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上海逛街,到家才发现钱包不翼而飞了。现金不论,最要命的是身份证、银行卡丢失了。大惊失色之余回忆:应该是公交车拥挤,被小偷得手了。马上挂失中国的银行卡,美国的信用卡。
打电话报案的遭遇却是拍案惊奇。辖区派出所民警听我讲述过程,答曰: “你这是一面之辞,说不定是自己把钱包放错了地方”。 听说我挂失银行卡后冻结账户,需要补办身份证才能重新开通,他认为是自寻烦恼:“银行卡有密码,小偷拿不到钱”。但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同时被盗,难道不该谨慎第一吗?
我提出要立案,派出所推给公交分局,说公交上发生的案子由他们负责。我与公交分局及市局110再三确认,他们都说可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待我打车再去派出所,民警还是推三阻四。我表明对身份证被盗的担忧,希望报案至少可以留个记录。警察说:“这是你一面之辞,如有人盗用你的身份证从事非法活动,警察还是要调查”。
此次上海遭贼,大大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原来报案首先要被质疑诚信。原来报不报案没有区别。又原来央视《今日说法》普法民间、打击犯罪的高妙立意碰到具体情况都不管用。所以,老百姓没被偷是运气,被偷也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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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中国经验,被偷过几次,没一次成功找回。
那时候还没有一天最多只可以提领多少金额的上限
信用卡在南部被刷了四十万
后来和银行打官司,法院判定一人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