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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原子笔的圣诞礼物

6已有 8409 次阅读  2019-07-23 19:27

一对结缡二十多载的夫妻骤然离异总是令人震惊,如果这对夫妻是社交名流公认的鸳鸯仙侣,那就更使全城议论欲罢不能──这幕后绝对有什么惊天动地丑闻或不可告人秘辛!

汤姆士与雪柔就是旧金山金融界的这样一对夫妻。

汤姆士是某大国际金融的美西副总,金融高官大都绅士翩翩,汤姆士也不例外,但他的魅力并非五官有多俊帅,而是近于劳斯莱斯名车的那种权贵显目,使他在人群中突出聚焦。

雪柔则是个匹配劳斯莱斯车的美人,典型的娴雅东方美,五官虽秀丽并不特出,她的美有点神秘难喻──彷佛不经意回首,在一室喧嚣华丽中蓦然惊见“梨花院落溶溶月”的清雅。

她的美就像那幽院月色,乍隐乍现咫尺天涯,惊鸿一瞥稍纵即逝。然而正因如此更令人悠然神往。

因此尽管汤姆士位高权重风度翩翩,但没有雪柔他似乎只是庸俗的金贵,是她身上那蕴酿了五千年的幽娴月色将他们提升至名仕雅族的境界。

更引人议论纷纷的是,公开的分居理由只是轻描淡写的个性不合。

何来的个性不合?──许多老友说,这二十几年来根本没见过两人在人前争吵!

的确,即使分居他们仍一如往常相敬如宾,汤姆士依旧帮太太开门拉椅穿大衣,点饮料时仍不忘特别交代太太的不要加冰块。而雪柔依旧对他开口闭口:请、谢谢、亲爱的,依旧在他高谈阔论时面带柔笑地挽臂聆听。

这一切使大家私下里更加窃窃私语:是否像明星阿诺那样跟仆役有了私生子?他或她闹同性恋?难道竟是‧‧‧不伦恋?

连我跟男友约翰也常宴会结束,在车里便迫不及待地交换彼此听到的最新八卦,又搔痒难禁地添加彼此的个人猜测,虽然我心中总有点愧疚。

约翰只是个中阶经理,我们不在以汤姆士为核心的社交贵族圈中,而且常常宴会中我除了约翰谁也不认得,而他又总自顾忙着与人攀谈,每当落单尴尬时雪柔总会特地走来照看我这个同胞小女子。

一年后我意外获知真相,没想到竟是关于一支原子笔的圣诞礼物,它完全不是大家猜测的那种秘辛丑闻,然而却远比任何丑闻更让我震撼。

 

1

 

虽分居仍夫妻同进出社交圈八九个月后,雪柔骤然消失,随即传出她与汤姆士已正式签字离婚。

许多人都跟我一样惊讶,一直以为他们终将复合。

这乍变掀起另一波八卦,矛头转向雪柔暗示婚变根源一直是她,是她被逮到私藏小公寓爱窝,因此才会无声无臭地骤然下堂销声匿迹。但许多人跟我一样存疑,不相信雪柔是那种女人。

不久汤姆士开始携带新女友出现,一个年轻貌美亚裔,看来三十不到,约翰说她名叫珍妮佛。

她简直是个年轻版雪柔。

一个周末我应表妹之邀飞去纽约小聚,翌日她带我去参加一“家宴”,家宴是当地美食新潮流,有点像去朋友家赴宴,不过这朋友是个不相识的美厨,在家烹制拿手好菜招待付费饕客。说穿了就是在自家开较精致个人化的小餐厅。

“这家宴标榜传统中国美食,所以特地请妳这个正牌的老中美食家来鉴定一下。”表妹一脸淘气,语气明捧暗损。

其实她自己才是专业美食家,身兼女性杂志编辑,又是活跃网络的生活美食部落客,向来说到游玩美食都只有她说我听的份。但认识约翰这一年,我沾光随他见识了一些米其林星级餐厅,不免偶尔也跟她说说嘴,表妹觉得我交了“风光”男友后冷落了她,时不时要借机挖苦两句。

表妹是个土生土长老美,实是我在俄克拉荷马州念书时室友,两人一见投缘且她外祖母是华裔又恰好跟我同姓,因此亲昵地以表妹互称。

家宴地点在中城东区一栋公寓大楼,出乎预料开门的是一位西装白裔,留着时兴山羊胡,干练酷帅的白领男,“哟,马克,没想到你还亲自出马!”表妹熟稔地上前和他拥吻,又将我介绍为“同仁”,好在我及时顿悟没露马脚。

显然我们姊妹俩是以“媒体”身份来吃白食的。

入内迎面一盆气势非凡的古松盆栽,那种枝干倒垂的悬崖型,四面墙上的中国书画刺绣也颇道地典雅,客厅正中摆了张十来座的长条方桌,表妹认出座中两位媒体界真同仁,走去和她们招呼寒暄。我自去认名入座,惊讶发现右邻男士竟远道来自南非,听他解释才知家宴也是旅游新宠儿,因能同时享受美食及在地风情,颇受高档文化游客欢迎。

宴会开始桌首主位的马克简介欢迎大家,一进门我有点讶异像他这样看来有点身份地位的企业白领竟有兴致在家兼营家宴,其实他是位旅游marketing老总,今天在座的游客、饕客及媒体部落客都是透过他公司的安排。

真正主人是坐在桌尾名唤娇灵的女孩。她挽发脑后、正式晚服,但浑身依旧散发豆蔻年华的清纯。我想象童话里的白雪公主大概如此,面貌清秀自不待言,更令女人艳羡的是一身出水芙蓉的雪肌嫩肤──彷佛一个太用力,就能捏出水来!

第一道菜梅酒醉鸡上后,她向大家介绍“过冷河”的传统作法,她的声音同样清灵动人,但谈吐举止却意外地专业稳重。

下一道是乍看平淡无奇的葱花炒蛋,但其香松滑嫩让大家赞不绝口,娇灵解释这叫黄埔炒蛋,诀窍是蛋黄与蛋白必须分开,先将蛋白打至起泡,加油再入蛋黄打匀。

一道道传统中国美食陆续上桌,每道娇灵都能详尽解说背景作法,好奇如此年轻白裔竟有这般道地精深的中食文化,我不禁低声询问附近桌首的马克,“她有一半的华裔血统。”他回答。

乍听有点讶异,但细看又彷佛可以从她白裔面容中瞧出一些东方味的蛛丝马迹。

一旁马克又道“别看她年纪轻轻还在哥伦比亚念书,她可是这间‘四美家宴’的首脑,是她透过我帮助做了半年市场研究,才规划出走精致创意的高档小市场路线,并且她们家宴也常结合刺绣、剪纸及香疗这些生活艺术,获得极佳回应‧‧‧”

我记起进门那盆悬崖古松,随口问他娇灵是否也玩盆栽,“那古松气势磅礡古意盎然,想必价值不菲呢!”我笑说。

“哦,是吗?盆栽我完全外行‧‧‧”马克隔着长桌凝望娇灵,“妳不要看她现在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样,其实她也是主厨之一,我来的时候她一身T恤短裤在厨房忙呢!”

马克看着娇灵,我却忍不住被他眼里的神情吸引──那样濡亮悲哀的喜悦,在这样一个干练自信的男人脸上尤其意外、动人。

“令人惊奇着迷的女孩,前两天我才意外发现她其实来自极富裕显赫的家庭,不过她不喜欢别人讲这些‧‧‧”他蓦地住口,低下头去。

之后我俩间气氛骤然尴尬地沉默起来,我借机起身上洗手间。

厨房口垂掩着一幅古朴的半长蓝染布帘,但经过时我从缝隙瞧见里面,除了穿唐装的侍应提姆外另有几名女性,其中一名背向只得见几分侧影的妇女却让我大吃一惊差点叫出声来!

雪柔怎么会在此?‧‧‧她即使离了婚也不可能沦落到当家宴帮佣吧?

回座后我心绪纷扰食不知味,马克注意到以为是骤然冷落之故,于是又施展他的外交魅力找我说话,慢慢地我以为自己一定看错了,厨房那个妇人不可能是雪柔。

但宴会结束前侍应提姆悄悄递给我一张纸条。

 

2

 

第二天我跟表妹扯了个借口,偷偷回公寓去跟雪柔喝下午茶。

昨晚她悄悄将我召至厨房,请我不要把她做家宴之事宣扬出去,邀我翌日喝茶再详细解释。

开门的是一脸倩笑的娇灵,她长发披肩、T恤牛仔裤,摇身变回一个清纯女学生,她帮忙将茶具点心端到阳台才出门上课。昨天初见,我绝想不到她和雪柔的关系,但今天同时看见两人,却又觉得这对母女其实神态、气质挺相近的。

雪柔像西画的中国仕女,娇灵则是国画里的西方仕女,两人尽管一中一白乍见不同,但都流露出娴雅的东方仕女味。

也因此母女俩不仅感情亲密还趣味相投,才会偷偷背着汤姆士合组公司做家宴吧?

雪柔解释因汤姆士不赞成做家宴这种有损名声的勾当,所以希望我不要把这事传回旧金山,免得他知道了又起风波。

“虽然都已经离了婚,我做什么他实在也管不着,但毕竟还是一家人,能尽量和谐最好。” 雪柔说。

离婚后这阵子她都待在东岸陪女儿,我们聊了一下旧金山社交圈现况。

突然雪柔问,她离开后圈子里是不是有些对她的传闻?

我支吾假装不懂问意,但她笑道:“就是有没有针对我的八卦传闻嘛!”

看她微笑不大在乎模样,我简要含蓄地说些听到的传闻。

“我就猜想大概会有这种结果。”脸上依旧带笑,眼里却有些黯然。

她低头沏茶,好半天我们有点尴尬地沉默品茗,突然她噗赤一笑:“其实我的确是有个私藏的小公寓,不过并不是传闻说的那样。”

她两眼俏皮地看着我,吊足了胃口才续道:“一开始,那是我用来烹饪做菜的地方。”

烹饪小公寓?我自然好奇问为什么,“因为没有大厨喜欢女主人跟她争用厨房侵犯地盘,并且汤姆士认为烹饪不是他太太该有的嗜好!”

尤其后来她开始尝试腊肉腌菜臭豆腐等充满异香的厨艺,慢慢这公寓变成雪柔的个人小天地,她在这里跟一些汤姆士认为不入流的朋友做一些他认为不合身份的嗜好。

“我就知道离婚后一定会有人故意‘曲解’我的小公寓。”她慨叹道。

“所以是汤姆士自己的问题‧‧‧他在外面跟其它女人嗯‧‧‧”我支吾地探问。

然而雪柔摇了摇头,“汤姆士不是那样的人,他太洁身自爱、太在乎名声身份了,当然大概没有男人会是真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我猜他出差旅行时想必也偶而低风险地小小偷腥一下,但他不是那种会闹外遇丑闻的男人。”

我终于按捺不住单刀直入一问:“那你们为什么离婚,你知道你们俩是公认的一对鸳鸯仙侣?”

“公认的鸳鸯仙侣‧‧‧”雪柔幽然一笑,好片刻才又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大家都认为我们婚姻幸福美满,汤姆士也自以为是个尽职的好丈夫,也许就某些层面来说的确如此,我应该觉得幸运‧‧‧”她沉默下来,转脸望向不远处的中央公园,初春时节园内林木苍郁,少顷她回过头来,眼里却彷佛春雨霏霏。

“英文里有这样一句话,Be careful what you wish forit might come true,我记得多年前第一次读到非常莫名其妙,但现在我懂了,以前我和汤姆士这样的‧‧‧‘鸳鸯仙侣’也曾是我的梦想,但现在我知道美梦成真常常并非妳从前向往的那样,往往妳失去的比获得的更多。”

这番话莫名地让人心情凝重,我沉默没接腔,她有点自觉地去拿起茶海帮我们添茶,半途却又抬头说:“我记得有一次跟汤姆士说,你爱我只是因为我是你太太、你选择了我,而不是因为单纯地爱上了我这个人,你爱的是一个贤淑体面合乎理想的汤姆士‧强生太太,而不是雪柔陈,他听了只冷笑一嗤,说从没听过这么荒谬不可理喻的话‧‧‧”

也许我脸上也流露出些许茫然,她骤然住口自嘲地微微一笑,不寻常地拿眼研视我片刻才蓦地改口道:“也许我该从头说起,告诉妳一个一支原子笔的圣诞礼物故事。”

 

3

 

认识汤姆士因为任职同一公司,虽然不同部门,那时他只是个二线经理,却是我们那栋办公楼无人不晓的耀眼人物。

不管任何场合,他总是广受瞩目欢迎,不只因为他彷佛天生的贵族味,还因为他交游实在广阔,又擅长笼络人心;他是那种天生的人气王,就连买杯咖啡也会不由自主地顺手把店员给折服了。

我们办公楼的大部份女同事,都或多或少有点崇拜暗恋他。

我就是其中一个,虽然我只是非常自知认份地远观欣赏,从不抱任何奢望。

一次我去咖啡站泡茶,他恰好从附近会议室出来倒咖啡,看见我奇颖的玻璃冲茶器,好奇一问聊了几句。这是我们第一次接触,之前他大概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

然而一个多礼拜后他突然出现我办公室,拿一包人送的白茶,说他从没听过白茶,也不知道怎么泡散茶,问我能不能用冲茶器帮他泡一杯尝尝?

我非常惊讶他怎么知道我办公室,他笑道:“全公司只有妳一个雪柔是东方人的姓,到人事网页一搜马上找到了。”

这就是汤姆士的迷人手腕,短短几分钟闲话,妳以为像他那样名人根本不可能会记住妳名字,甚至一转身就完全忘了妳这个人──因此当他意外找上门来,妳怎么能不受宠若惊?

几个月后一晚,在一间高级餐厅的僻静雅座,我意外地从甜点切出一个小珠宝盒,里面是一只镶钻的红宝石胸针,精美典雅且看来昂贵。

汤姆士说他出差时经过Tiffany看见,立刻觉得与我太匹配,于是买了下来。

他握住我的手郑重亲吻,两眼澄蓝静凝如万顷汪洋,他说他虽知交天下,但对情感一向谨慎,不过一旦认定了,将全力以赴绝不随便马虎!

我不是没注意到他并没说爱我,但贴在他怀里我仍心哽喉间──那样狂喜痛楚的感动,若当时有一颗子弹射来,我一定毫不犹豫地代死相报!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会选上我,除了美丽、贤妻良母等通常赞美外,他还说我有class,“我不是单指那些外在的举止教养,更重要的是由内焕发出来的优雅气质,那几乎只能是天生,所以更加难得。”

我相信这是他的衷心赞美,也是我获得青睐的一大因素,然而汤姆士的心思从来不会这么单纯;而他身边也不会没比我条件更好、更有class的美女,婚后我才慢慢琢磨出:他之所以选上我,因为与他相比,我是那样一个弱势的灰姑娘,我将无力抗拒被白马王子像黏土般捏造成他心目中的理想太太。

订婚后不久的圣诞前周末,正要搭机回乡渡假的安迪来短访道别,他是汤姆士童年好友,年初因故跟老板闹翻被解雇,在芝加哥大半年四处碰壁,最近汤姆士运用个人关系担保,帮他在旧金山找到工作。

他说来道别,其实是送来贵重圣诞礼物答谢,一支能显示不同时区的名表。

意外地他也递给我一个同样包装纸的细条礼物。

我打开发现是一支笔,一只看来较体面但完全普通的原子笔,那种我们公司给客户填表用的笔‧‧‧“这笔有什么特别吗?”我一脸困惑不解玄虚。

“没有,就是一支笔。”

我反射地回道:“那你送我这只笔干嘛?”

“写字啊,不然还干嘛?”他微笑道,那种面不改色的酸讽。

我骤然醒悟我的无心困惑被当作企图给人难堪,但另一方面他的嘲讽也终于激怒我,因英文不够流利我还未及反击,一旁汤姆士已过来搂肩朋友道:“应该有时间喝一杯再走吧?”

他将安迪带往书房,同时回过头来警诫地瞧我一眼。

安迪走后我还没发作,汤姆士倒先开口:“下次有人送妳礼物,喜不喜欢都简单地说声谢谢,过后妳尽可以丢到垃圾桶。”

“他给我免费‧‧‧原子笔礼物‧‧‧办公室一堆‧‧没人要的‧‧‧”我气得英文错乱起来。

“妳又不是不知道他最近工作不顺,想必手头不宽裕‧‧‧”

“但是送我一只原子笔?简直是‧‧‧侮辱!”

“他没这意思,妳自己多心了。”

我仍心忿难平地抱怨,突然汤姆士打断道:“那妳又送人家什么了?”

这质问及汤姆士有点尖锐的语气让我一时哑口,但片刻我回道:“那是因为我完全不知道要跟他交换礼物,我情愿他根本不给我礼物,我跟他又不熟。”

然而汤姆士没回应,转身走了。

交往一年来他几乎从不骂人,也很少说重话,我是相处好一阵后才慢慢悟出:当他不理妳时,他是在显示他的不悦。有时候我情愿他骂人,或两人大吵一架,他这样转身走了,总让人觉得被当作不可理喻的幼稚小孩。

十分钟后他重新出现,已换好外出服,“我们可以出发了吗?”他微笑地问,彷佛刚才的不愉快根本没发生过。

中午我们原本计划去他一个朋友家的提早圣诞午宴。

我稍平之心又复炽起来,脱口说:“我不想去了,要去你自己一个人去吧!”

数刻不安的沉默后汤姆士才开口平静地道:“那我送妳回去吧。”

 

4

 

一整天我余忿难消,不断在心头预演晚上汤姆士来时,我将如何以多礼疏淡回待;然而那晚他不但没来,连电话也没响。

翌日同样无声无息。我心头变成不断重演昨日的圣诞礼物画面,渐渐我对自己观感丧失信心,开始从汤姆士的眼光审视自已行为:

那你送我这只笔干嘛?──这句不经大脑的反射抱怨,现在每一记起便如针刺,让我羞愧不已‧‧‧这是个能匹配汤姆士的淑女行为吗?难怪他要对妳大失所望!

虽然另一方面我心头仍顽强地忿忿不平,我实实在在感到委屈,虽然又有点困惑矛盾,难以清楚解释。

又一天音讯全无后我开始惶恐:难道竟要为一支微不足道的无聊原子笔毁弃一切?‧‧‧妳一生还会再有第二个这样的机会?

那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去电,原本只想探知他一人是否照样赴宴不在家,然而当他接起电话,我没挂断却压抑不住溃泣起来。

“妳要我现在过去吗?”他在电话那头温柔一问。

他来后,在激情澎湃的拥吻复合中,谁会再去深思这其中隐含的重大意义──那晚主动委屈求和,我接受的不只是一只原子笔的圣诞礼物,还接受了汤姆士定下的理想太太角色!

虽然我心头的委屈不平仍顽强地斩草根存,但汤姆士及他代表的优雅人生实在吸引力太大了,我半知半觉地放弃了当自己人生的主角,开始努力扮演汤姆士人生中的一个配角。

“后来我了解,其实一支原子笔圣诞礼物的轻蔑并非重点,真正重要的是汤姆士的反应及心态‧‧‧”雪柔住了口,眉眼幽垂,片刻才又道:“当我提出分居时,他前所未有地怒炸起来,列举朋友间养二奶、酗酒家暴等荒唐劣行,他无法了解我已经这么幸运了为什么还不知足,最后他同意给我一段时间独自好好思考。”

“但妳还是坚持离婚?”我说,心头既佩服又有些混杂暧昧的纠结。

雪柔微微一笑,摇头道:“分居半年后汤姆士给我最后通牒:复合或者马上离婚,最后我选择了后者。”

她脸上依然带笑,然而笑容中似乎有着丝丝‧‧‧怅然?

我好奇地问她为什么离婚后骤然消失,那时我和许多人一样困惑,若不是她像传闻所言被抓到把柄,怎么会突然销声匿迹。

“汤姆士透过律师传达,希望离婚后我能离开旧金山至少一年,给他时间在社交上重新开始,如果我同意他愿意额外在我选择的任何城市帮我料理新住处。”

原来如此,但随即我心头又疑窦顿生:汤姆士这不寻常要求是否真如他所言这么单纯,只是“给他时间在社交上重新开始”‧‧‧那么又是谁去透露雪柔的小公寓,趁机制造抹黑谣言?

然而汤姆士又会有什么理由要中伤雪柔?都已经离了婚,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我疑问地望向雪柔,想问却难启齿,最后我忍不住说:“妳和汤姆士结婚那么久,离婚后不论妳想住哪,经济上想必不是问题,又何必一定要靠他来帮妳料理,不是吗?”

雪柔彷佛会意地一笑,但沉吟数刻后才回答:“一来我原本就打算多花点时间待在纽约陪女儿,后来我想如果那对他那么重要,何不就成全他,我其实也不在乎‧‧‧”

这回答却让我更加好奇,‘那’指的是什么,她离开旧金山?还是另有所指?我还想再问,但她已偏头望向中央公园。

依旧好奇,我斟酌着该如何措词,突然她又道:“有时候重点并非对方爱不爱妳,有些男人一生最重要的爱是被许多人喜爱与崇拜,这是他们生命最大的动力与诅咒,像这样的男人所能给予女人的只是次心房之爱。”

次心房之爱?我从没听过这比喻,但却马上了解寓意,莫名地黯然沉默下来,原本充斥心头的好奇疑问一下子都变得微不足道。

我也随着雪柔的眼光远望,夕阳已经落下,天空还兀自碧澄澄,彷佛留恋着不愿阖眼睡去,它淡得更高、更远、更辽阔。好半天我们之间有一种安然的缄默,那种“夜阑闻私语,夜落如金盆“的澄静微怅。

终于雪柔再度开口将我拉回这世界,“现在我反而感谢汤姆士逼我做出决定,许多时候我们明明知道却无法破釜沉舟,有时候女人必须学会,勇敢地去粉碎自己的心。”

她依旧偏头远眺,然而眉睫依依,蓦地我心头轰然一震──她还爱着汤姆士,至少对他还有许多余情未了‧‧‧

然而她仍旧选择离开了他。

 

5

 

数月后在旧金山的一盛大慈善晚会中,雪柔意外地重新出现,她虽穿著平常不刻意抢风头,仍成为宴会焦点,老友纷纷上前围绕寒暄,连新进不认识者也在一旁窃窃议论。

大家盛赞她美丽如昔,彷佛非常意外她并没变成一个失意憔悴的中年弃妇。

“这才是一个正牌的优雅贵妇模样,从前许多人说汤姆士的新女友简直是个年轻版的雪柔,那是因为雪柔不在场,现在她回来大家放眼一比就知道,那珍妮佛不过是个庸俗廉价的仿冒品!”

一群贵妇咬耳评论道,闻言我啼笑皆非,因为当初也是这群八婆在背后传播抹黑雪柔的八卦。

不过雪柔看起来似乎更美了,她的娴雅本来就在色容之外不易衰老,但现在她的轻颦浅笑彷佛沐浴着第二春,像含苞初绽的玫瑰,有一种几乎无法承受的纤柔之美,还未瞬间即逝已让人怅然心疼。

然而当她垂眸敛容时,眉睫笼罩的幽寂月色又有另一种咫尺天涯在水一方的决绝之美。

彷佛她的美如今只供观赏,已无法拥有?

连汤姆士也如此感受到吧?他一开始大方招呼亲切吻颊外,整晚都保持距离,但好几次我瞧见他远远地偷眼凝思,目光彷佛还带着丝丝‧‧‧怅惘?

那晚约翰照常自顾与伙伴滔滔不绝地谈笑风生,撇下我在一旁百无聊赖偷偷观察雪柔及汤姆士,蓦地我心中电光石火一闪:她告诉我那原子笔圣诞礼物故事原来还另有无法点明的寓意?‧‧‧她看出了约翰跟汤姆士一样,也是个只能给予次心房之爱的男人?

一针刺恼穿过:她凭什么自作聪明?她以为她是谁!

但我心头也同时颓然洞明:为什么那天下午在纽约的谈话既让我感佩不已,却又充满混杂莫名的郁结。

其实我自己又何尝完全懵懂,只不过不愿去正视──好不容易美梦成真,我如何能接受在放大镜的研视下,这美梦可能并非如我从前向往那样美好?

但仍需经过近十年的痛苦挣扎,我才终于死心离开约翰,然而我心中并无悔恨,有些人生智慧知道没有用,只有亲自肉身跋涉走一遭,才能了此缘劫浴火重生。

当年在那公寓阳台,我曾经很震撼雪柔虽还爱着汤姆士,仍主动选择离开了他;但现在我完全明了,因为经过十年的寻觅跋涉,我也终于学会,有时女人必须勇敢地──去粉碎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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