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包被偷,警方对我报案态度狐疑,多次强调“这是你的一面之辞”。父母听说后,第一反应是:“早就告诉你在国内出行要小心,钱包被偷都是你自己不好”。一来二去,我自己也疑惑起来:丢了钱包,难道受害者的过错比小偷更大?
警察接警态度如此,也许是出于职业习惯。但再一寻思,“有罪设定”在国人思维中似乎根深蒂固。报销制度繁琐、严苛,以至于大家去财务处要抱“朝圣”心态。客户办事,银行设定诸多密码,似乎主旨在设置障碍而不是提供便利。相形之下,美国方面真是太宽松了。信用卡被盗,打个电话挂失,银行马上用特快专递寄来新卡,毫不费事且完全免费。要报销出差费用,填好表格,附上发票,大学秘书自会处理,款项直接打到银行卡,也不用证明个人信誉。
仅凭个人经验就大而化之地比较国民素质当然不妥。我们该警惕的是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将“有罪设定”常态化,觉得公民被怀疑、被苛待乃是应有之义,更别提纳税人自觉维权了。对不公正待遇司空见惯,将不合理现象内化为思维定势,日后自己稍有小权,恐怕也会以此对付弱势群体。
假如公正、诚信不能获得有效保障,安宁幸福的生活终究只是镜花水月的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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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曾经有过这种“钱包丢失、到处补证”的痛苦经历,我现在都是把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分开放的,丢了一个,至少还能保住另外2个。
这样的前提是,骗子比较多----骗子犯罪成本低,所以骗子市场大。。。。如果用的都是重典,这样的事情就少了。。。。当然,也许你这个时候又觉得不自由了。。。。
想个人自由,你就得忍受这样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