忠夔、汪荣宝建议下,会议清点人数,总数为119人,于是开始表决,全体一致通过。

    当日(10月25日),特派员从资政院带回的会议记录,就摆在了盛宣怀的案头,他“展读之下,不胜疑诧”:“干路国有不交阁议,谓为侵权;借债签字不交院议,谓为违法;借日本一千万元,谓为卖国;擅调兵队,谓为跋扈;革党陷城,由于路款,谓为祸首”,几乎每项罪名,他都无法接受。于是,盛宣怀在当日及次日,用两天时间写就了答辩状,表示所有罪名,不能接受。

    盛宣怀在否决了全部指控后,自请解职,以避嫌疑。但是,政治游戏和权力博弈,从来不需要真相与真理。

    资政院弹劾案已上,巨大的压力居然迫使摄政王载沣和内阁26日就宣布:“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着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同时,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协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于盛宣怀蒙混具奏时,率行署名,亦有不合。着该衙门议处。”

    “辜恩溺职”的罪名并不重,但“双开”的处罚是极其严厉。问题在于,议会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还想要盛宣怀的命。英国公使朱迩典在发给伦敦的电文中记载道:“近来盛宣怀因争铁路政策以救危亡,于北京腐败政府各大员中,实为杰出之人……资政院未知详情,而哗然争辩之弹劾,盛决不料其结果,遽至革职。但盛被此次猛击,犹照东方习惯,颇为镇静。起行之前,于夜间料理交待。然次日(10月27日)事势,忽更大变。因资政院已传布印就之决议,请速杀此年老之大员。”

    于是,在美国公使倡议下,四国公使进行干预,将盛宣怀转移出北京。10月30日,盛宣怀以治病为理由,转移到日本。

    与权力走得过于接近的盛宣怀,成也权力,败也权力。
就像一个童话故事。。。
革命党成了既得利益集团。。。
黑白就是这么颠倒的。。。
牛牛也要大声叫
政治游戏和权力博弈,从来不需要真相与真理
个人在历史的泥沙俱下的洪流中,比芥末还轻。。。
谋腚而后洞之。。。操股要性汁合一,知所行,行所知。。。湿战出真汁。。。对错概率和=101%,操股之101也。。。静虫穿壁,鸣蝉吸风。。。
在一个黄道吉日,朕顺其自然找个地方和爱妃们停车坐爱。。。Forum: trading1678.blogspot.com
嗯,要办成一件事的确应该上体国情,下查民情,时也势也,因势利导或可成事。

对于方向不明却往往起决定性作用的群众,不可能指望大家都是那500个聪明的分金币的海盗,理想状况实际上毫无借鉴意义。对于办事情的这个人来说,他在一个特定的背景下来到这个时间点,即使足够明白,总免不了嗔痴骄急等等起伏波动,免不了失策。

所以,世界才那么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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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要办成一件事的确应该上体国情,下查民情,时也势也,因势利导或可成事。

对于方向不明却往往起决定 ...
Neo 发表于 2011-8-29 08:41


这个爱妃是个武则天的料。。。
嗯,要办成一件事的确应该上体国情,下查民情,时也势也,因势利导或可成事。

对于方向不明却往往起决定 ...
Neo 发表于 2011-8-29 08:41

现实中恐怕只有生孩子是如此。。。上体国情,下查民情,时也势也,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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