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似乎上海方面已经拒绝了该名女子的入户申请。
网上一片哗然。
好多愤慨群众表示不服,明明够分了,凭啥不给入户啊!上海人了不起啊!
扒扒情况,原来之前这个女教师到医院看病,不知怎的,就跟医生吵起来了,然后变身神奇女侠,把医生的鼻子都打骨折了(妈呀,这个女的是教跆拳道的么)。但是,不知怎的,没落下案底。我不是学法律的,不知道为啥都警察都叫来了,还是没落案底。。。我阴暗的想,能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毫无顾忌的女人,同时在警察局还没法落案的,必须是台底有交易,不清白。
所以,如果让我选,这个女的不但应该落案底,而且还应该撸掉教师职位。你让她的学生跟她学啥,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以上是我主观看法,回到落户上海的问题上来,客观上这个女的是否的确应该被拒绝呢?
我翻看了一下上海有关的落户规定,人家的确说,如果有不文明等行为是可以拒绝的。非常含糊的定义,主要看主管落户的长官的主观看法了。
法理上说,这个女的被拒绝落户,是站得住脚的。起码你告不赢。
我相信,作为一个上海人,他们也愿意选择自己的邻居,拒绝那些会影响他们生活的不良分子,网上95%以上支持拒绝落户申请的投票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至于有人说,既然没有案底,为啥不能给女教师再一次的机会呢?这么说的人,要么自己就不够清白,把自己和女教师放在同一个船上,唯恐以后自己也遭到女教师一样的待遇;要么就是吃瓜群众,纯粹耍嘴皮的。别说再给一次机会了,我在生活中遇到这些不良分子,连半分机会都不想给。我相信,很多人在现实中碰到这种人,也是避之不及的,现在能冠冕堂皇的表现自己的善心,无非是因为离他很远而已,何等廉价的善心。。。。
嗯,我现在就想知道在这个女教师班上的学生家长的心理阴影面积,你们真的不打算给孩子换个老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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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个女子明显后台很硬,都把人的鼻梁都打骨折了,居然啥事没有,当时办案的警察也应该查一查绝对有猫腻!