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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杀招募] YES娱乐公司 第一次版杀 《决战取经路》 规则 (试行)

本帖最后由 嗣诫 于 2011-7-13 11:53 编辑

一、前言

第一次 摸着石头 套个泳圈 。。。所以相对比较简单,容易理解,欢迎大家参与。您的热情就是我们的期待。
  1.本次版杀以2.0版不翻牌杀人游戏规则为基础。
  2.游戏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3.本次版杀的剧情只起娱乐作用,不提示游戏线索。
  4.版杀可能历时7-15天,每天你可能要花费2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付出的精力成正比,请各位在报名时量力而行。

二、规则

2.0 简介
先空下  

2.1 游戏身份

  除法官外,所有玩家白天都参加讨论和投票。死亡的玩家失去在游戏室内的讨论和投票权。在灌水贴进行发言时要注意发言内容,具体情况由法官解释。
  游戏角色所对应的剧情角色在剧情贴中说明。

2.1.1 法官

  法官由管理法官、剧情法官两组组成。管理法官负责游戏的筹备、进行、后期整理。剧情法官负责游戏剧情的编写。管理法官掌握游戏秘密,剧情法官原则上不掌握游戏秘密。

2.1.2 魔界杀手(暂定哈)(3人)
  技能:杀人
  目标:杀光水民或除水民外有身份的人。
  技能说明:每个夜晚杀死任意一个玩家。不可以放弃暗杀权利。

2.1.3 佛境护法(暂定哈)(3人)
  技能:查证
  目标:引导好人投死杀手。
  技能说明:每个夜晚验证一个玩家是否为杀手。不可以放弃查证权利。

2.1.4 平民
  人数:6人
  目标:找出杀手,并投死杀手。
  特殊权利:无

2.1.5 替补
  人数:1-3人
  任务:有玩家潜水时,法官会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替补接替潜水者的签位参加游戏。

2.2 游戏流程和游戏环节
  
  游戏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阶段。白天根据讨论和投票阶段可以划分为1-3个游戏环节。
   
  【白天】游戏从白天开始,第一天签到,第二天正式讨论开始, 大家多熟悉熟悉, 第一次就不用三轮投票制。一轮定音 票高者出局 如果有平局 则双方PK辩论 然后 第二次投票 如果再平局 则无人出局
  
    【夜晚】法官规定的白天时间结束后,游戏自动进入夜晚。夜晚由两部分组成:有身份的玩家行使权力;死者遗言(视情况而定)。

  【杀人】在夜晚,杀手间可以相互认识交流,并决定杀人,当各个杀手意见一致时,将写好的杀人帖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发给法官,由法官发表杀人帖,至此杀人行为生效,直到下一个夜晚来临前,杀手不能再杀人。所有杀人帖需要描写杀人过程,要包括时间、地点、暗杀方式等基本要素,最好紧贴剧情(杀人帖要描写过程,至少150字)。法官公布杀人帖。

  【查证】护法互相讨论,决定需要查证的玩家。当所有护法意见一致时,由一名才子通过站内短信或QQ方式以把查证玩家的ID发给法官,法官会把查证结果反馈给所有护法。查证每轮不可以放弃。

  【遗言】前三个出局者拥有一次交待遗言的权利。其他人死后没有遗言。遗言中最好写有对当前形式的分析,最好紧贴剧情。遗言交待完毕后禁言。

  【身份公布】本次版杀所有出局者都不公布身份。游戏结束后统一公布。

  【获胜】如此往复,杀手杀光所有护法或所有水民即可获胜。好人投死所有杀手即可获胜。

  说明:
  1.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不计票,讨论和投票时间结束时计票。
  2. 每次投票只允许改票1次,超过1次的改票无效。
  3. 投票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不允许改票,否则改票无效。
  4. 玩家在白天的每个讨论和投票阶段必须投票。如果没有可疑人员可以投弃权票,弃权票也视为一次投票或改票。
  5. 所有时间以丫丫论坛中记录的发贴时间为准。

  

2.3 时间分配

  游戏从白天开始,白天的投票采用1-3阶段投票制。时间以北京时间(大多数在这个时区 非东八区的同学请谅解)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请参照法官在游戏时的当前进程提示。
  【环节一】讨论。时间为中午12:00--次日10:00
  【环节二】投票。时间为中午12:00--次日10:00
  【环节三】夜晚。10:00am--12:00pm,暗杀 查证 遗言
    【游戏结束】以上环节循环往复。直到杀手集团或好人集团获得胜利。

三、其他

3.0 请假

  中途玩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游戏,请提前1天通知法官,法官会安排替补接替玩家。

3.1 潜水

  潜水对版杀的消极影响很大,因此对有意或无意的潜水进行严格限制。
  1. 一个游戏环节的发贴数量少于10,或者不满400字的玩家,认为是潜水一天。
  2. 潜水一天给予警告,累计3次警告,法官会安排替补玩家替换该玩家。没有玩家可替换时,可以按淹死处理。
  3. 出现了潜水的玩家后,法官可以和玩家联系。如果玩家表示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则给一次警告。如果玩家表示不能够继续参加游戏,就由其他玩家替换。
  4. 玩家提前向法官请假的,法官根据情况处理。可以安排其他玩家替换,或者临时替换,或者淹死。
  5. 只计算讨论贴、投票贴中的发贴数量。灌水贴等等都不计算在内。
  6. 暗杀、查证等不计算发贴数量。
  7. 前一天黑夜的发贴数量不计算到当天,计算到后一天的第一个游戏环节。
  8. 因潜水被替换或淹死的玩家,请继续保守游戏秘密直到游戏结束。

3.2 玩家提示
  
  1. 游戏筹备期间,请玩家关注版杀主版块的新贴。
  2.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法官的当前进程提示。
  3. 游戏进行过程中,请玩家随时查看各个游戏帖的更新内容。
  4. 请玩家注意查看自己是否有新的短信。
  5. 玩家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发贴,或与法官联系。

3.3 讨论和投票时的特别限制

  讨论和投票过程中任何玩家不允许用以下内容中与法官的对话作为证据,否则判立即死亡。
  1. 任何站内短信
  2. QQ、QQ群、QQ讨论组中的交流记录
  3. MSN等通讯交流记录等
  4. 屏幕截图等。

3.4 特殊说明

  1. 在游戏过程中出现问题,法官有最终解释权。如果对规则还有疑问可跟贴。
  2. 存活玩家不得在除游戏室外任何版块讨论游戏进程或与本次游戏相关的内容。亡灵不可继续在游戏室发言,旁观灌水帖中的发言不得涉及游戏秘密,如有情节严重者,直接判该集团失败。
  3. 严禁玩家私下交流,所有讨论请发到讨论帖。
  4. 不提倡在游戏中进行承诺、保证、发誓、诅咒。游戏中上述言论是否有效请玩家自行判断。不得对其他玩家有侮辱性的语言。
  5. 讨论帖中不得全文大段引用玩家的发言,需引用时请单独提取原话。法官保留删除此类帖的权利。
1

评分人数

额滴神呐,还需要版外交流呀?
生当做明狼,死亦葬墨香
额滴神呐,还需要版外交流呀?
马丁 发表于 2011-7-11 13:24


杀手组 和警察组 可以讨论的呀
这个是照搬版杀论坛的  可能会不断根据本坛情况不断修改
其实,我觉得可以先把人数定少一点,一个凶手,一个警察,免得大家讨论得有点乱。。。
其实,我觉得可以先把人数定少一点,一个凶手,一个警察,免得大家讨论得有点乱。。。
ivoryz 发表于 2011-7-12 18:28



    噗,一杀就死啦……

2 种可能:
1. 第一回合:杀手 杀死 1 警察,游戏结束
2. 第一回合:杀手杀死 1 平民;警察要么知道杀手身份,要么 2 选 1;表决结果 死的无论是谁,游戏结束

太简单了吧,杀手还没好好活动筋骨呢
如果诫哥儿不怕麻烦,那就来多人版的。

如果诫哥儿只是试点,那就来单人版的,一天就可以结束。。。

我个人倾向于在正式游戏前,来个小型的,让大家熟悉规则。
如果诫哥儿不怕麻烦,那就来多人版的。

如果诫哥儿只是试点,那就来单人版的,一天就可以结束。。。

...
ivoryz 发表于 2011-7-12 13:51


凑够8个人就开  如果只有六个 那就一杀5平民 不设警察
噗,一杀就死啦……

2 种可能:
1. 第一回合:杀手 杀死 1 警察,游戏结束
2. 第一回合:杀 ...
马丁 发表于 2011-7-12 13:42

玩1.0的 没警察的 一杀 五 六个平民 也能玩得起 就是规则会不一样 影响熟悉规则的初衷  

先等8个人看看
凑够8个人就开  如果只有六个 那就一杀5平民 不设警察
嗣诫 发表于 2011-7-12 13:57


现在报名截止在什么时候?
现在报名截止在什么时候?
ivoryz 发表于 2011-7-12 14:01


人够就开 没设定截止日期

本意是要招12个人的 现在这么冷清。。。。。所以准备招到8个人就开了
人够就开 没设定截止日期

本意是要招12个人的 现在这么冷清。。。。。所以准备招到8个人就开了
嗣诫 发表于 2011-7-12 14:03


能够全站置顶一下么?

我觉得可以多等一天。
能够全站置顶一下么?

我觉得可以多等一天。
ivoryz 发表于 2011-7-12 14:25


我去骚扰 CEO看看
【环节四】夜晚。12:00--20:00,暗杀
这个时间偶比较难到位,看来凑热闹也不成了
【环节四】夜晚。12:00--20:00,暗杀
这个时间偶比较难到位,看来凑热闹也不成了
laureoles 发表于 2011-7-12 21:15


时间是暂定的 等报名的人齐了 再统一协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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